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纠风目标责任书
1学校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纠风工作,按照上级有关纠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不断净化育人环境,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学校与各科室长签订20XX年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状:
一、考核对象
本校各科室。
二、签订方式
学校校长与各科室长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方法
学校纪检监察室平时督查,半年抽查;各科室进行自查,并将半年、年度自查情况报纪检监察室。
四、考核内容
1、各科室不得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和报刊杂志;不得强迫学生购买生活、学习用品;不得以举办辅导班、实习班、提高班、特长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代收费用或变相收费。
2、中职教材征订必须在今年的《自治区中职学校教学用书目录》内按自治区、自治州的相关规定选择征订,选择征订必须由学校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务科研处负责人共同研究确定,征订单经主管校长签字后交新华书店。中职教辅用书的选购必须坚持学校规定目录推荐,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学校或教师擅自做主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或介绍书摊、书店、书商引导、诱导、暗示学生购买教辅用书。
3、各科室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及纠风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教师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竞(比)赛、抽测考试费用。制止“课堂搬家”、教师“有偿家教”的现象,遏制乱补课现象,禁止公办学校的教师组织、参与、民办机构的课外有偿培训活动。
4、按政策规定开展好学生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活动,严格规范劳动行为,严禁超时、超量、“以资代劳”行为和以勤工俭学为名的“收旧利废”、“分散劳动收费”等违规行为。
5、学校应积极引进社会保障机制,实行学校责任保险,积极宣传学生保险。学生保险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各科室不可强制学生投保或代收保险费。
6、认真落实中职教育段学生免费政策和有关规定,树立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的意识,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形成务实、高效、文明、勤政的良好作风。
7、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塑造良好的师德形象,树立行业新风,任何人员不得歧视和排挤学困生、贫困生和残疾学生,更不得打骂和侮辱学生,坚决杜绝因教育方法不当而造成的学生辍学和被迫分流转学。
8、加强学校工作作风,坚决纠正教职工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用于电脑上网聊天、斗地主、炒股以及乱窜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现象,学校建立督查通报制度。
9、认真做好家长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工作,配合学校向来访者做好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释宣传工作,为学校妥善处理问题提供依据。要特别正确对待学生出现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因矛盾激化而造成上访或越级上访。
五、考核等次确定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由校纪检监察室根据各科室自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每季度抽查、年底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初步定等,报请校行政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评为优秀:
1、各科室长不能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的,监督制度不健全的。
2、各科室人员因违反党纪政纪被通报批评。
3、不遵守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制度情况的不得评优。
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在工作中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处置不当,导致上访、举报属实的。
六、奖励及惩处
1、本年度落实纠风责任制优秀科室,由学校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2、落实纠风考核结果,作为对科室人员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人员不能定等为优秀。要认真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4、对违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科室长,实行责任追究,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校长签字:
责任科室长签字:
签订时间: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2学校纠风目标责任书
为了树立良好教师形象,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行风建设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双方
1、甲方:
2、乙方:
二、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宣传纠风工作的重要性,抓好教职工的政策法规、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促检查乙方遵守学校上级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负责按照政策法规及学校的管理处罚条例查处乙方的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2、乙方:
(1)不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准训斥、羞辱家长;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3)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通讯工具;
(4)不准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准向学生收取上级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5)不准向学生推销区审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
(6)不准参与赌博;
(7)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因饮酒贻误工作,不得酗酒滋事;
(8)教师必须立足本职,严格做到教学“六认真”,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主动为后进生补课,不准在教学上敷衍塞职,误人子弟,歧视、排斥“后进生”;努力教好每一位学生,使全体学生学有进步。
(9)学校要坚持实施放学清校制度,严禁教师占用学校公共资源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对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10)学校领导干部、省级以上特级教师、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要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带头抵制有偿家教和搭餐收费行为,为全校教师起好表率作用。
(11)任何教师均不得收生在家搭餐,走读学生的午餐责任应归家长承担。
(12)严格遵守其他有关教师行风建设的规定。
三、违者处理:
对上述情况一经查实,根据违规情节轻重,酌情对违规者进行以下处理:
1、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2、取消当年度评优选先资格;
3、扣发当年上级拨发的一次性奖金;
4、扣发当学年度从违规当月起学校所发奖金的50%;
5、下年度落聘或解聘(落聘可采用待岗、转岗、调离等形式处理,待岗时间可根据情节轻重而设)。
6、凡从事有偿违规家教的教师,当年不能参加各种评优选先,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以上格次,并调乡镇缺编学校任教,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是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还应按干管权限免去现任职务;获得过省级以上特级教师、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区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教师,教育局还将建议审批单位取消其荣誉称号,且五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定同类荣誉称号。
7、凡动员或变相动员、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进行有偿家教的,或对不参加其有偿家教的学生进行歧视的教师,将按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予以解聘。
8、凡从事搭餐服务的教师,经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证核实,除按相关职能部门规定处理外,区教育局还将参照上述违规家教处理条款给予组织处理。
学校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违规违纪事件进行处理。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章)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3阿格乡九年制学校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自治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审计工作会议、地区纪委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20XX年库车县教育系统纠风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继续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地区教育系统纠风工作责任制和库车县教育系统相关要求,我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20XX年度纠风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学校校长对本校纠风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部署本校纠风工作,解决纠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层层分解纠风任务,做到责任具体,分工明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查、指导作用,做到纠风工作与稳定工作、业务工作等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保证纠风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库车教育系统纠风专项治理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法,结合我校实际,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对我校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项纠正,狠抓落实,积极探索纠风工作新途径、新思路和新经验,使我校的纠风工作受到明显成效。
三、层层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确保有工作机构和专人负责,保证人员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定期对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程和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四、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五、全面实行行风评议和民主测评机制,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聘请行风评议员和效能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进行行风调查和民主评议,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六、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坚决整治“懒、庸、推、拖、贪”,对容易发生不正之风和“四难’’现象的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地区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维护和服务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权,同时,切实加大学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七、进一步加强纠风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墙报等媒介,大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纠风工作措施、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和不正之风问题查处结果,促进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对师生举报、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九、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学校全年自查自纠次数不少于2次,对年度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教育局纪检室。
学校负责人:
吐地·阿比提责任教职工:
库车县阿格乡九年制学校
20XX年1月10日
4学校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自治区以及地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XX年地区教育系统纠风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继续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为了树立良好教师形象,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行风建设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上级纠风工作责任制,我校特制订20XX年学校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不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训斥、羞辱家长;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二、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通讯工具;不准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准向学生收取上级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不准向学生推销自治区审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不准参与赌博;
四、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和因饮酒贻误工作,不得酗酒滋事;教师必须立足本职,严格做到教学“六认真”,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主动为后进生补课,不准在教学上敷衍塞职,误人子弟,歧视、排斥“后进生”;努力教好每一位学生,使全体学生学有进步。
五、学校要坚持实施放学清校制度,严禁教师占用学校公共资源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对本校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六、抵制有偿家教和搭餐收费行为。
七、任何教师均不得收生在家搭餐,走读学生的午餐责任应归家长承担。
八、严格遵守其他有关教师行风建设的规定。如有对上述情况一经查实,按照上级政策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考核处罚制度,违规情节轻重,酌情对违规者进行处理。
监督单位:乌什县第一中学
监督人:
责任人: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和静县二中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20XX年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制,特制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纠风工作列入单位负责的目标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主抓”的原则,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将纠风工作纳入我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纠风工作与我校其它工作一起安排部署、检查、落实、督促、考核、总结。
二、加大对收费工作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开、收费登记和收费票据的制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
1、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我校不得收费统一订购教辅和学习用具。
2、贯彻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我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各种乱办班、乱集资、乱借次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的乱收费行为,严禁我校为社会上的有偿补课提供场所。
3、我校要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规范资金运行机制,统筹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中小学生全部免交学杂费、两免一补的政策落实到位。
4、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经济责任人审计制度。
5、继续严格规范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和完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活动和其它危险性实践活动,确保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三、认真抓好政务分开和校务公开工作。我校要设立校务公开机构,设置校务公开形式,明确校务公开内容与程序,尤其要做好事对外公开工作。
四、教辅用书的征订工作,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制定的有关征订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用书的规定执行。教材(教辅)用书的征订必须在自治区推荐的《新疆中小学生用书目录》和《新疆中小学教材用书推荐目录》的范围内,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各级新华书店统一订购。我校教辅用书的选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学生统购并收费。
五、我校要定期检查纠风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一年不得少于2次,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和书面报告。
六、加强师德教育,礼貌待人,文明接待学生家长,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坚决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校长:
支部书记:
副校长:
相关处室责任人:
班主任:
签定时间:20XX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