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的保证书
1电梯安全保证书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维保单位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抓好安全生产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确保本单位维保的电梯安全运行,保障电梯乘客安全,本单位承诺: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电梯维保活动,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2、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电梯用户监督,对维保电梯出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所维保的电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况。
3、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电梯维保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主动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及时办理电梯的定期检验手续,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自检,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5、保证所维保电梯合格标志及警示标志符合要求,安全及应急装置可靠有效,并提供24小时响应的电梯急修服务。接到电梯关人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城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对维保的电梯提供优质价廉的电梯备品备件,及时响应电梯使用单位对备品备件的需求,确保电梯正常使用。
若发生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承诺要求的行为,本单位依法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2电梯安全保证书
电梯公司:重庆渝辉电梯有限公司安装维修分公司
使用单位:因开州城三期现场工期所需,电梯公司积极配合现场施工要求,现将C3号楼2部电梯作为货物转运电梯,供运载材料所用。现双经几方对电梯进行了检查,确认接受时电梯一切完好,使用单位应遵守以下使用协议:
一、电梯使用条件
1、电梯在使用前,要对轿厢内部作妥善的保护。必须用木板对电梯轿厢四壁及地面进行成品保护;其保护措施产生的材料费及人工费由几家使用单位共同承担。
2、电梯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确保轿厢内清洁卫生,定期对电梯外门、沟槽、轿厢内进行清理,确保层门、轿门及其他部件不出机械故障;
3、电梯使用过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建渣等货物应均匀摆放在电梯地面两侧,不可运载超重、超高、超宽的物体;
4、电梯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通知电梯公司维修,切勿自行修理,在未维修好之前不能强行使用;
二、专人管理义务
1、电梯移交后,使用单位应负责日常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每台在用电梯配备专人进行看管及操作使用;电梯专线专表计量的材料费流量计费,管理员及操作人员工资,由几家使用单位共同承担;电梯公司对电梯操作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非专职操作员严禁操作电梯,若发现非专职操作员,产生一切后果由操作人员派出使用方全权负责;
2、使用单位应督促操作员指导乘梯人员文明用梯,杜绝安全隐患发生,严禁一切非正常方式打开电梯的轿门和层门(例如:碰撞、踢打、撬动轿门和层门);严禁一切非正常方式阻止轿门和层门关闭(例如:堵塞、垫卡轿门和层门);严禁任何人员逗留、依靠在电梯的轿门或层门上,如见此情况操作员应及时阻止,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如遇突然停电或故障,专人管理人员及操作员应做好乘梯人员的安抚工作,切勿在此期间强行开门,以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同时向电梯公司或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报告,待专业人员来解救;
三、使用责任
1、使用期间,如出现电梯损坏、事故以及人员伤害,由使用单位全权负责并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2、使用期间如电梯因进水和杂物堵塞造成零部件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维修造成的一切费用(具体费用见附表-1),所产生的费用使用单位应及时支付电梯公司,若30日之内未支付,电梯公司则申请建设单位采取付款措施,确保电梯的正常使用;
3、电梯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与电梯公司做好归还移交手续,确保电梯内外感观质量及使用功能完好,符合建设单位接收条件;
4、电梯在未验收合格前投入使用,若被国家质检部门检查到,所产生的处罚,由使用单位一律负责;本协议一式2份,由电梯公司、使用单位签字生效,并抄送建设单位!
电梯单位(签字):
日期:
使用单位(签字):
日期:
3电梯安全使用保证书
我单位申明,为认真贯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使用权管理者”第一(首负)责任和义务,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电梯各项使用责任和义务,当发生电梯事故或故障造成损失时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责任。
二、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并委托取得资格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三、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落实安全责任。本单位管理的所有电梯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确保合法使用,按规定办理停用或报废手续。
四、电梯每日投入使用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将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置于易被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投入使用。
七、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梯安全使用和操作知识,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八、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九、电梯发生事故后,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市、区安监局和质监局报告。
十、为本单位管理的电梯投保电梯责任险。
十一、认真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接受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的行政处罚。并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质监部门、电梯使用管理权者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