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残疾人实施方案
1关爱残疾人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工作,根据江西省残工委等11部门《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赣残工委发[20XX]4号)(吉市残工委安[20XX]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以下简称“专项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努力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搞实残疾人基本服务现状与服务需求,为扎实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全面促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调查工作是经国务院批准,全国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赣残工委发[20XX]4号文件、吉市残工委安[20XX]2号文件,井冈山市专项调查工作在市政府残工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残工委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实施。井冈山市残工委成立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专项调查工作,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
三、调查对象
专项调查的对象为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在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未持证的疑似残疾儿童。
四、调查内容
紧紧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调查表》设置的36大项、45小项及《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社区调查表》设置的11大项、21小项内容。
五、调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专项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XX年1月1日零时。
调查登记、复查和数据录入上报工作,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到2月10日结束,各乡(镇、街道、自然保护区、林场)2月1日前完成调查数据上报工作。市级2月10日前完成调查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六、调查人员的选调与培训
专项调查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 调查人员以乡、村干部为主,由专项调查办公室从各基层残联理事长、各村(社区、居)委会干部(最好选调会计)或具备一定素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民政助理员、村(社区)医生等人员中选调尽量确保每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配有一个调查员。
市残疾负责对所有调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调查培训从实际出发,采取市、乡两级混合组织、集中授课形式进行,要求做到紧密联系调查实际,以掌握询问技巧、指标定义、填写方法为重点,确保每一位入户调查员都受到入户调查培训。12月2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12月底前完成所有调查准备工作。
七、入户调查及数据处理
各地要依据《专项调查底册》,精心规划调查路线,提前预约入户登记时间,做到当天登记的调查表自查不过夜,对照《专项调查底册》检查登记无重、漏。本文由第一公文网提供。调查登记和复查工作要求做到坚持入户调查,仔细询问,认真填写调查表,提高准确度;动员被调查人积极配合,如实申报;登记后调查人员要搞好自查、互查和议查,最大限度地降低调查误差。
调查登记和复查工作结束后,由市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对调查表进行审核验收,并组织开展数据录入,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时间上报调查数据。
八、质量控制
《残疾人调查表》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0.3%;《社区调查表》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5%;《残疾人调查表封面》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5%。
1、乡级验收。对每个村、社区(居委会)随机抽取《专项调查底册》中的10名调查对象进行验收,不足10名的按实际人数验收,同时对《社区调查表》、《残疾人调查表封面》进行验收。
2、市级验收。市级单位对每个乡级单位随机抽1个村、社区(居委会)进行验收,验收时避免抽取相同的村、社区(居委会)。
各地要开展综合统计分析工作,按时上报成果报告并及时进行调查工作总结。
九、经费保障
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好专项调查工作。市残联要积极主动向党政领导汇报,协调当地财政,将专项调查经费列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争取年底当地财政追拨专项调查经费,确实难以追拨的,要列入20XX年财政预算,确保专项调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关爱残疾人传统美德,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根据《××市“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方案》(济文明办[20××]12号)和《关于实施<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鲁青联[20××]19号)精神,市残联、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邻里相扶”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努力践行“我的兄弟姐妹”残疾人事业主题品牌核心价值,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广泛宣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扶残助残理念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残疾人观,建立完善关爱残疾人志愿助残服务体系,从残疾人迫切需要、又能办得到的志愿助残服务入手,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邻里关爱残疾人志愿助残服务行动持续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助残服务”为核心,以“邻里相扶”为主题,努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共享”,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精心部署,广泛发动,认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助残活动,倡导树立新时期现代文明残疾人观,20XX年底前志愿助残工作要形成长效化、可持续化的运行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残疾人日常生活志愿服务。呼吁残疾人左邻右舍时刻关注残疾人日常生活,给予残疾人必要的扶持和帮助,志愿为残疾人提供卫生清洁、洗衣做饭、买菜买粮、家电维修、房屋修葺、看病就医、帮助外出等服务,及时帮助残疾人解决突发急难问题,切实为残疾人的生活提供便利,让残疾人体会到邻里的友爱和爱心。
(二)开展残疾人康复照料志愿服务。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服务机构,经常性地组织助残志愿者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讲座,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咨询志愿服务,为残疾人免费进行健康体检,为社区居住的残疾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定期对有需要的残疾人进行回访和随访。对社区志愿者进行盲文、手语、日常护理、康复器具使用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三)开展残疾人就业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求职、失业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日常就业服务,帮助残疾人了解就业动态和趋势,为残疾人实现就业提供必要的扶助。依托就业机构和培训机构,组织志愿者对残疾人进行就业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组织志愿者对个体创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进行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难题。
(四)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组织有法律知识的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法律知识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涉及残疾人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协调志愿律师定期到残联信访值班室值班,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法律方面的难题,推动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五)开展残疾人文体健身志愿服务。依托社区残疾人活动场所、社区居民健身活动设施,组织志愿者经常性地开展“陪残疾人读书”、“为盲人讲电影”、“送文化进社区”、“残疾人特殊艺术辅导”等活动。以支教助学为主要内容开展送教上门、培智教育、残疾人扫盲、扶残助学志愿服务。
(六)开展残疾人“阳光伙伴”志愿服务。根据残疾人的心理需求,组织有心理专业特长的志愿者对残疾人进行心理抚慰,帮助残疾人解决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和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庆和纪念日,要集中组织开展生活照料、出行陪伴、导医、导购、导游等志愿助残活动,为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
(七)开展残疾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依托QQ群、微信群、论坛等网络传播平台,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网络文明传播,积极传播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立自强的先进事迹,倡导建立现代文明的残疾人观,呼吁民众关心、爱护残疾人,尊重、理解残疾人,给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扶持,帮助残疾人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困难,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八)开展爱心募捐志愿服务。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动员社会爱心人士、企业、机构等捐款捐物,用于支持各类志愿助残活动,对现有基础上的志愿助残服务站(点)进行建设,以帮助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募集各种助残资源,包括就业岗位、政策保障以及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和医疗卫生等专家队伍支持。
四、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深入开展志愿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实现残疾人更有价值、更有尊严地生活,反映了以人为本、尊重人的权利和尊严的社会形态,承载着社会道义与价值,凝聚着社会的爱心与良知。实施“邻里相扶”志愿助残活动是弘扬人类之间互助、关爱的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市残联、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创新志愿助残工作的有益探索,是与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相衔接的社会助残工作体系的重要补充。各级残联、文明办、共青团、民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集中力量,深入推进。
(二)加强志愿助残机构建设。认真抓好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志愿助残联络(工作)站、联络点的建设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措施,丰富志愿服务项目,延伸志愿服务内容,切实实现志愿助残服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保障做好志愿助残服务工作的日常运转和管理。根据残疾人志愿服务现实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邻里相扶”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三)完善助残志愿者注册机制。根据志愿助残工作需求,以鼓励倡导和自愿参与相结合、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并举为原则,积极推行助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多元的招募和注册管理体系;按照残疾人志愿服务需求和志愿助残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经常性招募、应急招募、临时性活动助残志愿者招募制度,建立一支覆盖面较广、素质较高、规模较大、基本适应志愿助残工作需要的志愿助残人才队伍,逐步建立“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人才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志愿助残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志愿助残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专栏、网络等传媒的作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扬“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扩大助残志愿工作的影响力,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残疾人和对待、处理残疾人问题,充分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把志愿助残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外化为公众的自觉行动,使全社会更加了解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关注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需求,增强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的认同感,提高社会公众对志愿助残项目的信任度和关注度,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并参与到志愿助残工作中来,为残疾人提供有更加有效的志愿服务。
(二)加大志愿助残工作经费投入,保障志愿助残服务活动顺利开展。积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通过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志愿助残工作经费,保障志愿助残工作必需的经费投入,提供开展志愿助残工作所必备的经费,为“邻里相扶”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组织较大规模的志愿助残活动时,应积极给予经费支持,努力为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健康、科学发展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和基本需求。
(三)认真做好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总结,健全完善志愿助残工作档案资料。要高度重视志愿助残工作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留存好各类志愿助残工作档案资料,残疾人的志愿服务需求调查情况、助残志愿者的登记花名册、志愿助残活动记录等要备案留存;各类志愿助残活动的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要完整,并归档保存。
今年,市残联、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民政局将择期举办“邻里相扶”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各县(市)区残联要会同当地文明办、共青团、民政等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邻里相扶”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邻里相扶”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于6月底前将“邻里相扶”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方案、8月底前将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关文字材料及图片资料上报市残联维权发展处。
3全国“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XX〕7号)、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XX〕6号)、中央文明办等8部门《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XX〕15号)和全国志愿助残工作会议、“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要求,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努力践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精神,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与社会化运行相结合、自愿参与和鼓励倡导相结合、服务残疾人和实现个人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启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任务目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使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志愿助残理念深入人心;开展深入持久的“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志愿助残实践更加丰富,覆盖面不断扩大,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志愿服务;志愿助残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志愿助残活动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实现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的有效街接,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使广大残疾人生活更美好,发展更全面,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社会的温暖自强自立,回报社会。
三、主要措施
加强关爱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宣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普及“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残疾人和对待、处理残疾人问题,充分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把志愿助残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积极协调和动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共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普及志愿助残服务知识,营造志愿助残的浓厚氛围。文明办和残联所属文化宣传资源,要加大对“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精心培育“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抓住残疾人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加强“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宣传效应。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进社区、进村镇、进工厂、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认知度。及时宣传“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增强社会吸引力和感召力。
广泛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要从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出发,以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缺陷补偿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家政服务、康复医疗、残疾预防、教育、就业、扶贫开发、文化体育、法律维权、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帮助残疾人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每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庆日和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纪念日,要集中组织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为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认真组织开展每年7月6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明确活动主题,细化活动内容,注重活动实效。积极做好大型活动的志愿助残工作,为残疾人参与大型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中的志愿助残工作,及时为危难中的残疾人提供帮助和关爱。坚持长期开展的志愿助残有效做法,协调和动员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志愿助残”、“社区志愿助残”、“青年志愿助残”、“巾帼和家庭志愿助残”、“红领巾手拉手志愿助残”、“解放军和武警志愿助残”、“文化志愿助残”、“科技志愿助残”、“法律志愿助残”等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鼓励和支持助残志愿者与残疾人结成长期固定的“一帮一”、“多帮一”帮扶关系,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重视和关心残疾人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鼓励残疾人积极面对人生,乐观进取。把“自强”与“助残”相结合,让更多的残疾人在得到志愿服务的同时积极加入到助残志愿者行列。
构建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各级志愿助残服务组织,切实实现志愿助残服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着力抓好基层志愿助残服务网络建设,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设立志愿助残联络站(点),做好日常服务与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服务平台,方便志愿者与残疾人进行信息交流与服务对接。同时,要加强与社会助残组织的沟通协调,为其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建设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人才队伍。着眼于建设一支覆盖面较广、素质较高、规模较大、基本适应志愿助残工作需要的志愿助残人才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和参与“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扩大群众基础。逐步建立“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人才库,有效掌握和科学配置志愿助残人才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志愿者注册平台,对助残志愿者进行注册管理,建立一支以注册志愿者为主的骨干队伍,并注重从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人士中培养一批志愿助残阳光使者。鼓励和支持助残志愿者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组建“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专项服务队,为残疾人提供有特色的志愿服务。建设一批志愿助残培训基地,组织专家编写培训教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培训,提高助残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志愿助残工作考评和激励机制,调动助残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保护助残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培育有利于助残志愿者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为“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摆上议事日程。注重发挥志愿服务协调小组作用,将志愿助残纳入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加强协调与指导,提高工作成效。各级文明办和残联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志愿助残情况,科学制定规划和措施,不断提高组织指导“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水平;要明确职责要求,确保“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加大经费支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志愿助残经费保障机制,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为“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积极争取专门经费预算或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日常活动组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对试点地区和规模较大的志愿助残活动,要适当给予经费支持。统筹考虑基层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解决好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和办公经费。
健全工作机制。将“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之中,与推进各项残疾人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权益维护等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积极探索志愿助残服务的反馈、监督和评价模式,加强考核体系、评估体系建设。完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互助服务、服务转换等制度。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命名一批“全国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示范基地”和“全国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阳光使者”。
注重城乡统筹。在认真做好城市志愿助残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志愿助残工作力度,探索开展有农村特色的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农村志愿服务基地、服务站和联络站建设,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农村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和志愿者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依托残疾人扶贫服务社、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村互助社、各种行业协会组织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走向富裕。
务求取得实效。要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立足基层、着眼实际,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采取群众乐于参与的方式,引导群众在自主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精心设计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让残疾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要主动适应时代的新发展和形势的新变化,把关爱残疾人与促进残疾人自身发展结合起来,把解决当前迫切问题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手段,不断增强工作的创造性,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