烟花爆竹自查自纠报告
1乡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南市安监〔20XX〕41号文件精神,结合三庙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扎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全乡烟花爆竹零售商进行了集中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辖区内无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共有4家零售商销售烟花爆竹,均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且都位于三庙乡场镇。
二、工作开展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真正抓出成效,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主动靠前,亲自布置。为加强领导,便于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我乡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刚同志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加大宣传,强化意识
为提高全体零售商和普通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我乡通过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销售、存储、使用环节隐患加以宣传,增强零售商和普通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3、全面排查,严控隐患
7月31日,乡安办组织专人按上级要求对场镇烟花爆竹零售商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排查,初步掌握了我乡烟花爆竹行业的具体情况,对于发现的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零售商限期进行整改。
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经排查,我乡辖区内的4家零售商,安全防范意识均较高,能够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平时的生产经营中能够随时注意到安全,但也还存在不足。
一是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部分商家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能起到安全警示的作用。
二是消防器材放置不合理。部分商家将消防器材放置在居住区,若突发火灾,难以第一时间进行灭火。
三是进货台账残缺不全。我乡4家零售商虽均有正规进货渠道,但部分商家未建立进货台账,对货物数量、规模管控不严。
下一步,我乡将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商整改的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防患于未然”,保障三庙稳定和谐发展。
2关于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
市安办:
1月5 日,省政府召开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会议。市南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贯彻落实,于1月6日召开了市南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并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贯彻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立即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的通知》(青安〔20XX〕4号)要求,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情况
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青庄主持,公安、工商、质监、消防、交警、安监、城管执法、卫生、教体、商贸等部门及各街道分管负责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辛永年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市烟花爆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各部门、各街道就如何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管区监管实际发了言。之后,辛区长代表区政府与各部门、街道签订了《市南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书》。
辛区长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三要重点排查,抓好落实,立即行动起来,严查烟花爆竹运输、销售、储存、燃放各环节违法行为;四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原则。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情况
区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南安委〔20XX〕1号)。
一是在区政府领导下,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辛永年同志任组长,安监、公安、交警、消防、工商、质监、城管执法、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和两个联合执法组;二是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分工;三是街道日常监管实行实行专人、专管、专盯制度;四是联合执法组实行包片分工,各销售点监管责任到人制度,重点打击在人员密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占路销售烟花爆竹、街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销售违禁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各种违法行为;五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周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联动制度,联席会议主要通报各部门监管情况,分析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和部署联合执法有关事宜。
三、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
经查,截止到1月9日,我区只有一家销售点配送了烟花爆竹,并按规定进行存放,其它销售点尚未配送。未发现其它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四、下一步打算
各街道办事处实行专人、专管、专盯制度,督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全面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无事故;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周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联动制度,联席会议主要通报各部门监管情况,分析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和部署联合执法有关事宜。执法联动重点打击在人员密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占路销售烟花爆竹、街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销售违禁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〇XX年一月九日
3烟花爆竹打击非法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镇地处**西南,位居二省三县交界。全镇8个行政村,1.9万人口。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和群众相对贫困,历史上我镇是全县非法手工生产爆竹的发源地和重灾区,农户有非法生产的传统,部分村组甚至以此为业进行作坊式生产并
初步形成了产业链。我镇登记在册有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史的重点管理户即达65户。面对“打非”严峻形势,近几年来,我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观念,把“打非”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和政府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实现了“打非”形势持续好转,未有一例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的伤亡事件发生。
一是大力宣传。“打非”工作逢会必讲,逢人必讲,并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上加以强调安排。利用学校课堂、班会对学生进行爆竹非法生产、燃放危害性教育,发挥学生对家长的监督渗透作用。先后印发<<就安全生产工作致全镇农民的一封信>>和<<有奖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公告>>各5000份,户均一份。在人口密集场所和主干道张贴标语和有奖举报公告、悬挂横幅,设立专门“打非”宣传车,常年进村入组,特别是到有过生产历史的村、组反复巡回宣传,营造浓厚“打非”氛围。
二是严密监控。1、建立网络。我镇对“打非”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为确保“打非”信息畅通,各村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为安全管理员,每个村民组聘请一位村名代表或党员为“打非”信息员。建立起乡镇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组负责人和信息员五级联防责任制,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早掌握、早打击、早取缔。2、完善制度。主要有:包保责任制。各村民组由镇村干部包片负责,摸排隐患,确保安全。各重点户也全部包保到人,经常巡查,每月摸排,随时更新,一包到底。有奖举报制度。镇财政专门拿出20万元作为举报奖励基金,今年将奖金提高至20000元,并严格保密。月会制度。镇领导组每月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文件,通报情况,分析形势,安排工作。隐患排查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各村每周排查一次,各单位、各企业每旬排查一次。月巡制度。村干部每月到掌握的重点户上门访视,并由该户承诺签字。农村红白喜事使用爆竹登记制度。通过农村红白喜事烟花爆竹使用备案报告,从销售使用的末端给予打击堵截。
三是重拳打击。通过不定期的突击、暗查,高压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特别是在清明、春节和农闲等农村烟花爆竹使用和生产高峰期。09年以来,我镇先后开展突击排查30余次,夜间突袭16次,共捣毁非法生产窝点16个,刑拘8人,处理10人,其中自首2人。同时,我们在公安、工商部门配合下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全面清查8次,共清查出贩售外地流入爆竹5处,堆放不合格3处,消除安全隐患6处,依法处理5人。
通过近几年的管理打击,我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势头被遏制,在绝大多数村组已销声匿迹,但我们还不能断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在我镇已绝迹。究其原因,一是群众偏好使用土制爆竹,其价格低,声音响,有市场就有利益,有利可图就有人铤而走险,非法生产。二是我镇地处岳西、英山交界,爆竹制造原料如火药多从外地贩入,屡禁不止。三是村组干部和群众主动提供信息的少,生产和销售土爆竹更加隐蔽,给“打非”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四是部分群众较为贫困,还把非法生产爆竹作为生财之道。为此,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完善包保责任制,健全打非网络,拓宽信息渠道,加大排查力度,掐断非法生产销售链条,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伤亡事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外,我镇境内还有非煤矿山2个,石材开采厂1个,加油站1个,水电站6个,中小型水库5个。“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清除安全隐患,我镇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先后进行了春季、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危化物品、建筑施工、校园安全、旅游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位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回去后我们将乘此次会议东风,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好广大群众的日常安全知识和企业员工的岗位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一方平安。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