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1小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据齐鲁晚报讯:6月9日下午,莱芜市7名中学生在当地的汇河发生溺水事故。当晚7:50,7名学生打捞上岸,但已全部死亡。另据中国网络电视台报道:9日10:40,哈尔滨松花江5名学生手拉手营救落水女同学时,4人遇难。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学生到溪、河、池、水库中游泳或玩耍。
3、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4、注意交通安全。不满14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校车上、上学、放学路上戴小黄帽。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5、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6、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7、防食物中毒。家长不给孩子零用钱,购买“三无食品”。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喝生冷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9、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10、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生活,反对迷信。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上网和玩耍。不参加非法的活动,不做违法的事。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徐家小学
家长签字
20XX年6月11日
2向坊小学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溺水教育管理,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学校与班主任签定本责任书。
一、注重预防,加强教育,提高师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提高认识,注重预防。各班要切实提高加强对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班要严格贯彻执行《小学安全管理办法》和《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事故的发生。
班主任要利用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班级安全工作制度。班级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
1.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
2.不准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
3.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4.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别强调学生,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湾,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____年级____班
班主任(签字):
向坊小学
20XX年05月16日
3卅埠小学防溺水家长安全责任书
随着天气转暖,各地学生溺水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痛。为了您的孩子的人身安全,我校加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尽到学校应尽的责任。同时也迫切需要家长的协助,因为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家长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孩子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
一、教育先行,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教育孩子远离河流、池塘、沟渠、水库、水坝、水潭等水域,不得私自到上述水域玩耍和游泳,不到水边捉鱼钓虾等。二、不准孩子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严禁孩子课余时间、节假日到野外游泳、嬉水、玩耍。
三、控制学生到校时间,不要过早到校。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或值日教师同意。夏季学校下午2:00预备,午休时间长,气温高,是溺水事故多发时段,尤其要管控好孩子,中午最好让孩子在家午睡。
四、教育孩子上学尽量结伴而行,放学随路队行进,按时回家。学校上午11:10放学,夏秋季节(5—10月)下午4:30放学,冬春季节(11月—次年4月)下午4:10放学,请您教育孩子遵守路队纪律,根据孩子生在路途中所需时间,规定孩子回家的时间,不让孩子在途中玩耍。
五、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六、学校设立私自游泳、戏水举报电话:13865257858,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对积极举报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每查处一例在河边玩耍、游泳的学生,由家长陪同到校,在全校师生大会上检讨,家长公开作出保证,并每天接送孩子往返校园。。
八、对拒不配合学校工作,不执行学校规定的,学校将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采取适当的处分措施。
九、学生及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家长要按以上规定监督、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如有违反,出现事故,由家长自负一切责任及后果。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后,学生家长留存一份,学校留一份存档。
学生签名:_____家长:_____电话:______班级:_____班主任:_____电话:______
万山镇卅埠小学
20XX年4月28日
4佃庄镇实验小学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随着天气变热,我校的作息时间有所改变,中午12:40午休开始,14:40午休结束;14:50下午预备,15:00第一节上课,希望走读生家长做好中午孩子的监管工作。
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拟定学生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教育孩子认真遵守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活动。
二、到校园后一般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未请假私自外出。
三、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上学、回家。
四、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五、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69613339),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谁违犯,后果自负。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班级:
班主任(签字):
佃庄镇实验小学
二零一三年五月
5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
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历年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幼儿园)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课间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上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快乐伴随孩子健康成长。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
克东县第一小学
年班:
班主任: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