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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治理乱收费责任书

时间: 01-21 栏目:信函

1中心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县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要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必须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对象、项目、标准、批准单位公示制度。

2、收费政策中规定的学生作业本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准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学校专用收费票据,严禁使用自制或外购的其他票据;学校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应收项目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3、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学生自行购买的教辅资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带入课堂。

4、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6、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中心学校教师(签字):

20XX.3.1

2彭庄完小治理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学收费行为,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小学乱收费,我校与各教师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精神和县科教局实施方案,除已免收费项目外,其它项目继续执行“一费制”规定标准。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做到不超标收费,代收费项目不超学期结算,不寻找借口或变相强行征订、购买国家规定以外的各种教材、教辅时事等读物,不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不与社会上一些单位合伙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服务项目,学校所有收费全部使用财政专用收据,严格防止图书等订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学校收费实行公示制。要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固定公示栏,将收费政策、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每年六月底和十二月底,都将收费的使用情况在公示栏内公示,广泛接受学生、家长、教职工的监督。

四、加强教育收费审计划工作,完善教育收费审计制度建设。

五、治理小学(园)乱收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对出现的乱收费问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教育纠风实施一把手责任制。校长(园长)对所辖范围内出现的乱收费问题负责,如有乱收费问题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撤职。

彭庄完小校长签字:江太平

教师签字:

9月3日

3沙湾镇混子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清理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精神以及教科局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2、不准在县教育局颁发的订书目录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材料、知识读本和各类报刊。

3、学校及教师不准向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费或以其它名义变相购买实物赞助,教职工严禁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等。

4、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有文件规定的代收费,严格按公示收费通知收取。

6、统一使用中心学校下发的“中小学收费专用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认真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将开学后的收费内容,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经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收费通知,接受社会监督。

8、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经查实,该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服从上级处理,并取消当月的绩效考核,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沙湾镇混子小学

责任教师签字:

20XX年3月

4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我校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收费的政策规定,制定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领导班子每学期组织广大教职工对涉及收费政策的有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进行收费政策的广泛宣传。学校严格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制度。严禁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不得违反规定向在本地投资兴业的企业主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

2、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借征订教材、开学、组织教学、复习备考之机,以所谓“自愿”为名,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搭配推销或组织引导学生购买。学生自行购买的教辅资料只能限在家庭使用,不得带入课堂。

3、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从严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教师个人有违规收费行为,在评先、晋级、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从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

4、班主任、科任教师均为所负责班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无视上级指示精神违反上述规定乱收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教师(签字):

小学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张维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省市关于集中清理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精神以及教育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不准在教育局颁发的订书目录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材料、知识读本和各类报刊,从中吃回扣。

2、学校各班不准向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费或以其它名义变相购买实物赞助,教职工严禁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等。

3、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不得与民办学校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

4、不准在校外租房或在家中办班收费补课。

5、任何教师不准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或向学生干部示意向学生收取班费、资料费、卫生费。

6、不准以奖惩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违规奖罚学生。

7、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有文件规定的代收费,严格按公示收费通知收取。

8、认真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将开学后的收费内容,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经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收费通知,接受社会监督。

9、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诉后,经查实,该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并取消当年的绩效考核,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纳雍县张维小学

20XX-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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