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用电安全责任书
1用电安全责任书
近期县内发生了几起因不安全用电而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安全用电的警惕。为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为了落实公司店面财产的安全,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和店面用电安全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公司与店面负责人签订相关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要落实到人。签订人为用电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用电安全负主要责任。
二、对店面的设备用电加强管理。经常检查供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电工解决。如出现特殊情况,应立即停电并联系电工。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延误。
三、对店面用电认真检查,发现有乱插插头的、使用禁用电器的,要及时纠正,以免发生意外。
四、做好节约用电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关闭不必要的照明设备,做到人走灯熄,用电合理化分配,不造成意外浪费。
五、未经公司审批,任何人不允许随意私自改动线路,乱接乱搭电路。
六、因违章私自改变电源线路及违章操作设备,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设备损坏及造成个人财产损失者以此对店面负责人追究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行政部(签字):______________
区域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店面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商家装修、用电、消防安全责任书
近期全国各地商场火灾频发,给商场造成较大损失。为加强商场各项安全管理,确保各商家装修、用电及日常经营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减少事故隐患,根据我司集团要求,各分店将对各商家内部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各商家就装修、用电、消防安全等事宜同××××______店签订此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装修及装修材料
1、商家装修及二次改动装修须向分店物业保卫部提交书面装修申请并签订装修协议,严格遵守商场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2、商家展位内装修材料耐火等级应达到A级(不燃性材料),已装修但装修材料耐火等级未达到A级的商户,须将具体材料报分店物业保卫部备案。
3、展位吊顶内装饰材料不能使用木工板等易燃材料,若必须使用木工板对吊顶加固的,必须刷三遍以上专用防火涂料。
二、用电安全
1、严禁在展位内使用麻花线、音响线、硬护套线、电话线作为电源线,应使用符合阻燃标准的阻燃线或耐火线。
2、用于临时电源、移动灯箱等移动电器的移动式电源拖地线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检测标准,电源线长不超过5米,中间不得有接头。
3、严禁在展位内使用危险、高温、大功率电器(如微波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磁炉、电水壶、电熨斗、冰箱等)。
4、展位内电源开关、插座、电表箱等用电设施、设备旁不得放置水桶、拖把等杂物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电箱应保持关闭并上锁。
5、展位吊顶内不能存在为穿管的裸露电线或裸露接头,严禁使用PVC穿线管、线槽、波纹管等,应使用镀锌钢管进行电线保护。
6、商家增、减用电负荷(如加装灯具)或更换线路、插座等必须向分店物业保卫部报批,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安装。
7、营业员下班离开展位前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拔下用电设备插头。
三、展位及储物间消防安全
1、展位内严禁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品包括包装纸箱、纤维袋、泡沫块、装修余料、塑料、汽油、香蕉水、油漆、碧丽珠、空气清洁剂、杀虫剂、酒精等)。
2、严禁在展位内点明香、动明火,严禁吸烟。
3、展位内及周边的防火卷帘下、消防栓前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以免影响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
4、商家不得对展位内已有的消防设施设备随意进行遮挡、移动或拆除。
5、商家展位及储物间严禁私自搭设夹层,以免影响烟感及喷淋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报警及灭火效果,已搭设夹层的商家须立即进行改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商家展位内及周边的消防疏散通道门及防火门严禁上锁并保持常闭状态,以确保意外情况发生时的疏散能力。
2、各商家营业员要牢记分店物业保卫部联络电话,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如“四懂四会”、疏散逃生方法等)的学习,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五、商家投保要求××××要求各商家加强《财产一切险》投保意识,须对展位内所有财产进行足额投保,以后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按照商户投保额予以赔付,不足额投保的,将无法获得足额赔偿,同时商场将不予赔偿。××××各分店职能部门将根据以上管理要求定期对各商家进行常态化检查,发现问题将对商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问题严重及整改不到位的商家,将根据各分店具体规定对其进行罚款并通报批评、甚至清退。
××××对该项工作将形成常态化管理,请各商家严格遵守××××各分店物业安全保卫制度,提高防火意识,共同维护××××良好、安全的经营环境。
商家承诺:以上要求若有违反,_______商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
承诺人(商家负责人):
签署日期:
3(XX市场)安全用电责任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环山物流市场《入驻企业用电管理规定》,为加强市场安全用电工作,确保入驻企业、消费者及市场人身与财产的安全,现自愿与环山物流市场签订年度入驻企业安全用电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入驻企业负有安全用电的责任和义务,市场对所有入驻企业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市场《入驻企业用电管理规定》,确保用电安全。市场有对辖区内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处罚的权利。
三、入驻企业应先向市场管理处申报用电量及用电方案,并按核准用电量和用电方案用电。入驻企业如增改电器设备或安装电器设备,应事先向市场管理处提出方案,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持专职电工有效证件。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入驻企业用电管理规定》,增改或安装完毕后须报市场管理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入驻企业不得随意使用公共和他人电源,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电热工具,自觉接受并配合市场电管人员对电器设备的检查,对有隐患的部位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五、入驻企业长时间离开市场时,必须关闭配电箱内的电源总开关,并告知市场管理处,经市场电工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以免因电气原因发生事故。入驻企业撤场时应通知市场管理处电工停电,验收所使用的电气设备。
六、入驻企业如违反《入驻企业用电管理规定》,造成停电事故,并由此引发火灾、导致设备损坏或市场停业、造成第三者经济损失和伤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入驻企业用电管理规定》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必要时可提交有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七、入驻企业如违反《入驻企业用电管理规定》造成人员触电伤亡,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有关条款》处理。
八、入驻企业如违反《入驻企业用电管理规定》,又不服从管理、限期不改、拒不接受处罚,市场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其清退出场。
入驻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商用房或库房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