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工程量请示
1增加淤泥、垃圾清运工程量的请示
区政府:
根据区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我局将县道403线新村-东辉段道路一期工程已完工部分工程结算报送区财政审核所审核,因工程签证单所增加的招标清单外的淤泥、垃圾挖除、外运工程量较大,预计增加造价超过30万元,按区财政审核所要求,我局特向区政府请示增加淤泥、垃圾挖除、外运工程量如下:
该工程原招标清单需处理淤泥5982立方米,垃圾土量12316立方米,土方运距在3km以内,由施工单位就近自行处理,工程造价176459元。由于该工程实施征地拆迁的时间跨度较大,地界范围内的地形地貌与工程设计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经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签证确认增加清理清单范围外淤泥20362立方米,垃圾土量8252立方米,合计28614立方米,且原工程弃土点定于二农山仔村附近,属三峡移民安置用地,一直未能实施征地,导致弃土工作无法实施,后由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签证确认选取同安区新民镇禾山村作为清单外淤泥、垃圾土弃运填埋场地,运距为15公里。从而,工程签证单所确认增加清运的淤泥、垃圾土量共28614立方米,运距为15公里,报送审核造价为715390元。
鉴于该工程因与324国道改道后重线而停工,施工单位针对未完工部分的利益诉求已诉诸法院审理,为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局请求区政府对工程签证单所确认增加的淤泥、垃圾清运工程量予以研究审核。
附件:《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县道403新村-东辉段道路一期工程清单外淤泥、垃圾土弃运场地情况汇报》
集美区交通运输局
20XX年7月13日
2关于坪滩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增加工程量的请示
岳池县人民政府:
坪滩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综合大楼建筑面积5191平方米,分主体框架和室内装修两阶段实施。一阶段主体框架20XX年4月经公开招标中标价为546.89万元,目前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已结束,马上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但目前存在部分须在一阶段实施的项目未纳入本次招标,为避免二次施工对主体结构的影响,满足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需要在本次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增加部分工程项目:
一、化粪池。根据场地情况,化粪池只能在靠综合大楼左侧一方修建,正好位于污水处理池上方,便于污水进入处理池;修建化粪池场地全是页岩,化粪池深度大约3米,现主体工程独立柱基础埋置深度1.7米,化粪池纳入下阶段施工势必对主体工程基础造成影响。
二、给排水及强弱电管道预留、预埋。综合楼主体结构是全框架、空心砖填充墙体,本次招标不含水电工程,给排水、排污管与强、弱电配电箱、穿线管穿墙、梁、板在下阶段施工开凿,势必对主体结构安全造成影响,同时增加施工成本。
三、综合楼防雷工程。防雷工程设计是从基础开始预埋接地体,从主体结构引至屋顶,但目前未纳入招标,下阶段根本无法实施。
四、室内地板砖。因本次招标含门窗工程,门窗安装后将直接影响到地板砖的施工。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请县政府批示相关部门参与审查需要增加的工程量项目,审查通过后坪滩中心卫生院将按增加工程量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当否,请批示。
附件:关于岳池县坪滩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增加工程量情况的报告
岳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代章)
20XX年5月14日
3关于胜利桥工程要求增加工程量的请示
县交通建设领导组:
我镇胜利桥工程临时道路、涵管安装长度因工程实际需要工程量有所增加,特报告请县交通建设领导组予以确认。
龙桥镇人民政府
二OXX年二月二十日
4关于三元镇敬老院灾后重建工程增加工程量的请示
三台县民政局:
三元镇敬老院工程属灾后重建工程,经三台县发改局[20XX]64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三发改[20XX]176号批复总投资为98.52万元,该工程经比选招标,绵阳涪江建筑工程公司以76.5万元中标,该工程现已基础完工。在建设监理、质检、设计、地勘等单位进行基础验收时认为该工程边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进行边坡治理。由于该工程原设计未涉及边坡治理,为确保工程安全,镇政府计划按质检等相关单位的监督通知(三质监[20XX]通字01号)要求进行整治。整治工程已通过三台科兴岩土工程公司设计和概算,整治工程费用为控制价92000元。镇政府决定该整治费用在贵局批准的敬老院工程建设费用内列支,恳请贵局批准建设。
当否,请批示。
附:监督通知
二○XX年九月二十四日
5关于城关初中一号楼加固工程需要增加工程量的请示
县教育局领导:
城关初中一号楼原是聚学校行政、教师办公、教学辅助等功能的综合性大楼,各类相关设施齐全。随着加固工作的开展,该楼原有与办公、教学配套的设施(水、网络、广播、电话、照明、电扇、微机等线管)及土建设施(门、窗、防盗网、楼面、屋面隔热防水、楼外墙边花草树木、路面等)均被破坏,且不在加固之列。该楼要恢复原貌,上述所列设施必须全部更新。特俱此报告,请求批准增加工程量,并增加50万元工程款。
城关初中
20XX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