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居修缮经费请示
1修缮谷口村“红军之家”的请示
闽清县人民政府:
省璜镇谷口村为“红色革命老区”村。该村的张昌龙故居系我县“红军之家”,也是难得的典型清代闽派建筑。故居内张昌龙将军生前革命历史的文物,具有一定的研究、教育、展示的价值。该故居占地面积约有1500平方米,两层半土木结构、前后两厅双院落。该故居历经两百多年历史,20XX年的特大冰雹暴雨造成屋顶漏水、墙面冲塌、排水堵塞。漏水之处经过几年的雨水破坏、侵蚀,造成木梁、门窗等大量腐蚀,抢修迫在眉睫。经测算,“红军之家”张昌龙将军故居修缮及建设需投入资金98.5万元,目前,除镇村自筹37万元之外,尚有缺口资金61.5万元。恳请县政府给予资金补助。
附件:“红军之家”——张昌龙故居修缮建设费用清单
省璜镇人民政府
20XX年5月14日
2申请支付林纾故居修缮工程款的请示
区政府:
为落实市政府朱华副市长有关修缮开放林纾故居会议提出的“鼓楼区接收管理林纾故居,修缮后,春节对外开放”的决定。根据20XX年第一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我局遵照郭秋水区长、张学勇副区长对修缮开放林纾故居工作的安排,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领导作出“先动工,后补办手续”的决定。我局委托具有国家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福建景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林纾故居修缮进行测绘、设计、预算,项目由区建设中心审定后,交景翔公司负责施工,总造价11万元(含展柜、照明),施工中超出项目不作追加。签订施工合同,限定修缮工期,由景翔公司全额垫款施工。从20XX年1月20日开工至20XX年2月24日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今年6月中旬,为履行施工合同,我局打了一份申请下拨工程款的报告,承蒙区领导支持,区财政局于7月初拨下10万元资金,但区财政局提出,我局修缮工作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不能支付工程款。我局无法履行施工合同,造成违约。
经咨询区财政局管理采购同志,既然是区政府交办的任务,什么原因,造成未按“程序办理”,说明情况,确实有特殊原因,按“特事特办”处理。但区领导必须作出明确的批示。
以上请示,如何解决,请领导批复。
鼓楼区文体局
XXXX年XX月XX日
3彭德怀故居革命旧址抢救性维修经费的请示
县民政局:
彭德怀故居位于思顺乡思顺村牛形岭下村民小组,是集中国共产党早期的党、政、军、文化、教育等为一体的县级机构遗址,由于其独特的历史地位,20XX年10月被崇义县党史、革命史公布为“重点保护单位”,20XX年10月被崇义县政府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彭德怀故居是赣南革命根据地重要的革命活动旧址和开展“红色之旅”重要的教育基地。该建筑为二层土木结构,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因年久失修,已破烂不堪。为了切实保护革命历史遗迹,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弘扬苏区精神的作用,我村拟对彭德怀故居革命遗址进行抢修加固。经现场勘测,工程预算约需98600元,我村集体已自筹23000元,尚缺资金75600元,现恳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
妥否,请批示。
思顺村民委委会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