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用农药倡议书
1合理规范使用农药倡议书
“质量重于数量,质量重如泰山”。为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威海吉利食品有限公司向广大大姜种植户朋友发出安全使用农药倡议书。
倡议:
1、拒绝使用高剧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
2、树立“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理念。
3、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4、选购合格的农药和药械,勿贪小便宜。
5、选用农药找植保技术员,避免盲目用药。
6、施用农药要适期、精准,减少施药次数。
7、控制农药安全间隔期,临近收获少用药。
8、加大联防力度,提高防治效果。
农民朋友,让我们做安全使用农药的传播者、实践者、示范者,从自己的农田做起,树立“科学使用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理念,为乳山现代农业,精致农业的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2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倡议书
国家农业部印发了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XX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两个“零增长”。为此,重庆市农资行业协会向各农资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千方百计调结构
深入贯彻“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重点研发生产和经营推广高效肥、有机肥、配方肥和绿色环保、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等产品,推行新型施肥施药装备和绿色防控等农机农械,积极推动化肥农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凝心聚力做农化
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大田托管等农化服务;积极推广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叶面喷施等新兴施肥技术;
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技术投入,强化队伍建设,提供农作物全程营养化解决方案和技物结合服务,既要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又要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三、行业自律树形象
牢固树立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理念。严把产品质量关,不制假、不售假,确保每一包化肥、每一瓶农药质量合格,不断完善产品质量保障制度,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共同营造行业自律的良好氛围。
四、农企合作抓落实
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试验示范、培训宣传、推广应用等服务活动。密切关注政府部门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计划,在示范点、示范区等工作上主动配合搞好农企对接,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化肥农药“零增长”,我们在行动!让我们共同携手,争做“零增长”行动的践行者,为打造绿色农资,促进全市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3农药百草枯水剂禁用倡议书
根据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745号公告要求,20XX年7月1日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为落实公告要求,妥善处理百草枯水剂退市后的善后工作,20XX年7月6日,中国百草枯生产企业产品管理和社会责任关怀工作组在北京化工大厦9楼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会议室召开组长会议,提出如下处理措施建议:
一、妥善处理库存产品
农业部、工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1745号联合公告未对退市产品处理做出安排,国内各地行政处理方法不一,会议形成建议认为:7月1日后仍未销售的市场库存百草枯水剂产品,原渠道退回生产企业,谁生产谁负责处理。批发商负责将分销商、零售商的库存产品集中,生产企业负责将集中的产品运回本厂。鉴于农药无害化处理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在没有处理条件和处理经验的地区,不建议就地封存或销毁处理,以免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和意外伤害风险。同时各地运输管理部门应为企业召回产品和运输提供便利条件。
二、准确理解百草枯毒性问题
最近,多地基层执法部门,将百草枯按“剧毒农药”对待,给市场库存水剂产品召回和百草枯其他剂型的正常运输、销售带来不便,也给公众和社会舆论造成误导。农业部办公厅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纪要提出的“将百草枯毒性级别修订为剧毒”,只是一个会议纪要,没有以公告的形式发布,目前农业部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尚未形成法律文件,百草枯产品毒性仍以农药登记证登记毒性级别为准,有关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应该准确理解和对待。
三、加强母药生产与销售管理
1745号公告保留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水剂专供出口登记和母药出口生产,为了从源头控制国内水剂生产和使用,建议:
1、母药生产企业不要将百草枯母药销售给国内制剂企业。
2、现有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不得再扩大母药生产规模。
3、现有百草枯母药生产企业不得随意转让百草枯母药生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