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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族团结倡议书

时间: 12-17 栏目:信函

1加强民族团结倡议书

厅广大干部职工: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认真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落实好厅党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水利各族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坚定性,充分发挥水利干部职工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积极作用,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形成人人自觉践行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特向全体水利干部职工提出如下倡议:

一、要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广大干部职工要弘扬水利人信念坚定、立场鲜明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五个认同”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二、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主动宣传民族政策、自觉践行民族团结,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正能量,深化各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深厚情谊。要带头反对非法宗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

三、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大干部职工要主动参加“1+1”民族团结进步爱心结对和爱心捐助活动,主动与结对户加强联系、增进了解、走动互动,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中,增进民族团结,为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建功立业。

四、要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广大干部职工要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争做民族团结的好职工、教育子女的好家长、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宣传者、践行者和促进者。

同志们,让我们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把水利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推进,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0XX年5月27日

2加强民族团结的倡议书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扩大)会议精神,团结和带领各族职工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的好职工、正确教育子女的好家长、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吐鲁番地区工会向各级工会和各族职工发出倡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先进性。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决反对一切利用宗教名义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多做贡献。

二、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紧紧围绕民族、宗教、文化、党的惠民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内容,提高认识,明辨是非,深刻揭批、声讨“三股势力”罪恶行径和反动本质,深刻揭露非法宗教活动的本质和危害,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对非法宗教活动的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

三、争做“三好职工”,不断增强抵制非法宗教活动能力。各级工会要号召各族职工,争当民族团结的好职工、正确教育子女的好家长、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做到“六个不”:不参与“三非”活动,承担引领一个家庭的重要责任,管好自己、家庭和亲属,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不向企业提出过宗教生活的要求,不在工作期间过宗教生活;不着宗教色彩浓厚服饰,做到着装得体,举止文明;不参与地下讲经活动,家庭成员不参与非法学经活动;不浏览、不下载、不转发、不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宗教有害信息、视频等;不受任何人煽动蛊惑教唆,不参与任何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恐怖活动,积极举报“三非”案件。做到“六个带头”:带头听党的话,跟党走,做反对非法宗教、维护社会稳定的模范;带头高举热爱祖国的大旗,做维护祖国统一、爱国爱疆的模范;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模范;带头承担推动社会发展责任,做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模范;带头履行家庭责任,管好、教育好子女的模范;带头倡导科学文明、远离落后愚昧,做引领社会风尚的模范。

四、加强引导教育,增强反对非法宗教活动自觉性。各级工会要继续巩固多年来开展的抵制非法宗教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凝聚广大职工践行自觉抵御“三非”渗透,自觉争做“三好职工”的思想共识和精神动力。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假借宗教名义进行的一切非法和违法活动,坚决与暴-力恐怖势力作斗争。对冒用宗教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对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和事,要勇敢地站出来,敢于制止和举报。各族干部群众要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继承和发扬健康向上的民俗传统,摒弃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形成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要共命运、心连心、齐心协力,为促进吐鲁番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吐鲁番地区工会

20XX年6月23日

3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倡议书

伊宁县各级人大代表:

近几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自治州和对口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进入了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呈显出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各民族之间和睦共处、荣辱与共、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民族团结气氛更加浓厚,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已经形成。面对这样的大好形势,一小撮暴力恐怖分子仍然不甘失败,妄图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统一。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再一次说明维护稳定形势仍然很严峻,维护民族团结任务依然很艰巨。在第3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之际,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县人大常委会向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倡议:

一、进一步增强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责任感。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各族群众应尽的义务,作为人大代表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用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要在事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坚决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坚定地与民族分裂势力和非法宗教活动进行不懈斗争。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上来,进一步增强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责任感。

二、充分发挥好代表“三员一模范”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宣传惠农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好代表宣传员的作用;要带头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情况,每月联系不少于10名选民,并反映1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发挥好社情民意信息员作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利用自己在群众的威望,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排忧解难,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要积极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多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真正做一名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积极投身于伊宁县的各项事业建设中去,为打造“实力杏乡、活力杏乡、魅力杏乡、幸福杏乡”做出应有的贡献。

伊宁县人大常委会

20XX年5月21日

4“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倡议书

20XX年3月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火车站的暴力恐怖案件中,共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恐怖分子的暴行极大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受到全国各族群众和世界各国的强烈谴责。青年学生代表着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每一位青年学生成长发展的最重要环境,与每一位青年学生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应当成为我们不懈的追求和努力的方向。

在此,我们向全院大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大学生要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倡导者。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于我们来说就像空气和水一样须臾不可缺少,团结是最好的环境,稳定是最大的保障。我们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始终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站在一起。

二、大学生要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践行者。

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主动作为,主动发声,敢于斗争、敢于担当,理性鉴别信息真伪,不信谣、不传谣,勇于揭穿谣言,未经允许不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会和游行,团结各民族人民,互帮互助,不给别有用心的敌人任何可乘之机;努力消除影响校园稳定的各类因素,为实现校园的平安、稳定、和谐奉献力量,添砖加瓦。

三、大学生要做社会正能量的传递者。

我们要以自身的正能量感染、影响、带动身边同学一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积极向全社会传递和放大团结的正能量,稳定的正能量,传播爱和温暖,传播友谊和希望,培育团结互助之花,让大爱充满校园。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紧紧围绕在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珍惜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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