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个人廉政承诺书
1民政廉政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政局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狠抓反腐倡廉教育,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具有民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为顺利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特承诺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
2、按照“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求,组织开展和参加廉政建设进机关活动、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3、积极开展“4·20”廉政文化节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御各种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坚持局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制度。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自身建设与环境建设相结合,大力弘扬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建立科学规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确保民政工作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要按照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相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民政系统廉政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行制度和行政监督制度等基本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完善部门权力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年底有党政班子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班子成员廉政述职报告。
2、坚持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政策、人事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认真执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工程建设的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执行和落实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开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4、强化检查考核。对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执行“十个严禁”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局领导廉政建设考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干部廉政建设考核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和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
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规范社会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依法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提高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方面的能力。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积极适应政府财政体制机制转变的新形势,强化资金预算约束,倡导勤俭节约风尚。
6、加强监督检查。
(1)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
(2)加强对基层专项民政资金的审计检查。
7、完善和强化纪检机构全程介入机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党风廉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各类案件。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1、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民政需要,深入开展“转变方式建两型,转变作风惠民生”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以“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深入开展“三联三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抓好勤政廉政建设,以勤政促廉政,以廉政推勤政,不断强化民政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弘扬民政系统爱民、为民、亲民、利民的优良传统,切实帮助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等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局机关和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改进会风文风,提高文件和会议质量,及时受理和查处涉及本单位的行政效能投诉,努力实现机关职能、作风和工作方式的“三个转变”。
4、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处理程序,畅通信访渠道。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规范服务为主线,受理和查纠各类损害民政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全面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职能。
承诺党组织(盖章)党支部(总支)书记
20XX年X月X日
2罗源县民政局局长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发展。下面我代表县民政局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及时兑现各类民政对象补助;公开民政政策和各类民政对象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网上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各类民政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简化办事流程,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落实省政府确定的19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金,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困难家庭中去;按时发放低保金和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做到程序规范、阳光透明;进一步落实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落实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2、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罗源县村(居)主干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村居主干履职履责监管,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完善社区“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建设水平。
3、认真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机制,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劝导工作,促其返乡。
4、完善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提升救灾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5、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兑现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年增长率不低于3%。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于符合工作安排条件的,做到100%落实到位。完成散葬烈士墓的迁移,积极主动投入双拥创模工作,及时下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6、努力推动老年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涉老设施,督促崇宝山老年公寓建设年内动工。完成碧里、飞竹敬老院建设。年内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20张以上。
7、巩固婚姻登记国家3a级达标成果,继续保持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树立同行业第一窗口形象;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免除政策,扎实开展生态墓地建设整治工作,规划指导乡村骨灰楼塔建设。推行文明祭祀、科学生态葬法,倡导绿色、文明的丧葬新风。
8、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落实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四分开制度,严格限制公务人员兼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加强地名区划管理工作,做好滨海新城新建道路以及住宅区的命名工作。
三、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学习年”活动,加强民政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民政干部职工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本领和职业水平;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四牌”、请销假、值班等各项制度,做到上班有签到、去向有标示、办事有指南、外出有请假;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办事承诺制度,做到向上级和群众承诺的事,都能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加强政务公开和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健全民政物资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增强民政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贯彻落实党内十项监督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倡导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民政干部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
承诺人:林书腾
3乡民政办廉政承诺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本职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高度重视民生,深入群众了解民情,以群众需求为工作重点,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坚持为人民用好权做好事。狠抓检查落实、抓督促深入、抓重点、抓难点,从而带动工作全面开展,取得实效,切实提高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持党性原则,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公正行使权力。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清白做人、明白做事,决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用实际行动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好表率,共同筑好拒腐防线。
三、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中发扬民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事事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科学决策。注意团结同志,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班子团结、协调、统一。
四、严格执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恪尽职守,敢抓敢管。认真抓好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弘扬正气,带好队伍。着力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理财理事,管好干部。
承诺人:胡亚英
责编:永乐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