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会议记录
1地质灾害治理会议纪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3月28日,市长主持召开北山滑坡群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现场办公会议。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区、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会议。会议分别听取了省地矿局第一勘查院关于北山地质灾害情况,区、区、县政府关于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委副书记、市长就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对北山滑坡群综合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防患未然”的忧患意识,早布置、早落实、早安排,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属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全市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11处,特别是、城区范围内的北山滑坡群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属特大型地质灾害,且一直处于蠕滑变形状态,直接威胁着35家企事业单位、4所学校、5座寺院、4715户居民,3.24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防灾减灾预案,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有序、有效开展。
会议要求,市县区两级要继续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四级”网络体系,动员全社会,特别是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来。市国土资源局要牵头完善市级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市、县区、乡和村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市、县区、乡镇网络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抓总,村级网络要由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户代表组成。各县区政府要将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人员名单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天政办发〔〕34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三查”工作,在4月底前再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并将填报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汇总表、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报送市国土资源局。要建立好“三道”防线,即建立排查、检查及早发现灾情、险情的第一道防线;建立针对灾情、险情及时落实监测预警工作的第二道防线;建立灾情险情严重或险情加剧的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的第三道防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预防地质灾害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落实“预防、避让、治理”的六字防灾措施,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分轻重缓急,该预防的提早预防,该避让的及时避让,该治理的坚决治理。按照“避让为先”的原则,各县区政府要自筹资金,专项用于重点治理区段内居民避险搬迁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全责,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相关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会议议定:
一、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全市地质灾害信息畅通。各县区政府、市应急办及国土资源、水务、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要及时相互通报雨情、汛情和灾情,确保及时预警,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队伍,确保发生灾情后能够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为各级政府提供科学有效的防治方案。
二、详实核查登记,认真做好避险搬迁工作。、两区政府对城区北山滑坡区域居民避险搬迁工作负总责,由两区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对急需搬迁的区域进行详细的核查登记,摸清搬迁户数,核准搬迁成本,为实施搬迁提供可靠依据。尽快组织搬迁,同时,两区政府要对北山治理工程分阶段提出防治方案,统筹财政、建设、水务等部门的相关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进行综合治理。
三、多方通力配合,加大地质灾害项目争取力度。各县区政府特别是、两区政府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早做好项目可研,形成完整资料,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项目库,分年度积极争取省级及国家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区政府要拨付北山地质灾害项目专项经费,明确责任和项目实施主体,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确保北山地质灾害重点治理项目在国土资源部立项。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应急监测机构。根据省编办(机编发〔〕2号)文件精神,市编办要尽快批复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和、、谷、武山、秦安五县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张家川两县地质环境复杂,地质灾害频发,监测任务繁重,市编办要参照省编办文件精神,在、张家川两县一并设立相同规格的地质环境监测站,确保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市国土资源局必须在四月底前完成市、县区两级应急监测机构的组建任务,及时开展工作。
五、科学合理部署,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各县区要抓紧实施国家及省市已批复的治理项目,在汛期前对一些危险地段及时排除险情。要抓住汛期前的有效时机,积极开展工程治理,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设计科学、治理有序。县政府要对一中崩塌地质灾害自筹资金,先行治理,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将依据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区地质灾害的调研情况,适时在财力方面给予一定补助支持。
六、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架设高音喇叭,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或召开座谈会等通俗易懂、简单易行的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要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明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商业开发拆迁的区别,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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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会议纪要
5月14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到我局调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局长就我局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何副县长作了专题汇报。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地质环境股、开发股参加了汇报会。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局长就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何副县长作专题汇报。
1、我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县属典型的丘陵山区县,全县分为中山、低山、高丘陵、河谷阶地四种类型,是全省、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县之一,全省重点地质灾害防范县有36个,我县是其中之一。全县地质灾害类别多、分布广、突发性强、危害性重、防治难度大,主要发生在主汛期,以群发性、突发性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是典型的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今年3月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资料统计,全县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67处,其中滑坡220处、崩塌431处、地面塌陷9处、泥石流7处,列入县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1处。进入汛期之后,通过巡排查,特别是近期联合排查督察,新增隐患点218处。
2、我局所作的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严防死守各隐患点。年初修编了《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经过专家评审,并根据需要及时修编《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在我局的指导下,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要求,及时制定相应的防灾预案,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今年,我局补充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值班、灾情登记和速报、汛期巡查、年度方案编制、地质灾害目标管理、避灾明白卡和群测群防等6项工作制度。完善了预警信息告知网络体系,增设124名村级协管员,11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预报群发对象、把矿山、高速建设纳入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进行防控。强化了我局与各乡镇、村、隐患点责任人员和监测人员以及矿山、高速等预警信息的迅速互通,确保了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早准备、早到位。
二是广泛宣传,狠抓责任警示牌的制作和明白卡的发放工作。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培训工作,使地质灾害防御常识家喻户晓。在全县30处比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了永久性责任警示牌,并购置了相机、雨衣、手电筒配备到各乡镇,向全县每个村组和受威胁农户发放了避险明白卡、宣传画、光碟、防治书籍等资料1000多份,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885份、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937份,让每个群众都能防灾有数、避灾有路、处灾不慌。同时,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珍惜生命、远离地质灾害》宣传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今年全县举办地质灾害知识培训4班次,培训人数达220人次。通过宣传教育,大大提高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防范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别是“4.28”事件发生之后,我局迅速布置了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监测工作,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包干责任制,要求班子成员分4小组,包干16个乡镇和矿山企业,带领导相关股室对自己包干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监测工作。全县重点查看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原地质灾害点动态情况;查看防灾明白卡的发放情况;查看重点地质灾害防患点警示牌设立情况;查看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员和协管员在岗在位情况;查看乡镇和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情况;查看乡镇和矿山企业巡查台账登记情况;查看汛期值班制度落实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16个乡镇均建立并落实了地灾防治工作制度,编制了地灾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队伍,各辖区内地灾隐患点都落实了责任人,并安排了专人巡查,全县61个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整体情况良好,有制度有落实、有预案有队伍,地灾巡查有安排有记录。各别乡镇创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法,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具有推广价值。
关田镇的“十个一”措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动员,做到不漏户;制定一套实用的应急预案;成立一支应急队伍;给农民发放一份防汛宣传单;在重点地方树立一块安全警示牌;筹备一批应急物资;争取一批民政政策;固定一部挖机和工程车;成立一个安全巡逻信息员队伍;建立一套防汛工作制度;金坑乡对每个隐患点都拍摄了图片,并对每个隐患点的住户张贴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示牌”。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乡镇没有明确地灾防治工作办公室,都是与防汛抗旱办公室合署办公;个别乡镇明白卡发放不到位和填写不规范,有模糊、缺项、漏填现象;责任心不强,村一级填发的明白卡,乡镇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存在业务不熟练、统计数据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与高速公路有关的隐患较多,主要危及住房、农田;地质灾害宣传不够,培训机会少,部分农户防灾减灾意识不强。四是积极开展地灾避灾移民搬迁工作。为有效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采取了由被动防御变为主动避让措施。我县做好地质灾害预防的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镇规划,有计划的安排了受威胁农户的搬迁,目前正在落实20XX年1036人的地灾移民搬迁工作,争取早日全面完成20XX年搬迁任务。
3、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严重不足。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范围广,需投入的治理资金多,筹集防治资金十分困难,主要是由于我县地质灾害大多以小型规模为主,很难争取到国家或省市立项治理资金,加上地方财力十分紧张,筹集治理资金明显不足。目前,我们仅争取到和两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二是早期矿产开发造成我县地质灾害日趋严重。县矿产资源开采历史悠久,早期资源开发给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也给我县地理和生态环境带来了破坏。全县现有持证矿山61个,废弃矿山24个,未治理废石、砂堆100多处,部分区段极易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陷等地质灾害;三是高速建设为我县带来大量地质灾害隐患。高速在我县境内有50.8公里,因我县是山区县,工程建设高架桥多、隧道多,对自然生态和地理环境的破坏尤为严重,产生了许多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给我县地灾防治工作带来更大难度的压力;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目前,我县还没有一支地质灾害勘察、设计、治理资质的专业队伍,预报、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技水平较低;五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还没有得到落实。各村协管员和重点地质灾害监测员防治工作经费补贴没有发放到位。六是切坡建房问题严重。
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就下步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
工作目标:绝不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工作方法:群测群防、主动避让、及时转移。
1、做到心中有数。矿管局班子成员要对全县有多少隐患、各乡镇有哪些隐患,重点是哪几个隐患,做到心中有数。班子成员对全县16个乡镇要实行包干制度,下乡镇巡查,对885个隐患点全部要过点,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函,明确责任。
2、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责任到人。群测群防主要是要落实县、乡、村、组及直接受威胁群众,明白卡要发放到位。
3、突出重点,定时看人。如遇大雨,定时查岗,主动下去,服务群众。
4、快速行动,及时转移。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转移群众,第一时间报告。
5、请矿管局拟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由政府办下发到各乡镇。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会议纪要
4月29日,国土资源局长主持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副局长李兴凯、陈金银、唐军党组成员马义俊,县国土资源局股室负责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摘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地质环境股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相关情况汇报。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重道远。鲁甸县国土面积1489.39平方公里,辖9乡3镇。国土面积大部分为山地,地形地貌复杂。切割深,山高坡陡,地质结构脆弱、地震活动频繁;汛期雨量集中、单点性大雨、暴雨时有发生,导致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且点多面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全县除公路沿线外,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8(易发点11个),涉及11个乡镇43个村民委员会,77个村民小组,其中有厂矿2个,街道4条。共威胁1822户7826人的生命,潜在经济损失492.9万元。
二、会议认为:我县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旱情即将结束,汛期将至,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有关股室要主动服务,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务必站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上全力做好该项工作。
三、会议决定: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项公益性事业,对此,政府必须负总责。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落实年度防治方案,建立相关制度;二是建立机制,完善预防体系。要建立与地质灾害状况相适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和安全保障机构。建立地质灾害预警预防系统,形成县、乡镇、村、社监测员四级防御网络体系,并将灾害点责任落实到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三是强化措施,加强防治。要积极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落实地质灾害汛前巡查、汛期调查、汛后检查制度。
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会议纪要
6月13日,副县长刘光辉主持召开了琴亭镇石柱下地质灾害防治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琴亭镇党委书记郭建斌、镇长汤永胜,县国土局副局长贺绍武,县扶贫办副主任朱泽清,县建委副主任刘建清。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摘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对石柱下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相关情况汇报。石柱山位于原自来水一厂东厕,山上山下居住村(居)民近50户,由于山势陡险、土质松散,受雨水侵袭影响,近年来山体滑坡、墙体裂缝现象越来越严重。目前坡体上下共有10幢房屋受到影响,其中有6幢房屋直接面临危险。
二、会议认为,我县琴亭镇石柱下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由于近段时期雨水天气较多,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认真做好该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妥善对附近居民进行搬迁安置,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有关单位和琴亭镇政府务必站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上全力做好该项工作。
三、会议决定:
1、对直接面临危险的6幢房屋的居住人员于6月15日前全部撤离完毕。由县国土局和琴亭镇政府共同进行调查摸底,并以琴亭镇政府和县国土局名义联合下发撤离搬迁公告,张贴到每幢房屋门口。
2、对受地质影响严重的6幢房屋要进行妥善安置。由县扶贫办、县国土局、县建委、琴亭镇政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县扶贫办负责移民对象名单的上报,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安置区的征地工作,县建委负责做好安置区的规划工作,琴亭镇政府配合做好征地、安置等工作,协调好村组关系,确保安置户顺利按移民政策进行安置到位。
3、对坡体周围其他建筑的安全情况做进一步排查。此项工作由县国土局负责,并就这些建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搬迁、居住人员是否需要撤离提出具体意见。若有房屋需要搬迁,参照此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4、加强值班检查。由琴亭镇政府牵头,县国土局、县建委安排专人参加,实行24小时值班监管。
二○XX年六月十四日
5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会议纪要
3月7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方卫斌在五城镇主持召开了阳台滑坡群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专题论证会。县政府办副主任曹顺生、县国土局副局长叶国斌、五城镇党委书记金学年、五城镇镇长王一真、五城镇党委副书记金俊勇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县国土局、五城镇关于阳台滑坡群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就加快推进阳台滑坡群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阳台滑坡群是安徽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之一,灾害体规模大,危害程度高,引起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6月,根据省国土厅的安排,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委托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初步勘查,提交了《安徽省休宁县五城镇阳台滑坡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同年8月,我县又委托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编制了《安徽省休宁县五城镇阳台滑坡群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勘查成果和灾害点的实际情况,通过方案对比论证,认为对五城镇阳台滑坡群特大型地质灾害点采取避让搬迁较适合,并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申报了中央财政补助项目,目前省财政已下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同时,县直有关单位已合理制订避让搬迁实施方案,计划从20XX年12月起,利用五年时间完成约290户村民的搬迁安置工作。
会议要求,五城镇阳台滑坡群涉及阳台、柳家坑、叶汰三个滑坡点,搬迁规模大、工作任务重,五城镇政府要会同县直相关部门尽快启动相关工作,按照县政府的总体计划,细化年度搬迁方案,排定工作时间安排表,落实各阶段任务责任人,当前要重点抓好入户宣传、调查摸底、安置点征地及规划设计等项工作,统筹项目安排,整合项目资金,分期分批稳步推进阳台滑坡群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
会议决定:
一、阳台滑坡群避让搬迁集中安置点选在五城镇的西田村霞浦岭区域,与原有的地质灾害移民新村连片建设。近期,五城镇要在原有地形面积测量的基础上,完成整个安置点的征地工作,征地价格参照省政府下达的标准执行。
二、考虑到阳台滑坡群搬迁情况复杂,难度大,县政府将成立五城镇阳台滑坡群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组,统一协调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由县国土局拟定领导组名单,报县政府研定。
三、为确保避让搬迁工作的稳步推进,以五城镇为主,县国土局配合,进村入户宣传,参照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程序和补助标准,以县地灾办下发文件日期为调查截止时间,开展项目调查,逐户登记造册,摸清搬迁户的户数和安置意向,鼓励搬迁户实行分散安置。
四、因阳台滑坡群搬迁户数多,所需搬迁资金巨大,县政府将统筹项目安排,将生态移民、饮水工程、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与地质灾害搬迁相结合,县国土、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向部、省争取国家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编报项目,对口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每年在分解项目时,优先予以安排落实,以缓解县财政的资金压力。
五、加强项目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管理,县地灾办要会同县财政部门建立资金使用台帐,确保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和合理安全使用。
六、五城镇阳台地质灾害群搬迁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国土部门按照各阶段工作任务酌情确定,报县政府同意后予以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