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走读安全保证书
时间: 11-05
栏目:保证书
1走读生安全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承诺书,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
一、家长的管理职责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责任:
1、走读生到校时间分别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离校时间分别为: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学部五年级以下8:20);上晚修的同学由家长自行接送;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我校将派老师在马路两侧负责接送。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离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长要规定好学生回家的时间。晚自习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口来接;
3、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或不能上学,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4、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5、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到校自主学习补课的学生必须签订就读协议,一切按学校要求执行;凡是违返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刀棍、烟酒、不健康书籍等违禁品进入校园;
7、放学途中不准私自下塘洗澡、摸鱼;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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