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自查报告办公室
1办公室“小金库”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财务管理部在全辖20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办公室在*月*专门召开部门会议,将“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了每一位员工,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中央、银监会、省行及支行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工作机制,成立检查小组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部未发生隐匿收入,不存在由隐匿收入产生的“小金库”。
二、我部作为支行后勤保障部门,涉及货物、工程、服务等各类费用支出,对大宗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集中采购实施细则》执行,作为费用申请机构,我部严格按照省行、支行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遵守费用列支和事前审批制度。逐笔仔细了解费用产生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用途,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支出内容相符,杜绝假发票、假合同、假票据等手段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根据省行、支行的要求,所有内部会议或培训尽量安排在行内或通过支行视频系统进行,如召开全行性会议或培训,而行内没有场地时,则按要求向省行提出在外租用场地召开内部会议的申请后,待省行批复后才进行列支。我部按要求在会议规格、规模方面尽量精简,减少相关费用开支。
四、我部设立固定资产、宣传品管理台账,建立出入库领用制度,记录出入库明细,定期双人查库,确保账实相符,杜绝转移固定资产、宣传品设立“小金库”。
下阶段,我部将继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防范和杜绝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部门小金库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部门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部门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试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五查五看”的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清查结果在局务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3机关单位小金库清理自查报告
按照叶集试验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叶党办〔20XX〕3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胡志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应生、徐怀远和党组成员汪锐任副组长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试验区工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20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委副书记刘爱武同志讲话精神,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试验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五查五看”的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清查结果在局务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