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情况说明
1土地闲置事由及说明
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我公司用地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土地面积分别为24813.91平方米、8785.0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号分别为2010010199、2010010279。我公司用地于20XX年8月通过置换方式取得该宗土地。现就我公司取得该地后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划报建情况:
1、由于当时粤海片区正在调规,无控规指标和路网坐标无法报建。
2、到目前为止,拆迁及补偿问题未解决,政府尚未交地于我公司。
3、由于遗留问题没解决,土地面积和地界尚不确定;无法规划报建。
二、未开发情况说明:
1.由于政府建设长流污水处理厂需要先征用我公司土地后进行置换,因而产生土地使用性质与年限不符等多项遗留问题未解决,到目前为止,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问题没解决尚未交地于我公司。
2.当时粤海片区控规一直未出,规划指标和路网坐标不确定,致使无法报建开发。
3.今年初调整后的控规出台后,政府又占用我公司两地块土地面积约9634.35㎡,现市国土局已经报市政府正在调整解决遗留问题。
4.目前颁发的土地证土地使用性质与年限不符,待遗留问题一并解决后,(哪个地方颁发是不是也要加上?)予以颁发新证或换证。综上所述,我公司项目用地不能按时开发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原因:一是土地使用性质与年限不符道路和绿化带占用等,遗留问题尚未解决;二是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问题没解决政府尚未交地于我公司;三是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土地证未换发,土地面积及路网坐标规划指标尚不确定。
2关于XX项目土地闲置的情况说明
XX:
XX项目位于XX,20XX年11月5日,XX政府下发《关于批准XX公司建设商品住宅用地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实施出让的通知》(沙区府〔〕号),批准XX公司取得该宗用地。20XX年11月5日,XX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XX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号),约定:土地用地为XX用途,出让土地面积XX平方米,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日期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1月5日,XX公司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文号)。目前土地状况为空地,土地闲置原因为XX控制性详细规划直至XX年X月才获得XX政府的批准,因规划原因项目占未开工。目前,我司正在市国土房管局办理调整合同及与XX政府下的区土发中心办理土地置换事宜。
特此说明。
XX公司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日
3闲置土地调查情况说明
XXXXX:
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XXXXX(向你方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宗地四至为XXXXX,面积为XXXXX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年月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期为年月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方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其他XXXXX;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特此说明。
我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局(印章)
年月日
4闲置土地处理情况说明
我市20XX年没有闲置土地。一是切实提高土地利用供地率。全面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对20XX-20XX年经省政府批准的共19640.81亩批准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清理处置,梳理核对和网上系统录入,供地率达到91%。同时,全面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强化用地的供地监管,督促按出让合同开工建设,防止出现土地闲置。二是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完成了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开展了争创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区)活动。三是完善基准地价系统。完成了城区和建制镇的基础地价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土地交易,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南康市国土资源局
20XX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