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照管员安全责任书
1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随车照管人(签字):
二○一二年九月
2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我校已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初一学生或比较小的学生、身体不方便的学生,随车照管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六)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七)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八)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九)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车主和校车随车照管员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车辆提供者签字:
随车照管员签字:
20XX年9月1日
3张镇小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区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二、安全责任追究及考评
1、本责任书考评期为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7月10日。责任期内,因责任人失职疏忽造成的安全及相关事故,由责任人负全责。
2、学期末学校将对签状人责任期内履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惩兑现。
校长(签字):
20XX年2月28日
随车照管人员(签字):
20XX年2月28日
4校车照管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照管员管理,督促校车照管员履行好职责,确实做好“六定两点五有”,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规定和区教育体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照管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1.校车照管员每天校车早晚出发前5分钟务必准时到达,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3.发现驾驶员饮酒、超速、超载、吸毒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4.督促校车司机不到停车站点禁止私自停车,不得允许其他人搭乘校车;
5.校车照管员车上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并督促校车驾驶员不吸烟。
6.学生上车时,发现有缺席学生,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掌握学生缺席的原因,回校后立即向校车负责人汇报。
7.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对号安全落座,并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8.维持车内秩序,制止学生在车内你做作业,随便站起,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危险行为;
9.清点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10.学生上下学,校车照管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11.按时参加应急培训并掌握有关急救应急知识。
12.及时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和校车照管员各执一份,上交中心学校存档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校车照管员(签字):
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