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1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今年是“六五”普法实施的第二年,全县普法和法治宿松创建工作立足“十二五”时期工业强县、农业稳县、三产活县、文化立县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以执法为民为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扎扎实实地实施“六五”普法和法治宿松建设纲要,有效地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化水平不断向纵深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法治宿松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其一、全面普法规划。我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六五”普法伊始,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委会,听取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研究下发《宿松县“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纲要》,转发《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分别召开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和法治宿松创建工作会议,针对不同时期作出新的部署和安排。各级各单位领导也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和部署,分别制定了本地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依法治乡(镇)实施方案和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方案。
其二、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政法的县委常委为常务副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此外,成立“六五”普法讲师团,配齐师资力量,负责全县各级各单位的普法宣讲工作。各乡镇、村成立了宣讲小组,组有普法宣传员。
其三、完善保障机制。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负责普法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公、检、法等各单位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县人大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县司法局和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经常到各地各单位检查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县、乡镇财政都把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直机关基本保证了普法所需费用,极大鼓舞和保障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民规划统一部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和运行有序的普法工作运行机制。
二、突出重点创新载体保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常态化
在继续采取传统的“摆、讲、赛、考”普法模式的基础上,我县根据公民法制观念日渐提高,不断创新法制教育主题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声色并俱的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
一是抓住引擎切点,扩大规模宣传。我县自去年以来,开展了“学雷锋活动月”、“江淮普法行”“万人签名禁毒活动”“社会保险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一系列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将法律法规纪念日、节庆日作为重点时期,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以身作则,多次上街进行咨询宣传活动。结合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的开展,借助“江淮普法行”这一宣传平台,开展法制讲座、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极大丰富了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的宣传形式,拓展了宣传面,加大了宣传力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启动。
二是突出营造氛围,不断创新载体。我县利用广告牌、电子屏、手机短信、政府网站、宣传条幅、橱窗等形式,常年开展法制宣传,大力营造法制宣传浓厚氛围,使全县公民耳濡目染到法治氛围,达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此外,我县在园林广场建立了“法治广场”,设立宣传标牌,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宿松日报和宿松电台开辟相关栏目,播放法制宣传专题,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近期,我县在新浪网上开辟“法治在线”微博,手机信息普法。全民互动,以身边的事说“身边的法”,颇具影响力。
三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自“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县着力抓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学习。首先是抓好干部的普法学习,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学习用法工作的意见》,在意见中,对领导干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法从学习制度、时间上做了进一步规范和要求。根据意见规定,各级各部门都制定和完善了学习制度。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中心组分别举办了法制讲座,县政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举办了全县各级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依法行政法制讲座。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编印了《干部普法学习读本》,供全县干部职工学习,通过普法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科学执政能力。其次是抓好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各级各部门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的同时,还着力抓了法律素质的提高,要求他们不但要学普法内容,更要结合本职工作,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公检法司系统今年开展了“深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并举办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对全体干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活动。再次是着重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我县历来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我县在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既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体现法制教育的特点,以人为本,因人施教,从教育入手,根据青少年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运用法律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律文艺汇演、法律征文比赛等形式,此外,在程岭初级中学设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青少年学法提供又一平台,极大的调动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灵活多样、形象生动的实践中深受启发,既提高了自身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又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三、依法行政全力创建打造魅力宿松法治政府
当前,我县已步入加快发展建设区域经济强县的新阶段,迫切需要以法治保障经济发展、推动人民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公正司法。因此,开展宿松法治创建工作,是宿松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县委、县政府也在着力打造成为一个法治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开展法治宿松建设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在实施“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县纲要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县政府研究制订《宿松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决策制度暂行规定》、《宿松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宿松县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阳光执法制度等13种依法行政制度。制订了开展法治宿松创建活动方案和各项制度体系,召开全县法治宿松创建工作会议,印发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对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牵头落实的责任单位和协同落实单位。并通过开展“法治宿松”、“平安宿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一把手大接访”等系列活动,有力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皖政办秘
[20XX]10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县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建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通过调研、检查、总结交流等方式,及时查漏补缺,规划下一步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坚持特岗培训,持证上岗,县法院实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让司法审判更加透明、公正。各司法、行政部门实行“阳光执法”,坚持执法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公开、执法结果公开,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和行政执法队伍。全力打造一个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有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全面推进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
一年半以来,在过去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的基础上,我县大胆开拓推进法治进程,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功归于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厚爱,得益于省主管部门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与此同时,我们清醒的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少数部门领导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到位,对部分弱势群体的宣传存在薄弱环节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克服和加强,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好的组织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使我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为全县人民服务;为建设区域强县服务;为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服务;为公平公正执法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
2惠东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按照《法治惠东建设五年规划(20XX-20XX)》、《惠东县20XX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惠东县20XX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将法治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创建任务。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创建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扎实推进我局的法治创建工作,确保法治创建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我局按要求制订了惠东县环境保护局法治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并专门成立了《惠东县环境保护局打造法治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局长任组长,相关示范股室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示范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法治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法治创建办),法治创建办设在政策法规股,拟定法治创建工作任务和实施细则。根据《惠东县创建法治县工作考评办法》的标准,我局各相关股室创新法治工作思路,根据任务分工,指定专人专责,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每年派出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切实提高领导综合素质能力,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二是定期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市环保局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提高法制业务水平。今年,省环保厅于在江门市举办了20XX年(第二期)全省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班,我局派出2名环境监察机构执法人员和负责人参加;11月23日,由惠州市环保局举办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培训讲座,邀请环保部华南环保督查中心人员喻旗处长前来授课,我局组织环境监察分局一线执法人员和相关业务股室参加。三是定期组织对环保本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有关电教片,并进行深入的学习讨论,提高贯彻执行新法律法规的业务能力;今年,我局邀请县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庭长钟惠松作专题辅导报告,召开了贯彻学习“两高”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应法律司法解释大会,局全体干部职工、重污染企业和比较大型企业的代表共140多人参加了会议;钟惠松庭长将“两高”司法解释与剖析环境污染典型案例有机结合起来,以案说法、以点述刑、以会传法,加深了与会人员对“两高”司法解释各项规定的领会和理解。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现场检查时,要求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监察办法》和我局制定《惠东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进行环境执法。目前,我局拥有执法资格人员43人(其中已申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43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实行一职一岗一证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行政程序意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疑难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和决定制度。认真落实我局制定的《惠东县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趋于规范化、制度化,无侵权和越权行为。近年来,我局立案查处案件中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三是环境执法过程中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或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环境投诉、信访处理不及时等的情况,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惠东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执行,目前,我局未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中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现象。
(五)切实加强环境行政复议与环境行政诉讼工作。一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严格按照我局颁布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要求,确保依法行政复议,提高行政复议效率,提供便民、利民、为民复议申请方式,积极主动受理案件;二是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严格按照我局颁布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的制度》要求,对影响重大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实行本部门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制度。截止目前,我局立案查处案件中尚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六)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监督职能作用。今年,我局办理县人大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建议和提案10件(其中重点提案5件,提案4件,建议1件)、办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建议和提案11件(其中议案1件,议案转建议1件,建议4件,提案5件)。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听取人大和政协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认真办理和处理,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按时按量办结。
(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六五”普法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大对企业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增强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同时,利用业务受理窗口和现场监管等渠道,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发放至办理业务的企业手中或是企业的生产车间(宣传栏)里张帖宣传报。二是我局以举办“倡导环保生活,建设美丽惠东”为主题,组织开展“纪念“6·5”世界环境日暨永记生态园环境教育基地开放日活动”以及永记生态园“环境教育基地”表彰授牌、揭牌议式。当天下午在本局召开纪念“6.5”世界环境日座谈会,诚邀各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商会、企业代表,共商惠东环保计策;同时还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2”地球日等重要节日,积极与有关部配合,多渠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三是加强环境文化宣传橱窗的建设管理。按照相应时期的工作情况,制作浅显易懂、适合大众口味的宣传资料,做到及时更换;我局按照省环保厅要求继续在县城人流密集区域增设了8个环境文化橱窗。四是开展市级生态村的创建活动。今年,我县创建的市级生态村任务79个。目前,第一批申报50个村,已验收通过46个;第二批申报33个,市验收组已全部进行了验收。五是全面推开并全力推进我县“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对有条件申报“绿色学校”(飞鹅中学)、创建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单位做好动员工作,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绿色创建活动;组织申报创建单位进行培训、实地考察等学习活动。六是做好环保科普宣传,大力提高科普示范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举办科普知识学习会、培训会,并配合相关部门搞好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七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12月“六五”普法考试。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充分发挥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的作用。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发挥好中心组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用中心组学习行动推动全局的学习教育活动,今年,我局共组织5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机关和事业直属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下发的有关“八项规定”的文件精神,并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对严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突出了抓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动环保单位作风转变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根据《惠东县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改进工作作风工作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具体工作。我局认真查摆、务求实效,将《惠东县直机关整治“庸、懒、散、奢”工作情况自查表》发放至全体干部职工,要求干部职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同时向外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集企业对我局开展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意见和建议,自查阶段,累计发放自查表129份、征求意见函100多份,收回129份和60多份,经过梳理,共收集和查找到意见和建议3条,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措施。四是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将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与开展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承诺制结合起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挂牌上岗,重点解决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票和聊天等问题,并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使机关纪律作风较以前有了明显的好转。五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测评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为培养新一代优秀党员打下扎实的基础。同时,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和落实联系人制度,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今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名,确定建党对象2名,吸收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为了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我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树立了环保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截止目前,未发现一例环保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零个案”。
(九)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确保环境信访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充分发挥了“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随时受理群众投拆,及时掌握信访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加强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有效地预防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9宗(其中电话399宗、来信(传真)52宗、来人2宗、网络66宗)。环境监察分局全部及时进行了办理,环境监察分局以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服务到位的方式,使所有信访得到了妥善处理,调查处理率和办结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保障环境安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为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经查,我县涉及的企业共有17家,我局对涉及企业逐一进行检查,认真核实企业的实际情况,详细填写《20XX年环境风险源排查记录表》。进一步掌握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找出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采用铁腕手段,依法依规清理养殖整治。采取“养殖户主动自行清理、签订承诺书限期清理和逾期强制清理”三种方式,全力推进非法畜禽养殖场清理清拆工作。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分类处理”的原则,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坚持执法依据确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方式灵活、执法手段强硬。今年来,对非法养殖场的清理、清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对整治不力、进度缓慢的镇和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及时掌握畜禽养殖户的动态,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尽最大努力降低上访事件发生率为零,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作为我县“法治创建示范局”之一,法治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环境能力建设逐步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环保宣传阵势不断扩大,环境安全得到有效巩固,并顺利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现场检查。但创建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一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调查取证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群众和企业环保意识仍然淡薄,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信访投诉日益增多,承受压力较大;
(三)不断提高案件审查人员业务法律水平,熟练本职部门法律法规,增强审查人员本职法律知识,完善审查工作体系。
(四)环境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对排污企业监管、严管、查管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明年工作设想
我局继续按照《法治惠东建设五年规划(20XX-20XX)》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快我县环保事业科学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具体措施如下:
(一)继续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加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的调处力度。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继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继续完善环境突发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环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环保人员的应变能力。
(三)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镇(村)”创建工作,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环保法制意识,将环境法制宣传与创建工作相结合。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二是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行政赔偿制度,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造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予以赔偿。
(五)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一是进一步畅通环境行政复议渠道,完善环境行政复议受理制度;二是对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应诉工作。
32015年药监局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法治工作动员大会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响应号召,全面启动今年我局的“全民学法”活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做好全局依法治县工作。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和突出法治宣传培训为着力点,从食品药品监管实际出发,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全局依法治县工作,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有效发挥政策法规参谋、助手的作用,做到了组织队伍、制度职责、案件办理、普法宣传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我局20XX年度依法治县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治县的情况
(一)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和参与了9次宣传活动,出动工作人员59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50份。以现场设置食品药品知识咨询台、食品药品宣传资料发放等,为群众解答相关食品药品知识,宣传相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乡镇、学校、寺庙、结对亲戚等中去广泛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和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将依法治县工作与食药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深化开展“亮剑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肉制品检查”“农牧区五小场所整治”、“小餐饮服务标准化建设”、“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行动,联合食安委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肉制品、卤制品、瘦肉精等专项检查,使食品药品市场得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将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中依托日常监管,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原则,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边整治边规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摸底调查,实时掌握了监管对象信息,依托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加大了对我县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的监管,对经营单位卫生状况、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情况、健康证是否齐全、食品加工操作等环节都实现了常态化监管,向他们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16家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向学校负责人、学校食堂负责人宣讲《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是完成重大活动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两会”、中考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局与承担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责任书》做到保障前有方案,保障中全程监管,保障后有总结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县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维护我县餐饮经营正常秩序。
二是加大了对食品流通和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切实按照省州局部署,开展了以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亮剑行动,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儿童食品、学生营养餐、大桶水等专项整治,加大了对食品流通和生产加工主体的日常监管力度,要求各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台账与相关台账的上墙公示工作,并向他们发放了《法治建设学法活动法律法规汇编》一书。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企业诚信经营责任书,对生产产品的外包装标识标签进行了检查,对2家标识标签不合格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三是加大对保化品经营市场的监管。开展了全县保化品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了基本档案和监管数据,并督促经营单位完善相关台账,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日常监管计划和有效的监管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把监管对象划分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力求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了以减肥、辅助降血糖血脂、鱼肝油、美白祛斑霜、无中文标识标签的保化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并积极利用政务网、手机等平台,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预警,推动社会共治格局。
四是狠抓药品、药械安全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集中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打击非法行医”、药品“亮剑行动”、定制式义齿、含麻醉药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等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单位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假劣药品、药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过期失效药品情况等为监管重点,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药品、药械经营秩序。二是进一步巩固了20XX年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建立健全了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对20XX年开通运行的药品电子监管使用平台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三是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明确专人负责adr监测上报工作,切实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的监测和报告,截至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4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例。
(三)专项检查出成效,监督管理两不误
20XX年上半年,我局切实履行监管新职能,同时结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多次联合相关成员单位,深入我县城区、乡镇餐饮、流通环节、保化品、药品药械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开展的食品药品保化品监管环节“亮剑行动”、“农牧区五小场所整治”酒类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学生营养餐、婴幼儿配方奶粉、定制式义齿、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进一步肃清了各个监管领域和环节的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发布相关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提示信息,引进社会监督管理机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格局,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执法车辆22台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和企业939家次,共没收总价值6533.7元的过期食品、饮品;价值1000余元的过期药品;总价值72338元的以假充真酒类;价值1028元的超保质期化妆品。监督检查过程中立案18起(食品流通环节15起(其中酒类4起)、餐饮环节2起、药品1起),结案17起,其中餐饮2起、流通环节14起,药品1起,共计罚款6.7858万元,其中流通环节6.2万元、餐饮环节0.4万元、药品环节0.1858万元。相较于20XX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依法治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认真开展了今年的相关工作,但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是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认识。有的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县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没有理解透彻,存在对工作一知半解的情况,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是学法还需进一步深入。工作力度还不够,学法活动形式单一,仅靠每周五的集中学习时间开展学习,对学习的知识巩固的不够好,还没有把学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三是普法宣传面不够广,尤其是面向农牧民群众宣传的少,深入基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次数还需要增加。
四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普法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切实巩固好20XX年学法年成果,积极部署下一步工作:一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行政,将食药监局管工作与依法治县工作结合的更好、更出彩。二是继续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及时巩固学习成果,将理论转化为实践。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借助“12315、“12331”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四是深入开展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将日常监管与定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推进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42015年旅游局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县依法治县办:
根据《XX县依法治县20XX年工作要点》(XX办20Xx2号)和《关于下达乡镇和县级部门20XX年度依法治县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沐标办„20XX‟2号)文件要求,今年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验收之年,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之年。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继续在全系统深化依法治县、依法治旅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进一步提高了旅游行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深入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加快我局法治单位的创建,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XXX为组长,副局长XXX为副组长,全体机关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及重点工作,切实抓好了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为前提,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意识教育;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等一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结合旅游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在景区、旅游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设立了专门的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换法制宣传内容。积极组织旅游企业、景区(点)配合旅游节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截止目前,组织旅游企业、景区(点)参加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4次,在全县景区(点)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宣传单和册子6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3幅,制作宣传手册1本,为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
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对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各级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法律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同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执行法律和行政使职权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社会公众和舆论对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5环境保护局2015年依法治县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依法治国的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按照《法治惠东建设五年规划(20XX-20XX)》、《惠东县20XX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惠东县20XX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将法治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创建任务。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创建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扎实推进我局的法治创建工作,确保法治创建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我局按要求制定了《惠东县环境保护局法治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并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惠东县环境保护局打造法治创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法治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法治创建办),法治创建办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拟定法治创建工作任务和实施细则。同时,根据《惠东县创建法治县工作考评办法》的标准,我局各相关股室创新法治工作思路,根据任务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将责任落实处。
(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我局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是每年派出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切实提高领导综合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二是定期组织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市环保局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提高法制业务水平。三是年初,组织人员参加市环保局联合市农业局组织的《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4月,组织本局业务股室学习《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环保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月7日,邀请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别涛副司长在县文化中心一楼大会议室举办新《环境保护法》知识讲座,此次讲座由县政府黄伟涛副县长主持并作了重要讲话。惠东县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各镇(街道、度假区)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县直有关部门领导,商会和企业代表,县环保局全体人员等共350多人参加了讲座。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现场检查时,要求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监察办法》和我局制定《惠东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进行环境执法。目前,我局拥有执法资格人员53人(其中已申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43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实行一职一岗一证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行政程序意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疑难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和决定制度。认真落实我局制定的《惠东县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趋于规范化、制度化,无侵权和越权行为。近年来,我局立案查处案件中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三是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环境执法过程中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或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环境投诉、信访处理不及时等的情况,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惠东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执行,目前,我局未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中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现象。
(四)切实加强环境行政复议与环境行政诉讼工作。一是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创新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严格按照我局颁布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要求,确保依法行政复议,提高行政复议效率,提供便民、利民、为民复议申请方式,积极主动受理案件;二是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严格按照我局颁布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的制度》要求,对影响重大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实行本部门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制度。截止目前,我局立案查处案件中尚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五)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监督职能作用。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听取人大和政协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认真办理和处理,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按时按量办结。今年,我局办理县人大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建议和提案7件(其中重点提案2件,提案1件,议案转建议1件,建议3件)、办理转市建议和提案5件(其中议案转建议1件,提案4件),办理省政协提案1件、办理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委员协商议政意见建议两个类别四项内容。
(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六五”普法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一是举办平山污水处理厂环保开放日活动。6月5日上午,在平山污水处理厂组织开展了“惠东县纪念世界环境日暨平山污水处理厂环保开放日活动”,围绕“向污染宣战”的宣传主题,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坚决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县环保局中层以上干部、县教育局和平山街道办有关领导、青云居委会居民代表、绿色学校师生代表以及平山污水处理厂全体员工共100多人参加了此次活动。二是发表纪念“6·5”世界环境日的电视讲话。为纪念第43个世界环境日,副县长黄伟涛同志在惠东电视台向全县人民发表了“6•5”世界环境日电视讲话。三是拍摄环保专题宣传片。充分利用电视这一有效传播手段和丰富表现形式,大力宣传环保知识。今年,我局与惠东县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了《创建国家生态县共享绿色家园》,从6月10日起在惠东电视台《文化广角》栏目连续播放2周,播放次数达20余次,影片较好地宣传了我县生态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以及下来我局生态创建的工作方向和目标,有效地增强了全县市民的环保意识。四是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普法实效。我局制作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横幅标语悬挂于单位门口。五是加强环境文化宣传橱窗的建设管理。按照相应时期的工作情况,制作浅显易懂、适合大众口味的宣传资料,做到及时更换。今年,按照省环保厅要求,我局在县城人流密集区域增设了8个环境文化橱窗。六是结合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持续开展环保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三进”系列宣传活动;邀请电视台制作播发新环保法动态公益广告、滚动播放新环保法的相关条文、在《法治聚焦》播发新环保法的宣传片;在县政府网站、本局网站和县城大型电子宣传屏幕播放宣传新环保法;利用政务快讯平台向社会各界发送新环保法的宣传短信。七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12月“六五”普法学习和考试。
(七)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确保环境信访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充分发挥了“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随时受理群众投拆,及时掌握信访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加强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有效地预防了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我局共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557宗,其中政府来信45宗、来电398宗、网络79宗,市局传真32宗,来人3宗,处理557宗,办结528宗,处理率和结案率分别为100%和95%;我局以上信访全部及时进行了办理,我局以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服务到位的方式,使所有信访得到了妥善处理,调查处理率100%和办结率达95%。二是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和饮用水质水源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西枝江水源的保护,及时、全面、客观地掌握和了解我县水环境质量状况,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目前,我县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均未设置排污口,也无新、扩建的建设项目;白盆珠水库的入库河流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出库水质一直稳定维持Ⅱ类水质标准;县城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一直稳定在Ⅱ-Ⅲ类水质标准,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三是加强危废处置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督促企业的危废依规处置和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求排污企业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其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贮存、处置,有效地预防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目前,我县的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都规范危险废物堆放场所,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086人次,检查企业2170家,制作现场笔录634份,发限期整改171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宗。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作为我县“法治创建示范局”之一,法治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环境能力建设逐步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环保宣传阵势不断扩大,环境安全得到有效巩固。但创建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环境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调查取证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群众和企业环保意识仍然淡薄,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信访投诉日益增多,承受压力较大。
三是不断提高案件审查人员业务法律水平有待提高,审查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是环境执法力度有待加强,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对排污企业监管、严管、查管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继续按照《法治惠东建设五年规划(20XX-20XX)》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快我县环保事业科学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具体措施如下:
(一)继续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加大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的调处力度。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继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继续完善环境突发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环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环保人员的应变能力。
(三)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镇(村)”创建工作,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环保法制意识,将环境法制宣传与创建工作相结合。
(四)继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二是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行政赔偿制度,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造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予以赔偿。
(五)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一是进一步畅通环境行政复议渠道,完善环境行政复议受理制度;二是对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