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退房情况说明
1房地产客户退房说明
订购人XXX原订购XXX楼盘XXX区XXX楼XXX号XXXm2,现因XXX,申请退户,兹证明本人自XXX年XXX月XXX日起放弃本户之承购权利,并证明申请退回原交付之订金XXX元整。
客户签章:
年月日
2退房书面情况说明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我XXX(购房人姓名)与你公司签订《XXXX认购协议》,认购由你公司开发建设的“XXX项目X栋X单元X层X号房产,在认购协议中,约定该号房的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总价款为XXXXX元,我同意认购并交付定金20000元。20XX年11月8日,你公司售楼人员XX打电话告诉我丈夫说面积有变,增加了约17个平方,要求重新签订协议。20XX年11月9日,我前去你公司“XXXX”售楼部了解情况,你公司售楼人员XXX告诉我,该号房现在规划的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总价款为XXXXXX元,因面积增加导致房屋总价款增加XXXXX元,我表示不能接受你公司的做法。我认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第二款“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第三款“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之规定,你公司的做法有以下三点不妥:
1、未向我展示或书面说明你公司变更规划、设计的文件或理由,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
2、未征询我的意见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侵犯了我购房过程中的知情权;
3、未在变更确立起10日内书面通知我,侵犯了我购房过程中的选择权。
鉴于你公司的不妥做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我书面答复你公司:我有权要求退房并正式提出退房,请你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及我们双方约定,于五日内将定金双倍返还给我,否则我将诉诸法律,用法律武器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排除我借力于各类媒体进行声讨。特别声明:无论我是用法律武器还是媒体舆论或者二者并用给你公司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他人退房、你公司商业信誉的损害等),均由你公司自行承担,本人概不负责。
特此说明。
说明人:
3住房清退的特殊情况说明
宜州市清房办:
本人何伟绩,男,46岁,为市疾控中心主管医师;妻子黄迎春,43岁,为宜州市商务局经济师,我俩于20XX年12月10日结婚。
20XX年10月,市政府于庆远镇城中西路20号院内进行首期全额集资建房,黄迎春获准参加购得一套总建筑面积为91.13M2住房。
20XX年市疾控中心进行拆除危旧住宿楼重建新房,由于新建房为电梯房参加集资的单位人员不多,考虑原住户拆迁补偿等诸多费用,单位多方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集资建房。当时我们均已为中级职称,一家五口住房不够,按条件被动员参加评定获准集资建房,因而为参加新建购房就要退售出旧住房。
20XX年9月经机关事务管理局、房改办、房管部门同意审批获准退房手续,并在相关公示栏进行房屋退出售公示,由于当时铁源房地产公司等开发商准备购置老政府生活区进行开发,产权单位无法购收,也无符合条件干部职工购买,后按当时已满5年上市协议出售给个体经营户黄盛光何秀娟夫妇,获得出售款用来上缴和装修疾控中心新建住房。
自20XX年中央到地方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本人认为自己也为属于清退行列,并积极主运动配合上报情况,经多次与购房者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决定以“实物退房”方式退出已售出的旧集资住房,等实物退房获补偿金后自行加够原协议价退给购房者即可腾退住房。
筌于贵办下发的《宜州市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通知书》要求3月20日前完成清退并交出钥匙,退房款未到和筹款尚欠较多,加上现住户女怀孕临产,难予如期腾出,万望宽限些日。
特此说明
请求人:
二〇XX年三月十二日
4房地产退房情况说明
本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旭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所购房号为_________________。但因后续资金一直未能按期筹措到,致使____年月距该商品房的合同约定交款最后期限已超过90天,未能按照贵公司合同要求,结清房款,完成交易,考虑本人实际情况,暂时无经济能力筹集到该笔购房款,为了不影响贵公司房屋销售,本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申请解除购房合同。为此给贵公司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业主签名:
公司签收: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