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访稳定责任书
1学校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信访稳定工作,维护师生根本利益及学校和谐稳定,依据港区教育局和龙王中心校信访工作相关标准及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职责
1.各部门责任人为本部门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明确目标,层层夯实责任,确保本部门各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人管。
2.经常对本部门内的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及时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确保教职工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对信访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上访事件的发生。
3.实行信访情况排查化解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心贴心交流、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了解情况、排查化解矛盾,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促进和谐文明发展。
4.坚持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对职称评聘、评优树先等热点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公示。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廉洁从教,严禁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有偿家教或有偿补习、及各种形式的乱收费现象。
6.关心爱护学生,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加强安全教育与护导,加强安全巡视与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6.学校交办的来电、来信、来访事件,应及时调查、主动处理,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7.实行突发之间和敏感信息直报制。各教师及自己所在部门发生重大事件后,第一时间报学校领导,学校第一事件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考核与奖惩
学校将于年底对各部门及各教师进行年度信访及安全稳定情况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量化考核之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发生到中心校、教育局或上级单位上访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上访事件后,部门责任人不按要求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或者处置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管理不严,教育不当,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有偿家教或补习、及各种形式的乱收费现象造成严重影响的。
学校校长:
责任人:
所属部门:
龙王办事处岗冯小学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2龙泉镇中心学校学校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维护稳定的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我镇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不进京、赴省、去市、县上访,确保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心校特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签定本责任书。
一、大力加强对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校(园)长为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专门班子,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第一政治责任。
二、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排查、收集上报本学校或涉及教育系统可能发生跨地区串联、集体进京、赴省、去市、县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等苗头性信息,超前开展工作,掌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三、大力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开展本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对各类涉稳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切实落实稳控措施,把矛盾解决在内部,绝不允许发生进京、赴省、去市、县上访、闹事事件。
四、大力加强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本学校重点上访人员和重点群体的稳控工作,坚决落实“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的责任制,加大信访事件集中化解决处理的力度,坚决防止进京、赴省、去市、县上访。
五、大力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完善本学校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确保实现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有事迅速文明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目标。加强学校干部、教职工管理,确保本学校干部、教职工不组织、不参与各类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群体性事件。
六、大力加强校园稳控工作。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积极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引导好广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坚决杜绝学生在各类网站上发布煽动性、行动性信息、游行示威等活动控制在校内。
七、大力加强校园网站管理工作。各学校切实加大校园网站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删除引发不稳定的各类信息,并安排人员加强舆情导控工作,发现网络、手机传播煽动性信息的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有关单位。
八、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管理单位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止)
管理单位:
责任人(签字):
20XX年3月1日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字):
20XX年3月1日
3赤水市第九中学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全校信访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实现学校增比进位目标,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
2.学校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期限,受理、办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初信初访事项,向信访人出具处理意见书,并告知请求复查(复核)的期限和机关。
3.学校不予受理的事项,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做好重点对象的稳控工作,确保“七个不发生”
1.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
2.不发生较大规模聚集和群体性事件;
3.不发生到省群体性上访;
4.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
5.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6.不发生重大舆情炒作事件;
7.不发生因执行不当、方法欠妥、失职渎职而导致矛盾激化升级事件;
(三)实现“六个零”
1.到京、省“零”上访;
2.到京、省、遵义“零”非访;
3.到京、省、遵义“零”群访;
4.群体性事件“零”发生;
5.群体恶性事件“零”出现;
6.极端及恶性个案“零”发生。
二、工作任务
按时完成涉及本校信访事项的包保化解任务,确保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要求
1.认识必须到位;
2.排查化解必须到位;
3.稳控工作必须到位;
4.强化责任追究必须到位。
监督单位:赤水市第九中学
监督责任人:
履行责任学校:
履行责任人:
20XX年XX月X日
4镇中心学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做好#镇教育系统2016年度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构建和谐教育,维护教育稳定,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经#镇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对#镇教育系统2016年度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一、责任对象
#镇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二、责任目标
1、确保全镇教育系统政治社会和谐稳定。
2、确保全镇教育系统无一例群体性事件发生,无一例赴省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案件发生,减少越级上访。
3、确保全镇教育系统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治安伤害事故,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案件,不发生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案(事)件。
4、确保全镇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师生员工人人都有安全感、幸福感。
三、考核内容
1、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实行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在日常工作中。
3、定期召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会,排查梳理不稳定因素,研究处理问题的办法,落实责任人。
4、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涉及本单位的不稳定问题和协调处理工作。
5、切实做好上级交办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按期办结率100%。
6、建立健全党、政、工、团等参与的矛盾预警调解化解机制,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问题解决在基层。
7、认真执行不稳定矛盾排查的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健全综治、信访、维稳处置预案,在重要敏感时期、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其他时间坚持周报告制度,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
8、积极主动地做好越级上访的接访、化解和劝返工作。
9、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领导干部“一周一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下访回访制、案件包保制、限时办结制和信息反馈建立台帐制。确保全镇教育系统社会安定、稳定、和谐。
四、考核奖惩
将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的履行情况列为对各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引发群众越级到市、省,进京上访、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中心学校与各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区#镇中心学校(签字):
2016年2月22日
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2016年2月22日
5教师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学校一切工作稳定、有序的开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职责。
一、工作责任
1、全体教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上好每周的安全教育课,做到一周一个专题,并作好开展活动的记录。
2、按时检查,全面了解,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一般事故在半个小时内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重大事故在1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配合学校及时处理。
3、坚持请假制度,每节课按时清点学生人数,杜绝学生在上课期间外出的现象发生。
4、配合值周做好课间安全巡视,作好当天各方面的安全评比记载,并及时公布。
5、组织好体育课、活动课、室外课的有序开展,保证户外活动安全。
6、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找学生买东西或办其他事。
7、严格按《小学生十不准》和《十严禁》制度教育学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8、加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当好学生的良师益友。
9、清洁打扫或学生擦门抹窗,班主任教师必须到场指导学生操作,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lO、严禁学生在室内做动作一致的剧烈运动或紧急集合、解散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做好各方面的安全活动记录,定期上交安全月报表。
12、每天每节上下课都要由当节任课教师全权负责上下楼梯与通道走廊安全。
13、每天第一节课下课,学生在教室排好队.由第一节课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整齐有序地到操场参加课间操。
14、每天课间操结束时,或大型集会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组织学生排两列队伍分两个楼道口整齐有序地进入教室。
15、晚自习最后一节课,学生在教室里分组排队,由最后一节晚课任课教师整齐有序地把学生带出教室,并全权负责学生下楼道安全。
16、每天晚上最后一节课全体教师组织学生有序地到寝室里就寝,并负责学生洗漱安全,学生人数清点、签字后方可离开。
l7、其他未列安全事宜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工作奖惩
1、全面完成工作目标,期末视其工质量学校发给安全工作单项奖。
2、若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次将处以50元以上罚款,对于体罚学生屡教不改者除处以罚款外,还应在教师大会上作自我检查,向家长赔礼道款,年度考核以不称职论处,新教师不予转正定级。造成后果将追究经济的、法律的责任。
3、对只做工作,检查无记录、记载的酌情扣减。
4、实行“一岗双责”,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级或个人,本年度不评先进,年度考核不予评优秀,若触犯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甲方:游仙区红卫博爱小学
乙方:
20XX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