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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疗安全责任书

时间: 02-16 栏目:信函

1后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安全质量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争取并达到年内无等级医疗事故发生,杜绝医疗纠纷及严重差错事故的发生,特与员工签订医疗安全责任书。

1、乙方应遵循“安全医疗防范措施”、“医疗事件上报制度”、“医疗缺陷登记”、“医疗事故定性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工作,并努力学好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年内无等级责任事故和严重差错发生,发生责任事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并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3.根据药监局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有关规定,发生新的不良反应就及时报告并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填报登记工作。

4、根据有关医疗纠纷及差错发生进行年终考评,有发生的并及时上报的,按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发生而未及时上报,引起更大的纠纷,按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外,并处以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5、年内无发生责任事故的,在年终奖金总数中提取10%做为医疗安全奖励基金,进行奖励性分配。

6、实行医疗安全一票否决制。

院长(签名)

20XX年2月20日

责任人(签名)

20XX年2月20日

2医疗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工作,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市卫生系统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启东市惠萍镇卫生院特各科室签订20XX年度医疗安全责任状。

一、医疗安全工作管理任务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成立医疗安全工作领导组,单位法人代表为所在医院的第一责任人。

2.目标责任落实到各科室、个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换药室、注射室、治疗室等重点科室和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的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责任到人。各科室要建立好医疗安全工作台帐,并有切合单位(科室)实际的医疗工作规划和措施。

3.增强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医疗急救处理能力。成立院前急救组织,在人力、物力上提供保证,增强应急能力。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组织起抢救工作。对发生中毒事故的病人能及时组织抢救治疗,要及时采样,借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可能导致中毒的原因等有关内容。

4.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不擅自使用非执业(助理)医师从事临床医疗工作。

5.对特种设备和危险性设备的年检必须符合规定。毒麻药物管理按有关要求执行。

6.经常性开展医院全员医疗安全知识培训,尤其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人员(新毕业人员、新调入人员等)要进行强化培训。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医疗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水平测试和竞赛,并把成绩纳入考核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医疗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杜绝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

7.严格贯彻执行《医院工作制度》、《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规程》及《病历书写规范》等核心制度,杜绝责任性事故,减少技术性事故及医疗事故的发生。

8.按照标准,指定专人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制订质量管理方案,进行全院质量教育,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等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制定明确奖惩措施。

9..对出现多次或重大医疗事件的科室和个人,除负责相关责任外,还应扣除全年年终考核奖励,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10.被鉴定或认定为责任原因所导致的医疗事件,由当事人全部或大部分承担处理该事件(包括补偿金额)所发生的费用。

凡违反行风规定,如私售药品、私自外出、私自请入会诊等导致的医疗事件,按本条执行。

11.被鉴定或认定为技术因素所导致的医疗事件,主要责任人承担该事件(包括补偿金额)所发生的20~30%的费用,其它责任人承担不低于10~15%的费用。

二、层层签订责任状。启东市惠萍镇卫生院与各科室人员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一设两份,各科室及院办各留一份。

启东市惠萍镇卫生院(盖章)

(或签字)

科室(站)盖章

院长(签字)

3凤山镇卫生院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院方特与各科室签订20XX年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科室:

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房县上龛卫生院医疗业务工作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我院形象促进我院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实现科学、规范、安全的管理,杜绝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委会研究、讨论决定,特制定《上龛卫生院医疗业务工作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望各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一:依法执业

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依法执业,持证上岗,按注册执业类别规范执业,严禁超范围执业,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要在取得执业资格的上级医护人员的带领下进行适当的诊疗活动,若有违法行为,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医德医风

(一)注意保护病人隐私,工作或生活当中,不得闲聊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病人带有隐私性质的病情或生理缺陷。如有违反规定而引发的纠纷,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医护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病人财物,如有发现或经他人举报并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者,除全额退还外,并处以当事人所收财物同等价值的罚款,并全院通报及公开书面检讨,

(三)接诊病人要做到热情、细心、周到,不得推诿病人,若在病人的诊疗上确实有困难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院领导以及其他相关医护人员。

三:劳动纪律

(一)爱岗敬业,坚守工作岗位,全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上班期间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离岗、断岗现象,有急诊病人就诊时要做到随叫随到,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卫生安全。

(二)严禁上班时间上外网,聊QQ,看电影,听音乐。

(三)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酒后不得上班。

(四)每月假期规定为七天,有事需要请假时,写好请假条,由相关领导批准,按请假条记录考勤,没有请假条者视为旷工,超勤者按十元每天奖励,超假者按二十元每天罚款,旷工者按五十元每天罚款,遇法定假日则临时另行通知。

四: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责任目标

(一)医疗诊疗工作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及三级医师查房制,对严重病例、疑难病倒、特殊病例(如病重又无人陪同的病人,酒后病人、打架斗殴的病人、交通事故的病人)等要进行会诊并做好相关记录,各医生护士要互相告知,互相协同,科室合作必要时协助转诊,直至病人安全离院。

(二)门诊医生接诊病人时,要根据病人病情收住院,若门诊留观治疗的病人,效果不好者,必须查找原因,必要时报告院领导,并由接诊医生申请并组织会诊。

(三)药房药剂人员要遵照医师开出的处方调配用药,并仔细审查,如有疑问及时告知处方医生,保证准确无误的调配好每一张处方。严把药品质量关,对中西药剧毒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实行专人、专账、专柜保管、登记。处方划价准确率达到98%以上。并保证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药品供应。

(四)护理人员在执行护理治疗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严格无菌操作,密切观察病人,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班医生报告,并积极主动配合医生进行处理。

(五)绩效考核按照多劳多得,优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标准按照财务室制定的标准执行。

(六)对不按规程办事和个人在诊疗工作中不负责任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及差错,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当事人负担所产生费用的40%,当事人科室30%,医院30%的比例承担,并及时上报卫生局和相关直管部门,所产生的法律和刑事责任由上及主管部门处理。

以上内容从签定责任书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以本院其他相关规章制度为准,望各相关责任人自觉遵照执行!

上龛卫生院签章

相关责任人签章

签定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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