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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三结合工作计划

时间: 05-07 栏目:工作计划
计生三结合工作计划一: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泸市人口领〔20XX〕7号)精神,确保完成市下达的20XX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各项帮扶目标任务,结合市供销社的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帮扶计划。

一、强化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按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通知》要求,要把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作为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抓手,作为实施改善民生、富民惠民的重要载体,作为了解基层社情民意的重要桥梁,把“三结合”帮扶工作融入到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统一安排,统一考核,统一奖惩,做到不因人员变动和部门职能的转变而受影响。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力度、建立综合协调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完善制度、保证经费,确保全面完成20XX年度计生“三结合”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

二、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今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达给我社的计生“三结合”帮扶任务是:帮扶户 80户,其中:新增帮扶户30户,帮带户50 户;新建1个帮扶基地,巩固1个帮扶基地。市供销社结合部门帮村工作,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帮扶点设在叙永县枧槽乡双河村,在政策、项目、技术、物资、信息、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和服务,努力争创市级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示范工作基地。

三、深化帮扶,注重特色

为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我单位将结合供销社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制定和落实面向计生家庭的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在生产、生活、生殖健康保健等帮扶内容上不断拓展内涵,在形式上有新突破。围绕“十二五”发展蓝图,充分利用全社会大力建设新农村机遇,帮助、引导计生“三结合”帮扶户作好生产发展规划,走现代农业发展路子。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帮助帮扶户树立新观念,更新新知识,学习新技能,引领帮扶户进入市场,探索出一条具有供销社特色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新路子。

四、求真务实,建立帮扶长效机制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根据现代农业、畜牧业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生产新要求和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连片推进新形式要求,帮助帮扶户制定长期帮扶计划,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扎扎实实地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要将帮扶工作与各种创建活动相结合,提高帮扶对象的种养水平、就业能力、发展能力,使帮扶户成为各种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文明示范户,全面提高帮扶家庭发展能力,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上新台阶。

xxxx年三月二十八日 


计生三结合工作计划二:新村村计生“三结合”工作计划(423字)

我村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开展得好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我村干群关系,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认识程度和支持理解,现将我村20XX年度“三结合”工作计划呈下:

1、认真开展计生户摸底

10月份将全面对历年来计生户及帮扶情况进行摸底的清理,认真填写好《白云区计划生育摸底调查表》和《贵州省计划生育“三结合”a户帮扶登记表》,全面理顺“三结合”帮扶工作基本情况。

2、建立健全各类表、卡、册的规范填写

认真填写好《贵州省计划生育“三结合”入户帮扶情况登记表》、《白云区计划生育户摸底调查表》,历年来的帮扶登记表、历年来的帮扶合同档案和《养老保险名单》,并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

3、认真拟定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对象

20XX年2月份将召开育龄妇女小组长以上的村干会议,具体讨论出20XX年度帮扶的 户计生户,推荐区帮4户,镇帮1户,村帮自帮10户,使帮扶面力争达到90%,目的是使育龄群转变婚育观念,少生优生,通过“三结合”帮扶,增加育龄群众经济收入这样一个帮扶效果。


计生三结合工作计划三:中共枫亭镇委员会枫亭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计划(4090字)

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适应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优质服务的基本理念,进一步大力加强计生“三结合”(把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材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工作,切实转变传统生育观念,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环境,提高我镇计生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仙游县委、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仙委[20XX]6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三结合”工作的主要对象和工作目标

计划生育“三结合”对象,即计生帮扶对象主要是全镇 “计生三户”家庭(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计划生育户)重点是“计生三户”中的困难户。具体目标是:争取用2—3年的时间,通过对他们在政策、项目、资源、物资、技术、信息等多方面扶持,使之尽快摆脱贫困,并使他们的家庭经济生活水平达到全镇居民的中等水平,逐步走上小康之路。

二、主要措施和实施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把“三结合”(帮扶)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居)两委,各有关部门都要定期研究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利益导向政策,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镇党政领导、驻村工作队、各村(居)两委、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三结合”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实行镇党政领导、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和有关部门帮扶挂钩制度,具体负责帮扶对象早日脱贫,为他们提供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服务,确保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文化、宣传部门,各村(居)两委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三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开展“三结合”工作宣传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和家庭访视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及时送给广大群众,做到奖励优惠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三结合”工作网络。

各村(居)两委、各有关部门都要切实履行“三结合”工作责任制,不断建立健全“三结合”工作网络。要具体实施以下内容:

1、落实五项奖励制度:

①法定奖励制度

A、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发给不低于500元的奖励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各承担50%,一方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承担;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奖励经费中支付。

B、农村生育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000元奖励费;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妻,一次性发给不低于500元奖励费。奖励费从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奖励经费中支付。

②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③贡献奖励制度

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夫妻,每人每月发给至少不低于50元的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算起,奖励费从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奖励费中支付。直至夫妻年满60周岁,自动转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④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救助制度

农村独生子女户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子女死亡或伤残,且夫妻双方再生育的可能性很小,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把他们列入重点救助对象,镇、村两级要对他们采取救助措施。

⑤养老保险制度

对已经落实结扎手术的农村二女户夫妻,从现在起,每人每年给予100元的保险,直至对象年满59岁为止,然后自动转入奖励扶助制度。59周岁后,可以一次性领取全部养老保险金,也可以按年领取。

2、实施六项工程

①致富工程

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从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实施帮扶,帮助农村计生户中的贫困户发展家庭经济。

A、科技对结帮扶。镇科技、科协、农业、林业等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挂钩帮扶农村计生户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方法,每名科技人员要挂钩帮扶1户以上示范户,每月至少一次到挂钩点具体指导,传授技术、传递信息,提高帮扶对象的生产技术技能和生产效益。

B、劳动就业帮扶。农村计生户凭本镇提供的计生证明,可免费参加劳动就业培训和介绍就业,镇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每年要推荐一定数量的农村计生二女户或独生子女户到企业单位就业。劳动保障部门对创办企业的农村计生户优先办理用工等手续,“二女结扎户”免收一切费用;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个体户中的农村“二女结扎户”优先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免收管理费;交通部门对从事公路货运运输的计生二女户或独生子女户优先办理营运证和安排营运线路;对从事机动车维修等交通服务的农村二女结扎户优先办理经营许可证,免收一切费用。

C、继续实施副科级以上干部挂钩贫困“二女结扎户”制度,帮助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实现帮扶目标。

②安居工程

实施农村“二女结扎户”安居工程。通过提供经济补助、协助解决建房用地和减免税费等办法,帮助无房居住(含人均住户面积6m2以下)或居住危房的农村计生二女户解决住房困难。县、乡镇(街道)各为安居对象提供5000元的补助,全镇每年实施上报4户以上“二女结扎户”困难户,由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摸底,核实上报。包括帮助建房及解决建房用地。确定为“安居工程”的对象都应按要求与镇签订建设安居房协议,并严格履行。发现违反协议的行为,由镇如数追回各级资助及优惠的款项;违反政策的,按计生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③成才工程

对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就学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她们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100%,努力把她们培养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A、扶助失学儿童。对确因贫困但已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农村计生二女户女儿,要千方百计帮助及时复学。镇教委负责调查辍学情况,并配合当地村(居)两委做好动员复学工作。镇团委、关工委、工商联要将农村二女结扎户辍学儿童列为重点助学对象,发动企业、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献爱心,结对助学。镇团委、妇联、关工委在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和安排资助贫困学生等活动时优先照顾计生二女户女孩。

B、升学照顾和奖励。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升入初中时允许在本镇范围内公立学校择校就读;报考高中(含职专、职高)录取时,分别给予一级达标校加5分,二级达标校加10分,三级达标校加20分,职专、职高加50分投档录取;农村“二女结扎户”高中学费全免;上述费用由教育部门统筹解决。考上大学本科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XX元。费用由县级人口计生专项经费中列支。

C、学校帮教。镇教委要督促各中小学对就学的农村计生二女户女儿建档造册,对其中学习成绩较差的要安排老师重点挂钩辅导;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要与家长建立家访制度,并在每年开学时,将帮教帮学情况上报县教育局,从思想、学习及生活上给予关心,促其成长。

④保障工程

通过提供医疗保障等,为农村计生户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解除后顾之忧。

A、镇卫生院对农村“二女结扎户”诊疗时免收挂号费,对特别困难予以适当减免诊疗费。

B、计生技术服务部门要为计生户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其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享受双查、节育和计生手术并发症等一系列计生技术服务。

C、对人均年收入在县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农村计划生育户,村(居)应优先上报镇民政办列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予定期生活补贴。对已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二女结扎户”,经济特别困难的,低保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⑤亲情工程

通过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上对计生户关心、爱护,在全社会形成计划生育光荣的浓厚氛围。

A、各级党团组织要把计划生育户中的先进分子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各级各部门在推选后备干部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工作中,计划生育户要有一定的比例;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B、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中,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进入村两委班子。

C、各部门要经常对计划生育户进行走访和节日慰问,把重点对象放在“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和病灾的计划生育家庭,民政、计生等部门要对计划生育户出现自然灾害或病灾等突发性事件,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救助,视情况确定救助资金,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

D、大力培育和宣传少生快富奔小康、创建文明幸福家庭的典型。通过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拍摄电视专题片、计生文艺演出等形式,在全社会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⑥幸福工程

镇计生协会要专门负责做好“幸福工程”的调查、摸底和选户、选项工作,标准是有致富愿望、致富能力、诚实守信和较好口碑的计生户家庭,项目要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思路,重点发展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风险小的项目。

(四)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三结合”工作顺利开展。

镇政府要逐步增加计生“三结合”经费投入,全力支持和保障帮扶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别是要以财政为主渠道各方面筹集帮扶资金。

(五)严格纪律,规范运作。

在实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过程中,要照章办事、秉公办事,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从严处理;发现受惠对象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要收回各级扶助资金及优惠款项,撤销扶助项目,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督查考评、兑现奖惩,确保“三结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镇计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责任、措施到位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对“三结合”工作开展好的给予奖励表彰,差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枫亭镇委员会 枫亭镇人民政府

xxxx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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