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1定陶地税局20XX年度纳税评估总结
20XX年定陶县地税局按照省局“依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评估要求,结合“信息化建设应用年”的相关要求,统一和规范了纳税评估工作程序、工作环节、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20XX年12月28号,我局共通过“纳税评估信息系统”评估企业×××户,其中正常性结论××户,差异纠正性结论××户,辅导企业自查补报税款×××万元。回顾全年纳税评估工作,我局纳税评估工作“领导重视、岗位固定、程序规范、突出重点、效果明显”。
为了全面提升我县的纳税评估工作水平,强化税源监控能力,进一步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县局于二月份下发了《定地税【20XX】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纳税评估的领导、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及纳税评估成果的反映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四月下旬,县局利用两天时间,对全县纳税评估岗位人员进行了“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系统”软件培训,各基层单位提高了对纳税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组织领导加强了评估考核,确保了我县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我局共通过“山东地税纳税评估信息管理系统”评估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各类企业×××户,评估税款×××万元。
在纳税评估工作中,我局注重日常评估,对纳税人日常申报信息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后提交“纳税评估系统”,经分析审核后约谈核实、进行评定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强化了纳税人申报质量。
在纳税评估过程中,我局采取了“重点税源逐户评估,一般税源按行业评估、零散税源按区域评估”的评估模式,不仅仅把纳税评估看作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评定处理的一项管理活动,更作为落实省局确定的“抓大控中定小”征管思路,切实提高税源监控水平的一项具体措施来抓,丰富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内涵,提高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工作水平。
我局将纳税评估工作与所得税汇缴相结合,解决汇缴难点问题。企业所得税汇缴检查发现疑点的,转入纳税评估程序,实施约谈核实,邀请纳税人就疑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纳税人说明情况,主动补缴税款的,不予处罚;对疑点不能排除的,转入税务稽查程序。评估程序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汇缴重点检查中出现的“定案难、处罚难、入库难”的问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我局20XX年评估税种主要是以企业所得税和地方税种为主,对象主要是工业企业和服务型企业,通过纳税评估软件中费用变动率,主营业务利润与主营收入同比增长系数指标发现异常,确定评估对象,评估中,评估人员根据行业特点,通过纵横比对,挖掘出企业多列费用的事实,约谈前准备充分,约谈中技巧运用适当,较好地体现了纳税评估服务功能。
我局20XX年加强了纳税评估复核,提升了评估质量,按照《定陶县地税据纳税评估复核制度》要求,我局全年分四次对全县评估工作计划提报、约谈核实、评估结论和评估案卷进行了全面复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评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和协助评估人员提高了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我局纳税评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和上级的要求仍有差距,如仍存在有手工评估分析评估现象、在成数据质量低、评估效果差的问题;个别基层分局下半年一户也没有进行评估,存在时间拖延、敷衍塞责的问题。
2XX市地税局20XX年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要求,将纳税评估工作作为一项征管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促进纳税人对税法遵从起了积极的作用。截止到20XX年底,共评估企业653户(次),共评估补征税款1071。87万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按季向省局报送评估案例,其中《江西XX工程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等五起案例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优秀纳税评估案例。现将我局纳税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纳税评估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纳税评估工作作为地税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对税收征管尤其是税源管理和改善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确保纳税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还精心挑选一批懂业务、分析能力强、工作有技巧、责任心强、想做事、能做事的干部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来,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纳税评估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评估认定的政策性、评估收入的效率性和评估过程的廉洁性。针对这一性质,我局采取了集中学习、业余自学、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新税收政策、评估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评估文件精神。一是抓好了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纳税评估操作实务》、《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的差异比较和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等知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做好了评估工作交流。为进一步开拓视野、促进交流、推动纳税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市局将07年度我市入选省局优秀案例库的7篇案例编辑成刊,共印制150册,分发至机关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并组织对优秀案例学习,提高了纳税评估实战技能;同时我们还积极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普遍提高。
(三)全面收集纳税资料,为评估提供依据。
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为此,各单位坚持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按季与国税、工商互通登记信息,并加强了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对企业各项涉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防止税收流失。
(四)充分利用各项数据,科学分析。
通过人与计算机的结合,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等计算机不能分析的情况,我们采用人工做进一步分析。首先通过计算机征管业务系统自动分析生成的零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纳税人的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反复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五)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为确保约谈效果,我们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带着问题去约谈;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商品销售环节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材料、建造成本、经营费用、人员数量等与单位商品的配比关系,通过核实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商品销售情况,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如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在评估鹰潭和中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时,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成本率、费用率偏高,有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调减利润的可能,经进一步约谈举证及实地核查,查实了该企业预收账款中有209500元已全部结算,预收款收入应转为收入,应调增营业收入209500元。另外该企业花费10.3万元为两大业主发放端午节物资,分别在营业成本中列支5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5.3万元,应剔除调增利润。该案评估人员严格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先评估分析、锁定疑点,再就疑点问题展开约谈及实地核查,最终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责令该企业共计补缴税款128688.66元及相应的滞纳金733.82元、基金(费)738.25元。
(六)定期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激发工作热情。
为了提高纳税评估质量,更好地激发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热情,我们制定了纳税评估案例评选办法,建立了市、县两级优秀案例库。县(市、区)局每季评选一次,将选出的县级优秀案例报送至市局,市局再进行统一评选,对参选的每个案例认真填写案例点评,并评出最后得分,得分最高的两个案例报送省局,九十分以上的则入选市局优秀案例库。凡有案例入选省、市、县三级优秀案例库的税收管理员,在全市的优秀税收管理员评选活动中,均能够获得相应的加分,通过优秀案例的评选,有效激发了全市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纳税评估水平。20XX年,全市共有12个案例入选市局优秀案例库,其中有5个入选省局优秀案例库。
二、纳税评估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申报质量,减少了税款流失。
由于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20XX年全市通过评估合计补征税款1071。87万元,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二)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税款流失的基本途径。纳税评估就是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通过掌握税基和纳税人资金周转情况,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对纳税申报进行监控;通过纳税评估反馈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行政审批等各征管环节,既可保证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协调统一,又可剖析问题,区分责任,解决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实现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纳税评估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则通过处罚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稽查中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增加财政收入的整体效能,从而实现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强化了税法宣传。
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是增强纳税意识的最好途径,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当前纳税评估工作存在问题。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的同时,既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运用等业务知识,更要学懂弄通时新的税法政策,如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又要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具有较强的逻辑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能分析企业经营规律和进行询问谈判。就目前的人员状况而言,不少人很难达到这些要求。
(二)案源筛选不够精确。
如何选案是纳税评估综合管理岗人员最头痛的事,选好了案源,就可以事半功倍,取得很好的成效;未选好案源,则涂劳无功,甚至带来负面影响。目前,在全省纳税评估软件尚未全面推广、各项预警值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按照经验和人工分析进行任务确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不尽合理,存在偏颇之处。
(三)纳税评估执法地位不明确。
首先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针对纳税人超越预警指标的现象,推定其存在涉税违法疑点,是逻辑推理过程。评估人员仅指出了纳税人存在其中违法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及其性质,因而它不是证据,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另外要确认纳税人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其次,约谈举证缺有力的证据。《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定了八项,与约谈最相近的是举证,但显然不能与询问等同,所以纳税人拒绝管理员的约谈要求时,管理员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四、20XX年纳税评估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在鼓励自学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并充分发挥好激励机制,以促进纳税评估队伍素质更好更快的提升。
(二)建立科学的评估案源筛选体系。一是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估案源筛选体系,细分纳税人行业、地区,扩大指标范围,税负预警值可以作为我们筛选案源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能作为唯一指标,要考虑如利润率、物耗比、关联销售比率、关联销售变动率等指标,以进行综合测评。二是充分发挥好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的作用,在确定案源时,召集征管、税政、稽查、税源管理部门相关岗位人员,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参加,对筛选出的疑点户进行审核分析,或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案源,确保有的放矢。
(三)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纳税评估与稽查的案源划分上,稽查和纳税评估应做到分工明确,稽查应以专案稽查、重点稽查、案件举报为主,重点打击违法案件;对于不构成违法行为的,移送纳税评估部门或税源管理部门处理;纳税评估应以纠正和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为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
(四)建立和完善标准的行业评估模型。对我市的重点行业如建安房地产、物流企业,选取已评估的案例进行分析比较,总结经验数据,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评估的数据采取、证据收集、评估方法、处理结论等环节操作进行统一规范,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制定出我市建安房地产、物流行业的评估模型。
(五)按省局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纳税评估软件推广工作。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多种方法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申报行为中的异常情况,促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目前我们在纳税评估对象的选取上采取的是人工分析筛选,凭的主观判断和经验,给评估对象的选取带来了工作难度。如果将纳税人的财务信息、基本信息录入征管业务软件系统,由计算机自动筛选,将大大减轻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增加评估准确性。因此积极推行纳税评估软件势在必行,目前,省局纳税评估软件已处于开发阶段。20XX年,我们将按照省局软件开发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纳税评估软件的推广工作。
3定陶县地方税务局20XX纳税评估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涉税信息采集,严格评估程序,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增强评估实效,使我局纳税评估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XX年度,我局共对四个行业187户纳税人进行了评估,正常结论169户,差异纠正性结论18户,共评估出税款581484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菏地税发[20XX]29号转发省局印发《省纳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在20XX年年初,连续下发了《定陶县地税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定陶县地税局关于开展好20XX年度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一是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保持机构不变,人员相对稳定,落实征管责任制的前提下,组建片区管理模式下的纳税评估组织体系,即:以分局为评估机构,赋予片管员纳税评估的职责,评估业务在税源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前提下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县局负责本单位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结论审核、案件移交、资料保管等综合性管理工作。二是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调整纳税评估工作责任人,对各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明确,加强工作考核。按照我局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纳税评估工作已列入我局征管日常考核工作项目中,从而奠定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三是加大纳税评估培训工作,本年度县局组织了三次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使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涉税信息的采集,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纳税评估需要借助一定的经济指标来进行科学地测算评估,因此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根据纳税评估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广泛采集信息的情况,我们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片管员的作用。将辖区内纳税人按照地域或税源大小分配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税收流失。通过纳税评估,使原有的税务登记、等级认定等信息能够适时更新,得到充分利用。同时,我们在立足现有纳税企业申报资料的基础,通过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等渠道,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变化情况,进一步拓宽资料的占有领域,对企业实行全方位的监控。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同工商、金融、计划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变化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实施纳税评估。我们根据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确定评估对象,按照所搜集的评估对象有关资料,运用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对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数据指标进行测算和对比分析,查找存在的疑点、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邀请评估对象进行纳税约谈、询问核实,并就评估分析和纳税约谈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最后纳税评估机构将已终结评估的资料分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从而使纳税评估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四、积极开展日常评估、专项评估等各项纳税评估工作。一是搞好日常评估试点工作。日常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一种重要评估方式,是日常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我县在直属分局、城关分局和部分农村分局对日常纳税评估正在进行试点工作。这些分局都设立了纳税评估岗,指定专人按照简易程序,对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欠缴税款的真实性,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专项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主要方式,为了确保专项评估的扎实推进,我们在法规征管科设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办公室,选调业务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专职或兼职纳税评估工作;并根据纳税评估的工作特点,划分了评估对象选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评定处理和评估复核等职责,建立起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监督制约的纳税评估工作运行机制。
五、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讲求实效。在实施纳税评估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其他几项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一是与“抓大控中定小”相结合,促进协调发展。在纳税评估过程中,我们推广了“重点税源逐户评估,一般税源按行业评估、零散税源按区域评估”的评估模式,不仅仅把纳税评估看作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评定处理的一项管理活动,更作为落实省局确定的“抓大控中定小”征管思路,切实提高税源监控水平的一项具体措施来抓,丰富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内涵,提高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工作水平。二是与社会综合治税相结合,延伸综合治税功能。我们在评估分析时,充分利用部门提供的综合治税信息,既解决了纳税评估的信息来源,提高了纳税评估的准确性,又提高了部门信息的综合利用水平,延伸了综合治税功能。三是与发票改革相结合,丰富发票改革内涵。我们在对建筑、餐饮等行业的纳税人进行评估分析时,充分借助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及发票金额开具情况,提高了评估分析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四是与所得税汇缴相结合,解决汇缴难点问题。企业所得税汇缴检查发现疑点的,转入纳税评估程序,实施约谈核实,邀请纳税人就疑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纳税人说明情况,主动补缴税款的,不予处罚;对疑点不能排除的,转入税务稽查程序。评估程序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汇缴重点检查中出现的“定案难、处罚难、入库难”的问题。五是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提高评定准确性。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的日常申报的准确性及时评定。
六、充分应用《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系统》。我们在4月18日和19日,对全县纳税评估人员进行了软件操作培训,借助纳税评估软件系统,各分局通过纳税评估管理系统共提报了49条计划,本年度评估归档完毕的有48条,通过软件评估117户纳税人,评估税款285957元。通过软件评估有效解决了人工评估由于信息数据量大,处理不便、运算繁琐以及人员素质造成的纳税评估效率底,效果难以保证两大要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