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协议书
1消防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监理)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xx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18.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18.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18.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18.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18.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8.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8.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
XX年1月30日XX年1月30日
2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xxxxxx,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设计单位:
3.工程地点:xx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
乙方:
丙方:
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 ]第xx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xx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
主厂房:xx天(到xx年xx月xx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杭州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xx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xx万元,工期保证金xx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xx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xx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结顶xx天,甲方支付给丙方xx 万元;
2.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xx %(xx万元);
3.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xx%支付;
4.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xx%;
5.余款xx万元(其中xx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xx万元,xx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接受工程价款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银行:
第八条 工程质量保修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xx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x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xx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xx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xx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xx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xx元/次。
第十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
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xx代表:xxxxxx
乙方:xxxxxx代表:xxxxxx
丙方:xxxxxx代表:xxxxxx
xx年xx月xx日
3高层消防施工协议书
甲方:黑龙江伸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哈尔滨森海水暖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利民开发区南京路
2、建设项目:高层住宅楼G1、G2
3、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
4、建筑结构:框架,层数17层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6、发包总价格(固定一口价):130万元
7、消防工程承包范围(以消防水、消防电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消防水包括:
1)消火栓及消防水泵结合器的安装。
2)管道和阀门安装、套管及支架制作安装。
3)防腐、刷油。
4)消防栓系统调试。
5)玻璃钢高位水箱、气压水罐成套增压设备及附件安装(材料甲供,乙方安装)。
消防电包括:
1)事故照明、应急照明、标志灯、诱导灯。
2)电梯井内照明、插座。
3)双电源箱内含的工程量。
4)探头、广播、电话、联动、报警、消防报警、手动报警。
5)电梯、风机的电缆敷设、安装。(电梯甲供)
6)外网去消控中心的所有控制电缆安装。(材料甲供)
7)消控中心控制器安装、调试(控制器甲供)。
8)消控中心内的静电地板主材及安装。
9)电井内桥架(消防专用)。
8、质量标准:合格。
9、工程工期:20XX年10月15日开工,20XX年10月30日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
二、甲方责任权利
1、甲方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2、电源总箱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设置,由电源总箱往楼内引的电缆及电箱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用电有检查及经济上的制裁权。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对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所用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抽检不合格所发生的返修及各项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甲方在工程施工中可以更改工程设计图纸,乙方应按照更改后的图纸施工。
5、甲方统一规定施工现场和分担区的现场布置并组织施工。
三、乙方责任权利
1、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规程、施工图纸、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组织施工、验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教育,安全保护。因为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质量、人身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对分包单位加强管理,分包单位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所需的审批手续。乙方承包的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出现场。
3、乙方负责办理消防工程的竣工报竣及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消防部门正常收取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交纳。
4、乙方应按甲方规定,设置乙方管理人员临时宿舍、办公室及自行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及其他临时设施等。现场办公区设置按甲方要求的统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工人生活区甲方要求设置在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费用自理。
5、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场地树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破坏,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维修。
6、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可就施工图纸问题直接与设计院沟通。
7、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监理、乙方三方进行现场“封样”后,材料方可进场。
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每个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报表。
10、现场文明施工按甲方要求进行布置,做到符合要求。
四、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付款50%,抵房50%,顶账商品房价格随甲方现行市场定价表执行,抵账商品房在乙方应拨付工程款的前3天由甲方提供房源表,乙方在房源表中选择。工程总造价130万元计算,甲方代扣代缴劳保统筹2.99%及税金3.44%,上级主管部门如需缴纳定额测定费、失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缴纳。
1、土建主体完工后,消防穿线管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拨付15万元现金。
2、消防管道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拨付25万元现金。
3、电缆桥架及设备全部施工完毕调试合格达到使用功能,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总造价25%的房源。
4、消防工程全部验收完毕后(指国家的消防验收部门),竣工结算后留工程总造价5%的质保金后拨付剩余部分现金及房源。
5、留总造价5%质保金(现金),工程无质量问题二年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6、水费:按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7、电费:由建设单位与供电局结算,乙方挂表(含变损、线损负担),由甲方统一核算金额并在乙方的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8、农民工保障金在工程竣工前乙方负责提供证明,如提供不出证明,甲方在工程尾款中扣除,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原因动用保障金,甲方将在总造价中扣除。
9、施工环境污染应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不得因手续办理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当期付款前须由甲方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乙方填写拨款申请并加盖公章,应附有经甲方确认的形象进度结算书。以上资料经甲方工程师、主管领导签字后,按相关程序付工程款。
11、发生的冬季维护费用及看护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此项费用。
五、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采购材料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外地产品还须提供准入证。
2、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设备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消防工程使用的管材、阀门、电器元件等由乙方负责提出厂家、提供样品,经甲方同意封样之后材料才能进入现场,甲方按封样的样品验收。
6、甲供材料明细如下:
消控中心控制器(甲供材乙方安装)
气压水罐成套增压设备(甲供材乙方安装)
玻璃钢水箱(甲供材乙方安装)
外网去消控中心的控制电缆(甲供材乙方安装)
电梯(甲供材厂家安装)
六、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材料甲方的标准要求。
消防工程使用材料标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并且在材料进场前需经甲方同意认可质量后才能进入现场使用。
七、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消防工程为2年质保期;
2、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接到保修通知时起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并且7天内派人保修,若不能及时到现场保修,甲方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其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并处以2-5倍罚款。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证金5%预留期为2年,待保修期满后,甲方会同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甲方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其他事宜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违约与争议
1、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交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场施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支付合同价款的1‰,超过7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经济责任。
3、乙方若无故停工三天以上、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设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乙方在甲方提出解除施工合同五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购房人不能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时间进户的全部经济损失),并且每延期一天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5、工程竣工验收后,但未达到约定的标准,经甲方同意,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竣工验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如甲方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拨付工程款,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可以延误,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乙方应保证具有施工本工程的资质,如因乙方资质原因影响验收等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其它
1、乙方承包期间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盈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要求施工企业开具税务外管证明。
3、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