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教师安全责任书
1科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育新小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教育教学全程责任制,现由学校与相关任课教师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任课教师履行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育新小学安全管理条例》,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的工作指引,认真履行职责。
2、负责对授课班的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发现学生有不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履行劝告义务。
3、上课前应进行考勤检查,发现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与各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做好登记,必要时向教导处汇报。
4、根据本学科课程的教学特点上课前应仔细观察学生的精神状况是否正常,教学环境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对课堂教学、课中活动的安全负第一责任。
5、要时时检查开关、电压、电源、教学用具、活动场地,对有安全隐患的器具要及时修缮、更换或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6、要教育学生爱护电教和实验设备,按规程操作。教育学生不上不健康的网站,自觉抵御不良信息。
7、对实验室药品要加强管理,实验操作规范,实验教师有针对地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8、负责上课班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校医、德育处或学校领导报告,联系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校长:
责任人:
育新小学
20XX年3月
2安全责任书(科学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教务处与科学教师签订如下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随意调课,请假严格按照《松林坡乡中心小学教师考勤制度》规定执行。因特殊原因需要调课者,必须经教务处审批备案方能生效。凡因未按时上课,未履行教师职责,造成的学生违纪、违法或伤害事故均由当事人负责。
二、任课教师都要确保上课学生的安全。“谁的课堂谁负责”,教师进入课堂首先清点学生人数,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打电话向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凡因学生旷课没有及时汇报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学校要追究当事教师责任。
三、凡遇突发性事故(如火灾、地震等),上课教师为当事责任人,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如未妥善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学校要追究当事教师责任。
四、在实验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五、若因教学需要带学生外出实践者(如到野外采集标本等),须提前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经核实确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在此期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六、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七、课堂上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及时制止、告诫、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八、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安全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
九、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分管领导或校长汇报。
十、严禁任课教师擅自将学生赶出教室。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学校的,需有其他教师或家长陪同。
十一、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其监护人。
十二、按时放学,不滞留学生。
十三、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任课教师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教务主任(签字):
任课教师(签字):
20XX年9月1日
3金水区南阳路第三小学科学教师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XX-20XX)规划》和《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我校20XX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科学教师是科学实验室和科学仪器室(以下简称“两室”)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科学仪器、实验用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等,明确并落实各班主任消防安全责任。
二、要针对学生和实验课情况,对参加实验课的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应随时检查两室的消防设施,教育学生不损坏、不移动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两室通道畅通。
四、积极配合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认真参加消防知识和逃生知识培训。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开展消防检查和消防专项活动。
六、积极参加开展“11·9”消防日宣传活动。
七、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导致发生火灾的相关人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金水区南阳路第三小学(签章)
办公室负责人:
科学实验室
责任教师:
20XX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