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站安全承诺书
1供水安全承诺书
一、给水工程设计、施工。供水管道线路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设计和工程预算。户表改造工期按供用水双方约定完成。
二、供水水质。按GB5749—20XX《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保证出厂水水质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三、抄表收费。做到准确无误,杜绝估抄,抄见准确率达98%以上。按政策规定计价、收费。
四、供水压力。根据国家城镇供水服务要求,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0.14兆帕,压力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五、管线维护。供水管网管道发生爆管或漏水,发现或接到报漏DN100口径以上管线突发性损坏,市区每公里10分钟,郊区每公里5分钟,抢修人员赶到现场,立即止水,同时通知有关用户。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不超过36小时;特殊口径管道和特殊情况,按上级领导批准的方案执行。
计划性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大范围停水除电话通知外,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六、客户服务。供水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服务。
通讯地址:大庆西路38号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邮编:441000
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201x年x月xx日
2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安全承诺书
为防止饮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爱丽舍小区”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作为天仁。爱丽舍物业管理部,我们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单位的供水安全负责,并向用户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洛阳市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洛阳市卫生监督局、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抓好落实,主动进行自查,积极整改到位。
二、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制度,设立专职卫生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有职业禁忌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三、无负压泵房内保持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
四、供水设施所使用的净化消毒设施管材、滤料、涂料、净水剂、消毒剂等涉及饮用水安全的产品进货时索取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资料和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资料不全时不予购买和使用。
五、定期对水质进行检验,以保证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
六、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对日常监督捡查和行政处罚资料、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和培训证、无负压泵记录和水质检测报告留存归档,确保资料齐全,以备检查。
七、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故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按照预案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述承诺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若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集团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责任单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主管负责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马临水利站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东坪镇人民政府与签订《二○一四年水利目标管理承诺书》。安全生产目标承诺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负责水利设施、河道、供水工程施工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镇防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指标
水利站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及时批办,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亲自部署和参加。依法对分管行业领域内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项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部门、本系统安全工作。会议情况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三)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对分管行业领域内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或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对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承诺书》。
(五)对系统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力亲为,坚持下单位下车间下工地检查制度,重大节假日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部署和安排,实行跟踪治理,确保整改落实。
(七)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组织救助,将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要积极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八)按规定参加镇党委、镇政府、镇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活动。落实上级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联系电话2611076,15285115364
镇政府(章)
镇长(签字)
承诺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