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卫生监督小结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小结
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式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卫生监督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在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XX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仅有市水厂、江北水厂等6家水厂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做作业人员61人,持健康证61人,持证率为100%。
二、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监测水厂18家,采样85份,合格69份,合格率为81.18%,其中市水厂采样64份,合格62份,合格率为96.88%;乡镇水厂采样21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28.57%,其中乡镇持卫生许可证供水4家,采样8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50%,未持卫生许可证供水12家,采样12份,合格2份,合格率为16.67%.
三、监督检查情况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水厂18家,6家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从业人员61,持有效健康证明61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工作档案合格3家,合格率为33%,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3家,合格率为33.33%;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情况
此次宣传活动本着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群众见闻乐观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宣传场数达8次,出动车辆12次、开辟专栏宣传3个、广播冲座8期、专家访谈1期、宣传履盖面达到90%以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1、饮用水水源防护存在安全隐患大多数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单位的水源处未设臵水源卫生防护带,无警示标牌,如县水厂,江北水厂,江南水厂等。
2、无必需的制水净水工艺,饮用水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在我市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中,除百龙家水电服务公司取地下水处理供应特殊情况外,其它95%水厂均未按照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的程序进行制水(包括市水厂),甚至大部分乡镇水厂抽取源水后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供应,造成每年5-8月份丰水期水质浑浊度时有超标,微生物超标。
3、大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涉水产品未出示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等相应的资料,多数情况是票据作为报销凭据入账,无从查超。
六、今后工作打算
1、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执法力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宣传力度,证、卫生标准到社区,宣传手册进万家。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结
为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按照省卫生厅《20XX年安徽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严防介水传染病及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我所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从6月14日至8月31日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采样检测。
此次行动共检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55家,持有卫生许可证47户,持证率88.68%;均采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完全处理方式。此次检查对53家水厂全分析监督采集水源水样12份、出厂水样53份,经区疾控中心检测,12份水源水样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合格率100%;53份出厂水样合格34份,合格率64.15%。对水质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19家供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44400元。
截止10月20日,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7起,采集出厂水样16份,合格11份,合格率68.75%;采集末梢水水样10份,合格6份,合格率60.00%。立案查处3起,罚款金额7000元。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直接从事管、供水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水源防护措施是否得当;水处理工艺是否符合卫生规范和要求;是否规范投加消毒剂;使用的涉水产品是否取得相关卫生许可批件;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水质检测情况等。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所查供水单位包括农村改水项目单位,无论新建、改建或扩建均未经预防性审查验收。
2、部分供水单位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或者许可证未及时年审校验。
3、水源污染情况有愈发严重的趋势。由于经济发展和城市规模扩大,化工企业、养殖企业增多,致使部分水源受工业废水、城市垃圾等污染,而农村水厂无力进行净化处理。
4、各水厂普遍存在无水质自检能力,少数水厂甚至无余氯监测设备或不按监测结果调整加氯量,仅凭经验加氯消毒。
5、未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
6、全区农村水厂规划布局混乱,小型水厂建设过多,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供水区域界定不清,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7、政府各部门信息沟通不够。有些小型改水项目所建饮水工程,卫生部门不了解信息成为卫生监督的空白点,致使水源防护、制水工艺、卫生设施、供水能力、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只能实施事后监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要求各乡镇自来水厂加强水源防护,严防污染;严格遵守制水工艺规范,加强水质净化消毒处理。要求其按照水源水浊度、污染程度等确定制水混凝剂、消毒剂的投加剂量,确保所制供水各项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XX年10月21日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小结
今年夏秋季节,我县遭遇七十年不遇的旱灾,特别是立秋以后一直高温无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了保障我县生活饮用水安全、保证生活饮用水的质量,预防介水性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泸市办发【20XX】444号《关于加强应急水源管理确保群众健康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全县自来水站及部分自建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监测,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署监督计划
为了使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研究部署了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组织各乡镇公卫人员对辖区内供水单位,新建水井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测,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供管水人员健康证,培训证的持证情况,水质检验情况,涉水产品的索票索证情况,水质净化、消毒及水源卫生防护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5至8月对全县24家水站进行了水质监测,其监测结果为:水质合格水厂9家,不合格15家。检测合格率为37.5%。检测合格率较上年度有了大幅度提高。20XX年9月1日县卫生局组织县属医疗部门对旱情严重的白鹿镇进行了送水下乡活动,并对白鹿镇政府,白鹿镇卫生院新开辟的应急水源会同县疾控中心进行了监督监测并现场采样进行检测。并向群众发放《旱灾地区生活饮用水指南》,指导群众进行正确饮用生活饮用水。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与各乡镇公卫人员对全县各乡镇供水单位,新开辟应急水源进行监督监测并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避免群众饮用不洁水源造成严重后果。
三,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差,责任心不强,职责不明确。多数供水单位负责人不熟悉(或了解)生活饮用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保障生活饮用水水质质量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供水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以其供水单位的水质都不合格、吃了几十年都没出问题为借口不按卫生要求对所供生活饮用水进行管理。
2、直接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缺乏。多数供水单位直接供管水人员不知道水质处理需要经过哪些工艺流程,水质处理过程中混凝剂、消毒剂如何投放。生产区、水质处理设施、设备有哪些卫生要求等。
3、多数供水单位出卖或承包给私人经营后,经营者为追求最大的经济利润,在水质处理过程中不按卫生要求投放混凝剂、消毒剂,也不按卫生要求对水质进行自检。导致所供生活饮用水达不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部份供水单位水质处理设施设备欠缺,达不到水质处理工艺流程需要,而部份供水单位有水质处理设施设备而不按要求使用。
5、部份供水单位管网水管道由于年久失修及缺乏维护,管道生锈烂损严重,由于政府投入不足或私人经营者不愿或无力投入资金,而未能对这部份管道进行改造,导致生活饮用水二次污染。
6、大部份供水单位无检验设施设备及检验人员,未按卫生要求对水质进行自检。
四,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1、加强对供水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供管水人员的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责任感及卫生知识。
2、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对水质处理设施设备的改造和维护,增设水质自检设备和人员,使供水单位的水质处理工艺流程达到卫生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3、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加强对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对供水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手续。针对供水单位水源、水质处理、供水单位资质认证、运行监管等环节,环保、水利、卫生、建设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供水单位存在问题的环节限期整改,并督促其落实,对不整改落实的供水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确保供水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全县人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
4、对新开辟应急水源要加强检测,对群众要大力开展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饮用水消毒水质处理方法的宣传教育。保证群众能得到生活所需的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4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小结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饮水卫生安全,根据省、市卫生相关文件精神9月25日至30日,我所对辖区内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全部学校自备供水开展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我县共有日供水千吨以上集中式供水水厂一户,有化验室,基本能按要求对水质进行检测,王庄水库今年三月份开始供水,供水前对水源水出厂水进行了采样并送西安水质监测站进行检测,检测项目101项,所测项目均合格。有管理单位的二次供水2户,其中1户为高位水箱,1户为低位水箱,无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寄宿制学校。
二、我所成立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王XX副所长任组长,XXX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对辖区内县城及12各乡镇,协管员积极参与,对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本次检查在全面检查各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净化水设施、消毒剂的使用、检验室和检验人员的检验记录进行了详细检查。县水厂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有1户无卫生许可证,为居民小区,对其进行了限期整改。
三、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为XXXXXXXXXX,加大监督检查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和饮用水供水的安全隐患。
四、存在问题:
1、二次供水单位对饮用水消毒认识不够,无检测设备,水箱未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2、王庄水库水源防护有标识,有专人看护,但当地居民保护水源意识差,夏天经常于夜间在水库旁进行垂钓。
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小结
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贯彻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苏卫监督[20XX]14号)和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二次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研的通知》(苏卫监督所便函[20XX]20号),及《南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所加强了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滨江临海,辖有金沙镇城区和18个建制镇,全区现有人口1256366,其中农村人口1119800,城区人口136566,全区有市政供水单位1家,农村自来水厂18家。在城区现有二次供水单位10家,辖区内无学校自备水厂。
二、市政水厂检查
7月29日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城区市政水厂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组织管理:有卫生许可证;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齐全;水源卫生防护区有明显的标志;
2、工作档案:比较完整地收集了卫生管理法规、标准、规范;日常水质检测记录报告完整;并能做到定期向卫生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3、设施:水质消毒、水质净化、水质检验等设施齐全,并能正常运行。
4、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采样监测,采集出厂水1份,末梢水3份,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三、二次供水检查
8月2日开展了城区二次供水单位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1、组织与管理:卫生管理主体单位明确,都能配备管水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都能做到定期消毒和管理,水污染事件防范措施基本到位。
2、工作档案:都有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
3、设施:有两家单位水箱没有上锁,有1家单位水箱容积不符合要求,下水管和溢、饮用水箱都能专用,泄水管不与市政供水相连。
4、管水人员:都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5、对其中3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采样监测,样品及时送区疾控中心检测。
四、检测结果:
末梢水3份和出厂水1份,检测31个项目,水箱水检测16个项目。所检项目全部符合GB5749-20XX《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五、存在问题:
1、一些新、改、扩建的二次水箱基本没有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卫生部门对城区的一些新建二次水箱单位不了解,筹建单位和管理单位交接不到位,所以影响了物业管理部门对二次水箱的材料的索证工作,同时也给卫生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困难。
2、我区生活饮用水大都是区域供水,所供自来水都是由南通市1到2家大自来水公司生产,现在的水厂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来水厂,而是供水站,面对新的情况,需不需要领取卫生许可证,要不要建立化验室等给我们日常监督管理带来了难度和困惑。
六、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我们将大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市民,尤其是让农村广大群众了解饮用安全卫生自来水对健康的好处,切实提高全民健康卫生意识。
2、加大生活饮用水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管力度。我们将对不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消毒、提供不符合标准的生活饮用水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