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廉政责任书
1司法警官学校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各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支部工作管理,与学校总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司法厅纪委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学期定期召开党支部会,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每学期召开专题支部会议,制度工作计划,提出目标要求,定期听取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做好点评、检查考核工作,全力支持校纪委工作。
3、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防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发生。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司法厅九项规定、警校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本支部宣传教育工作部署之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好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5、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配合工作。制定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建立诫免谈话制度,经常与党员进行谈话和交流,及时对廉洁方面呈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党员进行提醒和批评,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6、认真落实《党章》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纪委监督。
(二)各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检查和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机融入具体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和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围绕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经常性地开展调查,指导督促制定防范性措施,对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和督促纠正。
3、严格落实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力协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4、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加强对亲属和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如本支部人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二、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考核评定,每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对支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不依法履行职责而产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责任事故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交校纪委一份,本人保管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签订人:
签订人:
职务:警校党委书记
职务: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X日
2小石桥乡直属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动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区委、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各级领导班子和支部书记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现由乡党委与各党支部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责任内容和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组织本部门、支部的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廉政勤政。
三、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制订的《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
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惩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和党组织及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五、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本部门、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要认真分析本部门、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研究存在问题,制订具体措施,确定实施方法,明确实施时间,认真承担责任,精心组织落实。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共小石桥彝族乡委员会、乡机关党支部、党委书记
支部书记
二〇一〇年三月
3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监督、惩处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实际,校党委书记与各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责任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纳入到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做到与支部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要定期分析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现状,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要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定期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形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组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四)建立诫免谈话制度,经常与党员进行谈话和交流,及时对廉洁方面呈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党员进行提醒和批评,对党员违法违纪问题,按规定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五)充分发挥支部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从各方面关心帮助、激励广大党员和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
(六)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要与本支部党员齐心协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各个环节。
二、责任追究
对责任内容、具体目标不履行者,或产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责任事故的,支部书记年终不得评优评先,取消其所在支部参与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的评比资格,并扣发支部书记和分管部门领导本年度的精神文明奖、效能奖,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交校纪委一份,本人保管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