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综治承诺书
1审计承诺书
XXX审计局: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向你局提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部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工程资料、财务报告、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并郑重承诺:
我单位提供的全部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工程资料、财务报告、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会计核算状况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如实、全面地向审计组提供了本单位在银行和非金融机构设立账户的情况,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社会中介组织出具的有关报告;如实、客观地披露了关联交易、未决诉讼、抵押借款、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等事项。
审计组若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全部项目建设的批准文件、工程资料、财务报告、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有虚假、隐匿、篡改、毁弃等行为,我们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
法人章:
财务负责人:
财务部门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赣州市审计局集中整治活动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巩固机关效能工作成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积极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单位,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干部作风“庸、懒、散”等突出问题,争创新时期“第一等”工作。
二、实行优质、高效服务。工作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依法办事,礼貌待人,规范服务用语,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跟踪服务等措施,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便民服务措施,受理举报案件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实行首违不罚制,必须罚款的一般以罚款金额的下限为原则;对企业初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且情节轻微,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的,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主,书面责令限期改正,不予经济处罚。
五、实行政务公开。对涉及行政处罚等事项,及时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条件、办理时限等,并将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
六、严格责任追究。本局工作人员违背以上承诺的,将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市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电话:8390110
市审计局机关效能建设投诉办公室电话:8406000
3萍乡市审计局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集中整治活动公开服务承诺书
责任部门:监察室
生成日期:20XX-06-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J00020-0401-20XX-0356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一、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宗旨。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计监督,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勤政高效。
二、实行审前通知制度。每到被审计单位审计,提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在正式实施审计前张贴审计通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逐步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每年向市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的通报审计情况,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关注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布的审计结果。
四、实行审计听证制度和复议制度。按照审计听证规定和审计复议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五、实行群众评议制度和审计现场监督制度。聘请特邀审计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坚持审计回访制度,定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
六、认真执行廉洁从审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审计署印发的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实行廉洁文明审计反馈函制度和自报遵守审计纪律制度。
以上承诺,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和支持。
党组书记、局长:朱广仁联系电话:6765639
监督投诉电话:676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