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案例分析心得
一、莲花河畔倒楼事件回顾
2009年6月27日,上海,雨一直下着,已经连续下了几天几夜。5时30分许,一声霹雳打破了本应属于清晨的宁静,也惊醒了附近睡梦中的居民。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路口,“莲花河畔景苑”小区里一栋13层在建住宅楼发生楼体倒覆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警方透露,在事故中丧身的工人为安徽籍民工,姓肖,28岁。事发时,他正在楼里取工具,楼房倒塌前他未来得及逃出不幸丧身。
事发现场一片狼藉,倒覆的住宅楼横“躺”在靠近淀浦河河畔的居民楼之间,所幸周边数栋在建楼房未受损。据工地人员透露,工人们近日正在倒覆的住宅楼附近进行地下车库施工。更蹊跷的是,就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即26日,邻近的防汛墙出现了70余米塌方险情,有关方面连夜组织抢险工作。
倒楼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要求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妥善处理,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
二、莲花河畔倒楼事件的原因分析
首先,我们先来给这起事故定下性。按照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事故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凡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显然这起事故同时囊括了1、2、3三点,故我们将之定性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既然事故已经发生了,我们必须搞清楚事故之所以发生的原因,以避免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作为上海当地人,本人之前对此事件也略有耳闻,但只是表面上的了解,没有做过具体的深入探究。
案例:
美国有位谈判专家想在家中建一个游泳池,建筑设计的要求非常简单:长30英尺,宽15英尺,有水过滤设备,并且在6月1日前做好。谈判专家对游泳池的造价及建筑质量方面是个外行,但这难不倒他。在极短的时间内,他不仅使自己从外行变成了内行,而且还找到了质量好、价格便宜的建造者。
谈判专家先在报纸上登了个想要建造游泳池的广告,具体写明了建造要求,结果有A、B、C3位承包商来投标,他们都交给他承包的标单,里面有各项工程的费用及总费用。谈判专家仔细地看了这3张标单,发现所提供的温水设备、过滤网、抽水设备、设计和付钱条件都不一样,总费用也有差距。
接下来的事情是约这3位承包商来他家里谈,第一个约好早上9点,第二个约好早上9点15分,第三个约好早上9点30分。第二天,3位承包商如约而来,他们都没有得到主人的马上接见,只得坐在客厅里彼此交谈着等候。
10点钟的时候,主人出来请第一个承包商A先生到书房去商谈。A先生一进门就宣称他的游泳池一向是造得最好的,好的游泳池的设计标准和建造要求他都符合,顺便还告诉主人B先生通常使用陈旧的过滤网,而C先生曾丢下许多未完的工程,而且他现在正处于破产的边缘。接着主人同B先生进行谈话,从他那里了解到其他人提供的水管都是塑胶管,他所提供的才是真正的铜管。C先生告诉主人的是,其他人使用的过滤网都是品质低劣的,并且不能彻底做完,拿到钱以后就不管了,而他则绝对保质保量。
谈判专家通过静静的倾听和旁敲侧击的提问,基本弄清了游泳池的建筑设计要求及3位承包商的基本情况,发现C先生的价格最低,而B先生的建筑设计质量最好,最后他选中了B先生建游泳池,而只能给C先生提供的价钱。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谈判终于达成了一致。
案例分析:
在上述数例谈判成功,都是采取了以客观根据为公平的标准,结果是双方满意的。
运用客观标准的好处是,它将双方主观意志力的较量(这往往是两败俱伤的事)转换成双方共同解决问题的努力,变“对方是否愿意做”为“问题该如何解决”,变双方以各种方法竞争上风为彼此有诚意的沟通。
为了更有效地运用客观标准,有几个方面似乎是应该注意的:
第一,尽量发掘可作为协议基础的客观标准。一般说来,这种标准往往不止一种。譬如:市场价、先例、科学的判断、专业的标准、效率、成本、法院的可能决定等。发掘越多,越有可能择取好的标准并帮助达成公平协议。本案中谈判专家也许并不清楚游泳池的造价,但妙在使三个承包商说出了自己的底线,三个标准之下,自然就会找到那个更优的结果。
第二,所引用的客观标准至少在理论上应能使双方都感到合适,而且要独立于双方的意志力之外,否则也会使人感到不公平。承包商没有能遵守这一点。他利用自己的信息是谈判专家处于无知的境地,谈判专家顺势采取低姿态,充分利用三者相互熟悉,互相攻击,完成了自己的愿望。
第三,让双方都共同努力来寻求客观标准。如果是对方先阐明立场,定了价,你可以问:“你是怎么得到这个数字的?你的理由是什么?”对方如果提出了标准,只要可行,你便可以按照他的标准提出你的看法,借以说服他,这通常是很难抗拒的。虽然在案例中没有介绍谈判专家在与承包商B的谈判中使用了什么手段,但我想上述方法一定是首选的,因为他手中已有了足够的的标准来决定谈判的结果。
第四,始终保持冷静的理性态度。谈判的实际情况毕竟可能是复杂多变的,你的对手可能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提出某种标准,甚至进而将它发展为不可让步的原则立场。这时你要冷静。首先,客观标准本身有多元性,你不一定非采纳不可,别的更为公平的标准也可能存在的。应该通过比较来共同决定取舍;其次,如果几个客观标准都必不可少,是否可考虑妥协折衷的方式以打破僵局。再次,如有必要,亦可邀请双方都认为公平的第三者,把所有标准交给他,由他进行仲裁。
第五,不屈从压力。贿赂、威胁、摆老资格、以人格担保、拒不让步等等都是压力。坚持客观标准就意味着决不屈从压力,无论对方如何千变万化,回答都一样:请说明理由,明确双方认可的标准。除非对方真的不让步,否则,只要还能谈下去,你就能取得优势,因为你的力量不仅在于意志的坚强,还在于合理合法的态度和真诚地希望公平解决问题的良好意愿。
心得与体会:
通过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不得不对谈判专家高超的谈判技巧,看透承包商们的自以为高明的谈判手段。两者在一静一动之间分出了胜负,谈判专家的冷静与承包商的热情形成对比,谈判专家得到了自己的最优组合,承包商却一无所得,还给留下为人不厚道,到处诋毁别人的形象。
从谈判专家方面来说,谈判专家在开局时认真听取了对方的意见对对方的观点表现出极大的认同感,但这并没简单的影响到谈判专家对后续问题的判断,谈判专家利用承包商爱表现的需求调动对方配合自己,将其他人的情况都透漏给自己,假装不知道,什么都精通的人往往是要弄巧成拙的,谈判专家在此时也适时的采取低姿态,激发了承包商合作的热情,结果将实情和盘托出
谈判专家诱敌深入一招也是用的十分精彩的,所谓诱导就是有秩序的,耐心的,诱发和引导对方的思路,使其达到自己的目的。善于倾听,使承包商自大,进而引发其自我的膨胀,谈判专家在引诱中的到的了自己原来不知道的。承包商也深入其中,优势被自己一点一点瓦解了。谈判中承包商努力表现,以期获得谈判专家的信任,在此方面谈判专家作到了大智若愚,认真倾听,没有争着发表观点,给我留下了文明理智精干的印象。
从承包商的角度说,承包商A、B、C无疑是个失败者,A、C不仅失去了工程,也给留下了自大诋毁别人的不好印象。从善意的角度出发,也许他们真是想帮谈判专家来。A提示谈判专家B低价的原因是采用了劣质的滤网,B先生进行谈话,从他那里了解到其他人提供的水管都是塑胶管,他所提供的才是真正的铜管。C先生告诉主人的是,其他人使用的过滤网都是品质低劣的,并且不能彻底做完,拿到钱以后就不管了,而他则绝对保质保量。他们无非是想说自己价格适中,质量优良,是一个不错的折中选择,相对来说性价比最高。承包商以期用所谓的真诚来换取谈判专家的信任,这就是他们错误的开始。承包商与谈判专家谈的越深越细,承包商讲的事情越多,也就越让谈判专家掌握了谈判的方向,没有及时的刹车也是承包商的问题所在。三家对比本应由谈判专家自己完成,但承包商却越俎代庖,自己将去说出,是将自己置于明处,没有一点的回旋余地了,让暗处的谈判专家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如果我是承包商,我的产品性价比最高,那我会在谈判中,首先突出的是自己的优点,而不是竞争者的不足,我会赞扬竞争者,尽量回避有关竞争者的问题,将难题留给谈判专家自己。如果硬要回答也要说“他们都很好但我们更好”这类话。回避竞争者的问题,就不会使谈判专家去考虑其他人的商品。我对谈判专家的真诚也会被他接受。其次,我会与竞争者保持良好的关系。如果你的话传到他们的耳朵里,可能会引起他们的报复,对谁都没好处。因此,我认为即便要比较也不一定要在绝对公正的精神下进行,要有所选择的说话。如果拿不事实,就不要发表评论。商业道德水平正不断的提高,谈判者应当在这方面起待头作用。
案例分析
在一建筑工地,操作工王某发现潜水泵开动后漏电开关动作,便要求电工把潜水泵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上电源。起初电工不肯,但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照办了。潜水泵再次启动后,王某拿一条钢筋欲挑起潜水泵检查是否沉入泥里,当王某挑起潜水泵时,即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1、事故原因
操作工王某由于不懂电气安全知识,在电工劝阻的情况下仍要求将潜水泵电源线直接接到电源上,同时,在明知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电工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违章接线,明知故犯,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事故主要教训
(1)必须让职工知道工作过程及工作范围内有哪些有害因素和危险,其危险程度及安全防护措施。王某认为漏电开关动作,影响了工作,但显然不懂得漏电会危及人身安全,不知道在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会导致其丧命。
(2)必须明确规定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因为特种作业的危险因素多,危险程度大。本案电工虽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开始时不肯违章接线,但经不起同事的多次要求,明知故犯,违章作业,就是因为没有落实应有的安全责任。
(3)应该建立事故隐患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漏电开关动作,表明事故隐患存在,操作人应该报告电工,而不应要求电工将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到电源上。电工知道漏电,就应检查原因,消除隐患,而不能贪图方便,随意处理。
3防范措施
(1)同本案相似的违章操作很常见,如当保险丝烧断时用铜线代替、私自退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等。违章的种类很多,后果都很相似,常常导致重伤或者死亡事故。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和安全性不断提高,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更好的基础,但违章操作仍然存在,且是目前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先进的设备和生产技术不能代替对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的要求。
(2)仅仅通过完善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来预防事故是不够的。因为操作行为受很多因素影响,所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和预防为主的理念。如果职工对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果职工不知道如何防止事故,再好的行为规范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只要安全第一的安全价值观念,预防为主的理念和遵章守纪的行为规范作为重要的内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训练,使职工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职工的安全素质就会不断提高,事故就能不断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