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从事非法集资承诺书
1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全县广大市民:
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未得到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前,绝不从事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各种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绝不参与、支持或协助该类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防止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生。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小额贷款。特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特此承诺
单位:XXX
2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株洲市房产局开发办:
在今后的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未得到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前,绝不从事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绝不参与、支持或者协助该类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防止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生。特此承诺。
XXXXXXXXXX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我本人不直接或者间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并切实做到: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积极响应市政府开展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防范非法集资有关知识。
三、积极参与、支持市政府所倡导的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
本人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5月16日
4不非法集资的承诺书
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二、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超范围经营。
三、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四、不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不虚报、抽逃注册资本金。
六、不搞虚假广告宣传、不搞非法集资广告宣传。
七、不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活动。
八、不从事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九、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管理。
承诺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