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纪要

时间: 03-09 栏目:会议纪要

1漆桥镇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记录

一、漆桥镇社区矫正季度评议流程

县司法局领导宣读社矫人员减刑裁定书→社矫人员上台汇报思想报告→社矫监督人旁听、评价(村主任担任)→县领导总结社矫人员基本情况,给予鼓励。

二、双月考核通报

张局提出工作要求:

(1)重视社区矫正工作

(2)社区矫正工作态度加强

(3)平台通报

其中登记表、矫正方案(情况分析、工作思路、矫正措施)、计分考核、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公益劳动、出境控制、工作走访、监督者反馈、心理矫治、帮困解难、下落不明都有所扣分。

三、漆桥司法所孔所汇报司法所行政工作

(1)社区矫正方面严格执行

(2)社区矫正对象经费建立保障

(3)组织社区矫正队伍、工作间

(4)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工作

(5)各村主任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严密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工作,不出现社区矫正人员托管、漏管现象。

(6)对于解教人员也持有重视,定期走访落实,防止二次犯罪

(7)积极组织公益劳动,发觉劳动公益基地,开建公益劳动,与相关部门联系配合开展工作。

四、市局提出工作项目

三项重点工作●人民调解(大调解)

●社会管理创建(社矫工作按比例)

●公正执法(社区矫正工作体现)

五、王局提出工作要求

司法所应抓好加强行政工作,了解掌控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动向

对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假释人员着重)必须清楚动向,社区矫正履行规章制度应严格执行,

平日加强滋生法律法规的必要性。

六、市局领导提出工作要求与建议

思维模式●树立敢管思想,为维护社会治安,地方平安做出努力

针对目前平日工作问题的建议:

(1)对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问题处于被动

(2)表扬、矫积人员漏洞(存在申报人数居多,与实际不符)

(3)治安处罚漏洞(矫正人员动向存在下落不明,例于实际考核不存在收监人员)

(4)对矫正对象应做到定期走访(有其对新入矫的人员)

(5)矫正对象进出境漏洞(针对严管对象不准出境人员)可查看平台项目历史轨迹,3-5日内的动向,可增强工作效率。

(6)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登记漏洞(体现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限内从入教→解教期间管理等级一致)

七、检查机关发言:检查机关属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单位之一,执行检查矫正期内对于违法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部门。

八、杨局总结

今后司法所工作做到不出现虚假现象,日常管理、平台维护都着重加强

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凝聚社会力量,完善开展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二、加强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像县局汇报工作、提出方案、措施)

三、不断学习业务知识,端正态度

经总结,今后我所定向漆桥司法所社区矫正良好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加强自身法律法规的必要性,为维护社会治安、地方平安作出努力。

2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XX年10月21日,副市长姜伟华主持召开盘锦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市开展社区矫正的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部署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权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扩大非监禁刑、减少监禁刑,降低国家行刑成本的重要内容。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会议议定了以下事项:

一、做到组织、机构编制落实。各县(区)司法局及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各县(区)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股。要召开各县(区)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二、要尽快开展工作。要求各县(区)司法局与公安局展开对接,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对象接收到司法所。同时要求人民法院要在非监禁刑适用前必须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充分采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条件规定。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档案交接工作,安排专人及时主动将矫正对象的档案移交给司法行政社区矫正部门;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程序,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司法行政机关做为社区矫正工作牵头单位切实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在公、检、法等部门配合下,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教育、管理、考核等各个环节,确保矫正对象尽早回归社会。其他各部门要支持、配合、保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经费保障问题。要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四、人力保障问题。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权就今后如何开展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发挥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社区矫正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牵头部门是司法行政机关,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齐心协力,把社区矫正工作打造成一项让人民满意的工程。特别是法院、公安局、财政局、编办、新闻媒体等部门,一定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搞好审前社会调查、档案交接、经费保障、机构和人力保障、舆论宣传等项工作,便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顺利。二是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根据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要求,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顺利实施,扎实推进。

参加会议的有: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王秀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邢越及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3雨花台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8月25日上午8:40

会议地点:春江新城社区二楼会议室

会议主题:雨花台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推进会

与会领导:雨花台区司法局局长——孙跃进、副局长——崔臻,雨花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陈萍,雨花台区八家街道司法所所长

与会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等

会议议程:

一、雨花台区司法局副局长——崔臻讲话

崔局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提升雨花台区社区矫正整体水平,构建法制雨花、和谐雨花,雨花台区司法局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新要求,公检法司密切配合,各家司法所认真组织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任务措施,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雨花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陈萍做题为《规范管理打基础,创新措施提成效》的工作报告。

三、板桥司法所所长做题为《适应形势,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创新》的工作汇报。

四、西善桥司法所副所长做题为《西善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创新》的工作汇报。

五、宁南司法所所长做题为《严把两关,真情助矫,确保矫正工作实现新突破》的工作汇报。

六、雨花台区司法局孙局长讲话。

1、首先,孙局宣布雨花台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成立。

2、接下来,孙局强调社区矫正的重要意义,要求大家明确社区矫正的任务、目的和职责。

3、最后孙局指出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多方配合,形成合力,鼓励大家争当社区矫正工作的排头兵。

七、主持人崔局做总结发言。

崔局指出要树立一个理念,即: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抓住两个环节,即:入矫环节和解矫环节;落实三大措施,即:公益劳动、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崔局希望大家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到“稳步推进、积极创新”。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深受感触,受益匪浅。

此次雨花台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推进会取得圆满成功!

4赤峰市松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

20XX年2月28日,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琳琮主持召开了松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通报了松山区近两年来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各有关部门职责,最后研究并议定了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管理问题

(一)会议强调人民法院对适用于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进行宣判时应安排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见面,做好社区矫正有关衔接工作;为了确保矫正对象及时报到入矫,要积极探索建立保证金或保证人制度;人民法院要于判决或裁定生效后7日内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将相关法律文书、材料完整移送司法局,同时要向公安局、检察院送达有关文书材料,确保社区矫正见人见档交接。

(二)会议强调司法行政机关在见人见档接收后,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社区矫正管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周汇报、月见面、季审查、年鉴定、外出请销假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行为监督。对在社区服刑期间,拒不服从管理,无故两次不见面的矫正对象要给予警告处分,经两次警告处分后仍不悔改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提出收监建议,区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经市司法局同意,报请原批准(决定)机关收监执行。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减刑,由司法所提出建议,区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审核,经市司法局同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减刑。

(三)会议强调区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对不服从管理、脱管漏管以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督促决定机关收监执行刑罚,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程序。

(四)会议强调公安机关要协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对严重违反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公安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逾期不报到或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公安派出所要协同司法所查找,经共同查找后仍不知去向且符合网上追逃条件的,要上报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网上追逃。

二、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考核奖惩问题

会议决定将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范围,明确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各相关部门应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工作上摆上日程,经费上提供保障,人员上配齐补足,措施上切实可行”,使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地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出席会议人员:王琳琮、宋树强、史建彬、杜文杰、马国华、梁剑廷、李青山、祁志纲、侯文杰、车国、刘存、杨福义、周思远、高旭东、郑顺生、张玉华、宫玉梅、刘向东。

赤峰市松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XX年二月二十八日

5广元市社区矫正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XX年9月11日,广元市社区矫正暨刑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市委政法委四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光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敦双主持会议,市社区矫正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名单附后)。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对于有效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通报了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情况。今年8月2日至17日,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督导检查。从专项检查情况看,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体情况良好,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得到了有效管理,各县区在工作中创造了一些特色和亮点。但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宣传不到位,社区矫正执行主体认识不一致;法律文书格式及送达不规范,教育监管措施执行不到位,档案不规范,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数量少、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劳动技能培训面不广,基地建设困难大,帮扶服务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薄弱,难以满足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需要。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工作责任和整改时限,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与会人员围绕检查通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就有关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

一是明确社区矫正工作执行主体。会议认为,尽管现行有效《刑事诉讼法》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明年1月1日生效《刑诉法修正案》已改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两部两院”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执行机构应为司法行政机关。3月1日以前在公安机关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清理,对于人、档不一的要组织查找,12月31日前全部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信息整合平台,实现资源互通共享。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工作。人民法院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源头,要认真做好交付执行工作。全市法院要制作规范的法律文书,统一交付执行工作流程。在向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宣判时,要书面告知其报到机关、时间及不履行的后果,3日内将相关资料送达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深化审判工作改革,积极推进判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逐步扩大评估量,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条件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规范判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真实、准确,符合法律规定。

三是创新开展帮教服务工作。各级安帮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和消除消极对抗情绪,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顺利融入社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就业。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政策。

各乡镇对农村户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原籍居住的,应及时落实其承包经营责任田和拥有(分给)的宅基地。

教育、工会、团委等部门和相关学校对符合就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应做好教育、矫正、帮扶、就学工作,并切实解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就学问题。

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防邪办等部门要组织人员开展专项调研,按照集中优势、整合资源、节约投入的总体要求,把广元市正德学校打造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特色阵地,作为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三无”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安置和“两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场所。要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尽可能争取项目支撑,尽快制定出可行性方案,必要时可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北京“阳光中途之家”等地成功经验。

四是加强工作保障能力建设。要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破解基层基础薄弱难题。市委编办要集中开展一次全市司法助理员编制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截留挪用政法专编、挤占借用司法助理员现象。要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并形成长效增长机制。财政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和帮助,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五是开展集中排查走访活动。在“十八大”召开前和国庆前后,各地要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走访活动,全面摸底排查,加大重点对象管控力度,完善管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将责任落实到单位、明确到个人,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会议还审定了20XX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会前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