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力讲法制心得体会
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内容。使我认清和田“718”、喀什“730”、“731”案件的真相,看清暴力恐怖分子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的凶残面目,深刻认识到了暴力恐怖案件对全区发展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次事件的发生,是继”7.5”事件发生后又一次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案件。这对新疆的稳定和人民生活影响重大。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不依法予以严惩,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不足以彰显法律尊严。法律代表着社会必须的秩序和正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必须得到维护,触犯法律、残害生命、破坏秩序,必须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基本社会价值。我们坚决拥护党中央、自治区及地委行署处置“730”系列暴力恐怖案件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毫不手软地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是一个法制国家和社会负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捍卫人权和其他公民权利的具体表现。
纵观世界各国,暴力恐怖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的唾弃。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行为,其目的就是要为新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是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就没有人民的幸福安康。无论哪个民族,还是什么人,谁都不愿意生活在恐惧和动乱中,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容忍暴力和血腥。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团结协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来之不易的大好发展,并且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学校的布署上来,决不能让“三股势力”干扰、破坏新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以及干扰破坏各族人民群众安定、祥和的幸福生活。还要学习国家安全法的有关内容,养成一个良好的意识和树立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正确态度,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在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的怀抱中分裂出去。今天的中国,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有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已被举世公认。我们正告那些妄图制造谣言、搞分裂破坏活动、进行各种恐怖活动的人: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喀什、和田的暴力恐怖实践只是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的恶毒行径,他们的行为不会影响到新疆各族人民的团结和和睦相处,喀什市、和田市会在各族人民的团结、努力下,一的措施,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的爱国意识,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彻底认识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丑恶本质,决不给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提供任何可乘之机。
我们作为新疆的大学生,更应该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积极为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民族关系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喀什各族干部群众认真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满怀欣喜建设美好家园的时候,一小撮暴力恐怖分子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和田“7〃18”、喀什“7〃30”、“7〃31”系列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打破了这幅宁静的画面,一小撮暴力恐怖分子有预谋、有组织地袭击无辜群众,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影响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
“7〃30”系列恐怖案件共造成12名无辜群众死亡,41名
群众受伤,3名民警受伤。该案件有组织、有预谋,目标明确、手法简单、手段残忍、不计后果、危害严重。其意图都是针对汉族群众聚集场所发动突然袭击,事先经过精心策划准备,先实施爆炸,制造混乱,吸引警力,而后利用汽车冲撞、碾压,利用液化气罐、燃烧瓶爆炸和持刀行凶作案,惨绝人寰,令人发指。
值得称赞的是,当手持利器的暴力恐怖分子袭击无辜群众的时候,周围的各族人民群众并没有退却,而是毫不畏惧,团结一心,力擒歹徒。案件发生后,我们的各族群众一边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一边义愤填膺地一同谴责这一小撮暴力恐怖分子的恶行。事实充分说明,我们的民族关系是和谐的,是牢不可摧的。“7﹒30”系列暴力恐怖案件的及时果断处置,充分显示了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力量,充分了显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各族人民团结对敌的强大力量,充分显示了喀什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充分说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稳定发展的重大战略判断和决策部署是十分正确的,充分说明地委、行署抓团结稳定和改革发展的重大措施是十分有效的,充分说明喀什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历史基础、思想基础、文化基础、经济基础是坚不可摧的,充分说明“三股势力”在喀什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是根本不得人心,注定要失败的。
“7〃30”系列恐怖案件的发生是有着深刻复杂的政治背景,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的,是一起由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组织策划暴力犯罪案件,是敌人在当前特殊形势下组织策划的一起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其险恶用心,就是要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仇视、制造民族矛盾,妄图把喀什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把各族人民推向灾难的深渊。这起案件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我们与境内外敌对势力之间进行的一场捍卫国家统一、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境内外各种分裂势力都在不断加紧联合,他们不断调整策略,变换手法,时而实施暴力,时而蛰伏欺骗鼓惑,但万变不离其宗,其反动本质和罪恶目的就是妄图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当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发生后,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关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迅速启动应急措施,在极短时间内便将所有犯罪嫌疑人抓获或就地正法。事实充分证明,我们的政府是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政府。同时也告诉人们,我们的政府是反暴力,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
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
“三股势力”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案件发生以后,我们不免会听到一些异声怪调、歪曲事实的批评和指责。诸如此类的小伎俩,丝毫都不能削弱我们坚定打击“三股势力”的决心。这一小撮犯罪分子,既代表不了新疆任何一个民族,也不能动摇新疆各族人民群众思稳定、求进取、盼发展的坚定信念,更不能动摇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大团结的牢固根基。当前,“7〃30”系列恐怖案件虽然已经得到平息,但是高压态势下的稳定是脆弱的,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暴力犯罪分子决不会就此罢休,他们仍在寻找时机进行暴力恐怖活动,我们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齐心协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长期以来,“三股势力”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的罪恶活动就一直有着复杂国际背景。历史与现实的事实一再证明:“三股势力”自滋生、纠合成势以来,分裂新疆的企图就深深地根植于其思想之中。他们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煽动民族仇视,制造宗教狂热,鼓吹对“异教徒”进行“圣战”,大搞暴力恐怖活动,残杀无辜,挑起暴乱骚乱。但,历史与现实的事实也一再证明:“三股势力”分裂国家的图谋永远都是极其不得人心的。“三股势力”一切罪恶图谋从分裂的目的开始,也必将以可耻的失败告终。
在党中央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援助下,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绝好的历史契机,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发挥才智,正使自己的生活走向更宽广的幸福大道。这一小撮暴力恐怖分子为了达到自己的一点私欲和不可告人的目的,全然不顾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施暴力犯罪,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生活秩序,严重影响了各族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谁是为人民服务的,谁是想损害人民利益的,人民群众是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新疆各族人民群众正是深刻看到了“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和险恶用心,才能不信谣、不盲从,在关键时刻坚定地站在反暴力、反分裂的第一线,维护人民政权,维护自己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我们的政府在为新疆各族人民群众谋福利,我们的政府就是得道者,自然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三股势力”恰是要破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他们就是失道者,总会被人民群众所唾弃。中国政府依法打击“三股势力”势力的破坏活动,为新疆的发展进步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符合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因而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也正是在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公安机关才能迅速侦破案件,使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严厉地打击了境内外“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
当前,喀什发展已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新一轮对口支援的滚滚春潮在蓬勃涌动,建设经济特区和中国西部明珠的宏伟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势不可挡。乌云遮不住太阳,阴霾终将很快过去。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的暴力恐怖活动阻挡不了喀什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步伐,吓不倒反对暴力、真爱团结、维护稳定的英雄人民。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有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人民武装力量的坚强后盾,有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有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团结奋斗,喀什一定会更加团结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一定会更好更快,推进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一定能够实现,喀什各族人民一定能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喀什的明天一定更美好!
近几天,我们全体教职工学习了“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内容。使我认清和田“7·18”、喀什“7·30”、“7·31”案件的真相,看清暴力恐怖分子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的凶残面目,深刻认识到了暴力恐怖案件对全区发展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次事件的发生,是继”7.5”事件发生后又一次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严重暴力案件。这对新疆的稳定和人民生活影响重大。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
纵观世界各国,暴力恐怖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的唾弃。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犯罪行为,其目的就是要为新疆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外部环境,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是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就没有人民的幸福安康。无论哪个民族,还是什么人,谁都不愿意生活在恐惧和动乱中,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能容忍暴力和血腥。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团结协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着来之不易的大好发展,并且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学校的布署上来,决不能让“三股势力”干扰、破坏新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以及干扰破坏各族人民群众安定、祥和的幸福生活。还要学习国家安全法的有关内容,养成一个良好的意识和树立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正确态度,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明确教师所肩负的责任。教师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必须无条件的履行教师的义务和职责,全面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对学生进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是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阵地,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做到“守土有责”。时刻加强阵地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增强责任意识。
十三中是一个和谐、团结的大家庭,在我们身边就有着一位开朗、随和的老师,她就是地理组的阿依古丽·麦麦提老师,在合校后迅速融入到新的团队中,在身体不好的情况下每周坚持听课,积极进取,尝试着双语教学,每次教研活动中大家都相互充分交流,探讨教材和教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交流大家都受益匪浅,提高了不少,也增强了团队协作意识。一有要打印或者复印的资料,阿依古丽老师就主动承担帮着打印等等。
新疆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时期,我相信新疆的未来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