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位时尚高考满分作文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去年的现在,我在上海黄埔江,经不起旅游宣传手册上“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诱惑,爬上了一叶扁舟。
“现在最流行这个了”,漂亮的导游说,“大城市里就兴这个,复古嘛。”
摇摇晃晃的小船上覆盖着一顶编织的棚,游人就坐在里面。棚里贴着一张打印纸:30分钟50元。导游见我盯着纸看,不无得意地说:“我们的团员只要30块钱,1分钟才1块钱。你看这意蕴。”
意蕴,船头的老人在摇桨,沉默地重复这急切的动作,我走过去也不回头来看一眼。而走进时才发现,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标签赫然写着:Made in China。原准备与老人搭讪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舱。
船继续在江面上晃荡,隔着晨雾依旧能看到这繁华的上海。高楼屹立在雾间,消失在云尖,好象在得意地诉说什么。而不远处驶来一坐不大的轮船,飞快地开远,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让我们的小船颠得更厉害。
而这所谓的“复古时尚”,在这繁华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这摇桨的老人,一言不发,格格不入。
从上海回来,又到**的老家逗留了几天。那是个沿海的小城镇,混浊的黄海打小镇边起伏,却承载了整个小镇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来到海边的时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妈妈遇到她的舅爷爷,便叫我爬到他的船里玩一会儿。这是只极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围着船膛。舅爷爷和我一并爬进来,让我坐在小凳上。船里有一张绿色粗绳编织的网,也许是在海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已经快成黑色了,但仍散发出阵阵腥味,鱼鳞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热些就禁捕了,那时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爷说。
老人的儿子也来了,他是在海上开快艇的。10块钱坐1次的快艇可以让你在海上飞快地打旋,惊险却有趣。这是这个小镇上最有趣的游戏。白天很多渔民的孩子会花上10块钱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劝我也坐一回,说不会收我的钱,我却因恐惧不敢一试。这小镇上的“时尚”,是那么的惊险,弄不好就会翻船。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来构建更安全的游戏,只能在这海上嬉闹一回。老人也很无奈:“这有什么办法,开这玩意儿来钱啊!”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乘快艇。看着快艇离我们的老木船越来越远,开始不停地急转弯而激起一阵阵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复古的时尚”,不知为什么,心里涌上一阵无名的酸涩。
而这两种时尚下,又有着怎样的我所看不见的落差?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清减了绣花鞋、罥烟眉的精致与秀气,香消了胭脂粉的淡雅古典,时尚携着一股气势汹汹的激流奔涌而来,势不可当。
品味时尚,我们感受到了时代跳动的脉搏,感受到了一个新事物的清新之气。君不见,当曼妙古典的长裙退出历史,简便轻捷的衣物随之成为时尚,这不仅仅反映了衣着的变迁,更象征着旧的陈腐气息的结束,宣告着一个全新时代的开始。时尚,往往是时代向前发展的产物,见证了一个时代的风云变幻与其特有的时代精神。譬如,透过网络文学,我们感知着体会着网络在这个时代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时尚,为我们打开了一扇通向新时代的大门。品味时尚,就是以一种开放的心态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
然而,时尚并非十全十美,它如同一枝娇艳的玫瑰,美丽却有刺。
因此,我们要以一种睿智的眼光,以一颗冷静的头脑,透过异彩纷呈的外表,直抵其本质。有的时尚,表面上是新事物的展现,而实际上是“新瓶装旧酒”,依旧充盈着一种迂腐之气。电脑算命,不可不谓之“时尚”,然而,倘若盲目追求这种时尚与盲目追求迷信又有何异?有的时尚,有雅亦有俗,交错杂成,我们要吸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流行歌曲而言,其中不乏精品。《东风破》以其优美古典的意境博得众人的喜爱,《北京欢迎你》则以一种舒缓自然的曲调传达了人们的友好与热情,然而一系列创作粗糙、内容庸俗的歌曲也充斥市场,我们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关于“取”“舍”的正确态度,切忌以一种拿来主义的心态对待时尚,品味时尚。
时尚中流淌着人的智慧与气度。时尚,本是人创造出来的,因此我们品味时尚的同时,也就在品味着人的审美观与追求。我们要带着一份思索,以一颗敏感而细腻的心细细体会。我们观赏法国博物馆的金字塔入口,体会到了贝聿铭的独特的审美视角,我们欣赏奥运会的缶阵,其实也就在品味设计者将古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完美结合的匠心独运,所以,品味时尚,亦是品味人类的智慧。
品味时尚,要以一种批判的思维、睿智的眼光、敏感的心灵,去探索其中的真善美,去追潮人类的思想的源头。
惟其如此,方可真正主宰时尚,方可创造出属于这个时代的真正风尚!
我并不是个迂腐至极的“老夫子”“老古董”。我也喜欢时尚,与“时代共同至尚”,但我却难以舍弃那些为时间过滤后的时尚———经典文化。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风流韵致……隐约在这大上海风月中的还有曼妙的身姿,仿佛能看见那一个个身穿旗袍的花容月貌。这就是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那个旧上海时代的风尚。将满人的服饰加以剪裁,依着女人的身材,贴合每一寸肌肤,那似乎已不是一件衣裳而是一支勾勒出女人婀娜身形的画笔。这样“露骨”的服装在那个讲求“礼义廉耻”“三从四德”的时代,却有些胆大包天,然而当它成为一种时尚,受人青睐和追捧,进而迅速蔓延时,一切礼教似乎都不管用了。
如今,很少有人穿旗袍了,想要感受那种女性的妩媚和娇柔也只能通过那些老旧图片和电视剧大饱眼福,现代人有当代的“时尚”如:迷你裙、低胸衣、补丁裤……那些漂洋过海,历经长途跋涉而至的欧美时尚和顺风吹来的“韩流”。
我并不是一味否定这些时尚,它们固有其存在的道理,然而它们又能存在多久,它们只是大海吹拂的波浪一浪接一浪,然后幻作泡影淡出历史舞台。
我在寻找像旗袍这样经典的时尚,它能长久地存在,从未被人遗弃,那些沉睡的经典似乎在等待,当一个个奇思妙想和创新的箭射中它们,它们定会再次刮起经典的时尚之风。这样的时尚总值得人去品味,犹如一杯经典的咖啡:香醇,美味,令人回味无穷……
在重金属充溢的时代,谁还会为一把二胡叹息,为一首二胡曲而掬一把廉价的眼泪呢?人们一窝蜂地追求潮流、流行文化,而视古典文化传统如草芥。其实,我们都深陷追求时尚的“迷网”中而不懂得品味时尚。
还记得一首《二泉映月》曾经打动多少人的心,浸润多少人的眼……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塘有太多的绮丽繁华,那不是二胡弦上奏的音韵。二胡是属于平凡人开心时的工具,潦倒时的支撑。
就这样一种沉淀下来的经典时尚,属于普通人的时尚,为什么时至今日,它会如此苍凉。
在文化交流频繁的今天,我们似乎更需要静下心来品味“时尚”,为传统文化寻一片天空。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