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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补贴工作总结

时间: 12-08 栏目:总结

1惠农补贴工作总结

一、强农惠农补贴落实情况及成效强农惠农补贴落实情况及成效惠农补贴落实情况近年来,为落实好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政策,我县根据省州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中央、省、州有关强农惠农补贴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也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牧业的增效、农牧民增收,使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从根本上改善了农牧村的落后面貌。

(一)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落实情况20XX—20XX三年上级下达我县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为4050519.84元。其中:粮食直补459946.37元,农资综合直补3590573.47元。

将资金全部拨付到12个乡镇。

各乡镇按照每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张榜公示后,大部分乡以现金形式已发放到户。

各别乡(镇)以一卡通”1或一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情况从20XX年起国家出台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的补贴政策,我县从20XX年起实施,两年我县购置农机具5大类10种156台(件),补贴区域覆盖8个乡镇,受益农户142户,共完成补贴资金28.96万元。占下达计划35万元的96.53%,(三)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落实情况为了对能繁母猪养殖户尽快落实到国家的优惠政策,提高能繁母猪养殖的积极性。我局根据甘财农(20XX)139号文件精神,将上级下达我县能繁母猪补贴资金18.4万元中(央补助13.8万元、省财政补助4.6万元)和县级配套的4.6万元,共计23万元,对我县的4600头能繁母猪直接补贴,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民的原则,对折合后能繁母猪数量、补贴的金额进行了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把所有资金按比例(每头不低于50元标准)分别拨付给各乡(镇),各乡(镇)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由乡、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村级防疫员一起把现金发放到农民养殖户手中。并积极动员农民能繁母猪养殖户参加应保的能繁母猪,截至20XX年10月30日已报案66起,已理赔66起67头,已理赔金额共计31600元。对今后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退耕还林(草)补助落实情况2自20XX年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以来,此项工程共涉及11个乡(镇),39个行政村,230个自然村的4221户24655人。共到位粮食360万公斤,已通过粮食部门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20XX-20XX年共到位教育医疗补助资金162.7万元;20XX-20XX年到位粮食折现资金710.18万元。

二、主要的做法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20XX]1号)精神,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省上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完成了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现金补助、能繁母猪补贴、农村低保等各项发放工作任务。在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完善工作机制。为了切实把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对每一项补贴工作早安排,早署,并要求各级政府单位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真正作为民心工程,阳光工程来抓,并把强农惠农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内容量化来抓。

(二)宣传政策,了解民意,落实政策。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并利用镇,村、组三级干部集中的机会,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使强农惠农政策深入民心,干群思想认识一致,政策落实顺利到位。目前,全3县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村低保补贴、扶贫救济等强农惠农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三)调查摸底,建立农户基本信息库。我们与各乡镇做好补贴发放前的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建立了农户信息资料库,为发放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四)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群众监督是各项工作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7天的公示,使农民补贴发放工作更具透明度,更加科学、合理,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五)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落实到户。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防止违法违纪行为,我们通过健全机制,加强监管,规范政府行为,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惠农资金县级统发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工作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并主动深入农户询问补贴发放情况,对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纪检监察部门,并责令改正,确保国家的惠农资金全面落实到位。4三、存在的问题(一)“一折(卡)通”难以实现。由于我县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自然条件严酷,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惠农“一折通”发放新机制难以实现。

1、补贴量小,按“一折(卡)通”领取费用高。

2、行政运行成本高,费用支出大,乡镇信用社不愿意代理,并且有些乡镇还未设立信贷金融机构(信用社)。

3、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使县乡财政与代理信用社之间的各项惠农资金下拨、信息上传等信息不畅。

从而也造成“一折通”难以实现。

(二)土地流转监管不到位,信息不公开,导致补贴资金与土地实有亩数个别有误差。农户间土地流转私下商定,使各乡镇对土地流转难以监管,必然导致补贴难以按标准发放,分配不公等现象。

(三)由于我县的能繁母猪养殖大多以散养为主,导致发放直补和参保理赔工作量大,运作成本高。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费难以收缴。并且农牧民群众对参保的能繁母猪报案意识不强,有的甚至发案一个月后才报案,导致养殖户与保险公司发生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四)退耕还林(草)补贴落实中,由于农林部门的监管工作不到位,林、粮间作现象普遍存在,导致成活率低、保存率低,使得有些乡镇不能通过省、州验收,从而出现资5金缓拨退补现象发生。

四、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

(一)目前,在我县难以实现“一折(卡)通”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被各乡镇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使各项惠农补贴落实到村、到户,建议今后政府出面、社会市场搭建平台,使农村信用联社发挥职能,每个自然村在各乡镇信用社设立农民补贴专户,由村上再将资金发放到户,并上报领取资金的签名册。

(二)加快搭建网络信息平台,推行电子政务,加大对乡镇的宽带网络建设力度,实现每个乡镇都通网络的目标。

(三)加快生猪养殖生产方式转变。目前,我县生猪养殖都是以散养为主,形成养殖规模的养殖户很少,对散养户进行补贴和保险导致工作量大面广,行政成本高,并且生猪出栏少、对调节市场供求影响不大。针对当前正处于生猪产品价格上升的调整时期,我县应加强对小规模养殖户的引导扶持力度,将能繁母猪直补和保险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已形成规模的养殖户,使其提高标准化饲养水平,从而加快转变生猪饲养方式。

(四)加大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力度,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三农”能力。由于我县部分乡镇还没有农村信用社,对“三农”的直补资金难以实现“一折(卡)。建”议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力度,增加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实现6“一折(卡)”服务。

(五)减少发放环节,提高发放效益。凡需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均实行县级统发,对各项惠农资金不再拨付主管部门或乡镇财政层层划转,减少发放环节,实行“财政——银行——个人”发放模式,有效防止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和抵扣。

2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总结

根据宁纠办发[20XX]3号文件,关于《宁乡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我镇认真开展了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补贴资金使用及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镇不断提高对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人员。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回访农户资金发放情况,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我镇财政所设立了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政策咨询点,同时对县局下发的宣传材料及时做好发放工作,随时随地接受群众有关咨询。

20XX年以来,我镇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28项,金额共计310.803万元,享受农户35449户,享受人数68558人,“一卡通”发放率达到100%。

二、规范流程,加强监管

(一)认真审核,确保补贴按时发放

第一,每一项补贴发放前联络相关线办做好沟通,核对好发放数据,与县局发放数据相吻合;

第二,将发放明细下发到各社区,做好公开公示,在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示,需要公示到社区的,在社区政务公示栏公示。

第三,按照县局的要求及时足额做好数据上报工作,在湖南乡镇财政补贴系统里做好发放工作。

(二)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我镇财政所对惠农补贴资金,不存在截留、挪用现象,各项补贴都通过“一卡通”存折及时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安全,我镇财政所自20XX年1月以来惠农补贴资金实际兑付、系统录入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对,确保财政所账务与系统录入保持一致、财政所账务与乡财局一致。对系统显示已发放补贴的农民,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了抽查,督促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3金安区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发放清理工作总结

为强化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财政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市财政局《六安市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发放清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财农村[20XX]223号)文件要求,我区对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的发放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清理发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XX年以来,我区先后发放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211720个,累计发放存折210952个,未发放到户存折768本,存折余额376225.78元,其中:常年外出打工户存折474本,死亡户存折106本,分户未领户存折163本,重组重名存折25本。截止6月27日已发放清理完毕,其中发放到户717本,到六安市郊联社办理销户51本,销户金额合计65943.55元已全部缴入区惠农“一卡通”专户。

二、主要做法

1.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一卡通”专用存折发放清理试点工作是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严格。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农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经办同志对照方案,规范操作,有效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精心安排,严按方案实施。今年5月10日之前,我区对历年来未发放的补贴存折进行详细的梳理,要求乡镇街财政所(分局)逐村(社区)摸底核实,查明原因,分清外出户、死亡户、分户、重卡户、空卡户等,分类造册上报区农村局。各财政所(分局)积极协调配合六安市郊联社和行政村(社区),对照清册,落实到人,通知到户,不留死角,完善相关手续,该核销的核销,该直接送达到户的按照程序送达到户,依法合规有序地将未发放的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全部发放到户,实现乡镇街财政所(分局)“零持有”。

3.对照政策,积极稳步推进。对常年外出打工、迁出等原因没有发放到户的存折,财政所(分局)加强与村组干部联系,通过信函、电话、上门服务等方式,最大限度内发放到户。对申报资料不实、重复申报等不应享受补贴资金的存折,财政所(分局)会同乡镇相关职能站所、村委会逐户核实认定,公示15天后,由财政所(分局)人员携带销户证明、销户清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代发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统一划入区农村局“一卡通”专户,并办理存折销户手续。对死亡户有继承人的,继承人持继承协议、村委会或乡镇街相关职能站所提供的死亡证明材料、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财政所(分局)领取“一卡通”存折,凭财政所(分局)证明材料到代发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取出,由代发金融机构销户;死亡户无继承人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财政所(分局)核查后,财政所(分局)人员携带证明、销户清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代发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统一划入区农村局“一卡通”专户,并办理存折销户手续。对开户一年以上的空折和没有资金的重折,由财政所(分局)人员携带证明、销户清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统一到代发金融机构销户;有资金的重折,保留一个帐户,户主持财政所(分局)证明将重折资金取出后,由代发金融机构销户。对错名、错组等原因未发放到户的存折,财政所(分局)人员逐户核实,完善信息,更换存折,及时发放到户。对精神病、智障、五保、服刑等特殊群体,由直系亲属或监护人持村级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财政所(分局)领取“一卡通”存折。

4.建章立制,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了存折领取登记制度,由领取人在“存折发放清册”上签字,财政所(分局)加盖公章,并要求复印一份上报区财政局农村局备案;建立了存折销户制度,财政所(分局)和当地代发金融机构负责人在“存折销户清册”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复印一份上报区财政局农村局备案;健全了补贴资金划转制度,农村局对各财政所(分局)划转的存折余额全额缴入国库。清理工作结束后,各财政所(分局)认真做好了“一卡通”存折发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到分类造册,一户一档,资料完整,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我们将以本次存折清理核实工作为契机,本着务实的原则,全面落实党的惠民政策,践行“三严三实”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好事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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