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协议书
1施工用电协议书
甲方(供电方):
乙方(用电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用电方需临时搭线用电,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电力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址用电方临时搭线用电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二、临时用电期限:自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止;
三、用电性质:_____,执行电价为:____元/度;
四、用电方用电负荷:___;电能表为:_____;
五、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按临时安装的电能表电量乘以协议规定电价进行结算,如属无表临时用电,则按下列办法之一结算电费:
1、实际使用电表计量的电量×协议规定电价;
2、用电方用电功率(KW)×实际使用小时数×协议规定电价;
六、安全责任
1、属用电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用电方负责维护,并由用电方承担因用电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2、用电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用电方应装有可靠的保护装臵,遇有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因用电方故障或超协议容量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3、用电方不得向外转供电,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并且因此带来的后果由用电方负责;
4、用电方必须足额及时缴纳用电费用,否则供电方有权终止对用电方供电。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临时用电设施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_月_日年_月_日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书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居住(含商业及综合项目)住宅1#至4#楼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电焊机要接专用的漏电保护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不要超过5米,二次电源线不要超过30米,接线牢固,并安装防护罩,同时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以上各电(气)动设备出现故障,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拆卸,经专业人员检测无误后,方可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系统图,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工人宿舍区每间宿舍设宿长,检查自己房间内灯具照明及电源使用情况,如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给项目部管理人员。甲方组织人员定期检查。
13、食堂、生活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长明灯现象,食堂专用配电箱内要保持清洁,禁止放其他杂物,蒸箱、热水器的金属外壳必须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护措施。
14、补充条款: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方:负责B级箱以下电力配电系统的布置及维修工作。
甲方名称:北京市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名称:
梨园项目部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协议书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XX的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用电及隐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需要停电时,甲方应在停电前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制定现场用电管理制度,作业前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二、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2、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和遵守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标准指导施工。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严禁拆除、修理用电设备。
3、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共用电设备,如需要必须有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Ⅱ类绝缘的电动工具,严禁小插板串接使用,应使用移动开关箱。使用中电源线要求无接头、无破损,应使用专用铜芯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应适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低压灯。
7、使用电焊机是必须穿戴好防触电的防护用品。现场使用的电焊机要求有二次漏电保护装置方可现场使用。一次线和二次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应配置两处漏电保护,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秒。潮湿场所使用的电器漏电开关应适用漏电电流不大于15毫安。配电箱内设置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固定箱箱中据地1.5米。移动开关箱箱中0.6至0.8米)、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压线无松动。箱内各支路标明用途要明确,箱配锁并有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主要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关认证。
10、发生临时用电系统安全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人员完成。
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本协议所引发的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4施工用电安全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兴建牧业小区,需在**镇10kV**线T接10kV线路,经电力主管部门****公司**供电所现场勘查确认,**支线线路产权归甲方所有,为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确保甲乙双方正常安全可靠用电,更好的界定甲乙双方产权分界及安全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1、乙方在线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得危及甲方线路及设备安全。
2、乙方T接10kV线路必须安装合格可靠的线路保护装置,并以此为产权分界,如乙方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安全可靠用电,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3、乙方新建线路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维护及检修,甲乙双方共用的甲方产权线路发生的维护及检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本协议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
5、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供电营业所持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5施工用电协议书
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
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施工需要用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转供电。为明确责任,确保双方利益,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用电最大负荷、用电范围和用电时间等。甲方向乙方提供合适的供电间隔并检查乙方使用的供配电箱,确认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后方可供电。
2、电能表由乙方提供,消耗的电量以安装的电能表计量为准。施工单位使用的电能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法定计量部门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不便装表计量的施工部分,乙方需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指定接入用电设备的接入点和最大容量。用电量由甲乙双方共同根据用电负荷、使用时间等综合计算用电量。
4、电价按抄表当月用电所在矿供电部门供给的综合电价收取。5、每月二十日,由甲乙双方共同抄表并填写工程用电确认单,如乙方不能按时到场,甲方抄表有效,遇节假日抄表时间顺延。工程用电确认单由施工单位三日内送工程管理部,遇节假日顺延。工程用电确认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工程管理部一份。
6、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把总工程用电确认单送工程管理部签字盖章确认后送交经营管理部缴纳电费,经营管理部收到施工单位缴纳的电费后出具收据。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时需附电费收据,否则不予结算。
7、工程验收合格,抄表完成后本供电协议相应终止。
8、从甲方指定开关下方电缆头(包括电缆头)起到负荷端均由乙方负责管理与维护,并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在乙方负责范围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事故导致甲方供电设备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乙方应严格执行《电力法》、《全国供用电规则》等有关规定及甲方停送电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供电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11、乙方在用电期间,不得随意改动或更换电能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外转供电或随意增加负荷。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停止供电,并视情节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如确实需要更改负荷时,乙方必须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2、甲方需要进行设备检修停电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事故状态除外)。
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1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基层厂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