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制作合同
1网站设计制作合同书
甲方:
乙方:北京博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利用Internet的优势,进行企业宣传和商务活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双方本着公平友好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参见《附录:网站设计结构图》。
2. 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网站及网页的设计制作前提供有关网站整体设计的具体要求和意见(内容包括:首页和内页的页面设计的构图、色调、排版、网站结构、栏目设置、动态效果)。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3. 甲方应及时、充分地提供网站建设所需的相关图片和文字(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以保证网站建设工作的如期进行,并负责网站所有文字和图片的校对工作。甲方在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并签字后,有权提出文字和内容的基本修改的意见,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超出上次修改意见范围,并不能违背已经确立的整体设计方案。
4. 在网站设计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应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三日内进行验收、确认(如甲方在三日内未提出任何修改意见,则视同网站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后,再行提出修改意见的,须加收涉及修改部分总费用的80%的修改费。
5. 甲方应对其网页所登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并且不得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一切由此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不会因此而受到任何损害。
6. 在乙方制作网站过程中,如甲方有超出合同范围的文字、图片、程序及风格等方面的修改或添加情况时,须签订合同的补充条款,并由双方协商应补充的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保质保量、优质及时的服务。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所提供资料公布在任何媒体或公开给第三方。
3.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网站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
4. 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乙方全权、严格按照签字后的最终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制作。
5. 乙方不负责甲方的文案创意,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文案创意,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6. 乙方应在甲方验收确认且付完全部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网页上传至甲方所需空间,同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7. 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甲方的主页中注明该主页由乙方制作的字样或标识。
三、 合同期限:
1. 甲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提供网站所需的一切资料。
2. 乙方须在甲方提供全部资料后
即:网站制作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xx年xx月xx日结束。
3. 网站制作周期应因甲方提出网站修改次数及其修改或增加数量和功能所用时间而顺延。
4.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延误超过五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每延误一日减免合
同总费用的1%的标准减免合同费用,最多不超过15%。若因甲方未及时、充分的提供网站建设的资料,和其他原因造成网站建设的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四、 验收确认:
1. 甲方应在网站制作工作全部完成后三日内,进行网站验收工作。
2. 验收合格后,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3. 在验收中发现问题,甲方应及时提出解决,超过验收期,甲方即不签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应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4. 验收时,以《网站建设明细表》及甲乙双方签订的所有条款为标准进行核对,包括页面无文字或图片错误,以及实际制作页数及功能和其它效果的确认。
5. 双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相关密码及资料。密码一经交付,乙方将不再对网站的安全负责。若需乙方进行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甲方则应授权乙方保管甲方相关密码及资料。
五、 费用及付款(以下填写的数字均为大写)
1. 本合同总款项为
2.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首付金额,计人民币
3. 甲方应在验收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前),向乙方一并支付本合同余款,共计人民币2500元
4. 如在实际制作过程中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增加的动态效果、网页特效和其它功能等应按合同附件
之《网站建设明细表》收费,并应与合同余款交付之日交付超出部分款项。
六、 后期服务
1. 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三个月内五次一个页面内文字或图片的修改,超出部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决定,更换版式、增加网页、功能按当时乙方公布价格为准(文字须由甲方提供电子稿)。
2. 其他服务甲乙两方协商解决,最后由甲方填写《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进行确认。
七、 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2.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八、 其他
1.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文,网站建设明细表,网站建设用户确认单。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附录:网站建设明细表》、《网站建设客户确认单》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 乙方:北京博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郭德颖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网站制作合同
甲方:海口大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三亚力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价款、制作周期、交付方式、制作流程。
本合同金额合计:xx 元(人民币)。
1.制作周期总计为xx工作日,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验收期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而进行修改所产生的时间不计算在制作周期内。
2.制作流程按照第一条项目内容模块顺序,乙方制作完成一个模块后提供给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后,乙方才进行下一个模块的制作。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1个专人与乙方联络。
2.向乙方提供网站上用到的必要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
3.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甲方和乙方共同拥有此网站程序的版权,但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能擅自对模块功能、整体界面风格进行修改,修改应交由乙方,模块功能以内的修改,乙方提供免费修改,超出模块功能以外的修改可由双方协商另外补签修改协议,如甲方擅自对模块功能、整体风格进行修改,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4.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视频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1个专人与甲方联络。
2.按本合同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的开发。
3.在本合同的期限内,完成网站的建设,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5.负责网站在合同期限内的页面、程序维护。
6、乙方不提供网站内容更新,只在负责网站功能模块的制作以及在合同时间范围内维护模块功能正常运行。如甲方额外需要对模块进行升级或增加模块,乙方应在接到书面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协商具体模块升级或者增加模块事宜。
7.网站开发完成后乙方无偿将完整源代码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验收
1.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a.乙方将功能模块上传至甲方提供的网站存储空间上,甲方可以通过本地计算机浏览这个网站。
b.网页无文字拼写、超链接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c.网站程序能够正常运行。
2、验收期间,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书面修改意见,避免产生反复修改而增加大量工作时间。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乙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导致机房服务器被破坏、数据丢失,乙方只提供最快时间的数据恢复,但只能保证数据为近期(一个月内)数据。
4.由于网络的特殊性,发生下列情形乙方不负责任:域名解析错误、域名到期、服务器遭黑客攻击、服务器提供商问题。但乙方会优先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第六条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第七条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20XX年月日至年xx月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作,应重新订立合同。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为宣动画制作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三亚力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地址:
手机:
电话:
乙方:海口大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企业网站制作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制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信、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网站名称:。
二、网站性质:企业形象和产品项目展示
三、编程语言:网页:HTML+CSS+JS+PHP;数据库:SQLserver。
四、网页内容
网站主页、产品展示、公司概况、新闻动态、荣誉资质、客户留言、招贤纳士、联系我们、后台管理等页面。其中:
1.网站主页:画页整洁,规划科学,具有Logo主题、导航、banner、焦点图、新闻(企业内部新闻和行业新闻)等内容,层次清晰,兼顾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产品项目的特色。
2.产品展示:要求图文并茂,良好展示公司的产品详情的图文信息,有产品列表页和产品详情页。
3.公司概况:包括领导致辞、企业简介、组成机构、发展规划、企业荣誉、企业文化、员工职责等内容。
4.新闻动态:分行业新闻与企业新闻两块。新闻类别动态管理,后台添加新闻,前台实时显现。
5.资质荣誉:展现企业多方位企业荣誉,图文并茂的形式。
6.客户留言:实现企业与客户的互动,客户填写留言及联系方式功能,后台查看客户留言。
8.联系我们:以地图形式展示公司地址,并公布公司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
9.招贤纳士:主要用于公司发布招商和人才需求信息。
10.后台管理:包括新闻、图片、logo、banner等广告的后台添加、修改等管理内容,是网站管理员的维护界面,可对每条新闻进行添加和编辑,设定图片位置,实现图文绕字。可设定热点新闻,优先显示,后台管理员维护界面可按类别、日期、内容等规则查询、修改、删除新闻。
五、相关要求
1.网页制作内容和风格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及浏览者可通过任何上网计算机访问本网站。
3.页面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发布信息必须经甲方有权人同意。
4.网页程序运行正常。
5.服务器单机带宽10M以上,确保网页运行流畅,无停顿、断线现象。
六、制作时间:在甲方资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在30个日历天内编制、修改、调试完成,并按合同要求预留网站空间,申请域名,开通网站。
七、合同价格
含网站制作费、空间费、域名费、服务费等。
1.网站制作费:xx元,自交付使用之日起,免二年空间费、域名费和服务费。
2.空间费:乙方提供xxM以上的网站空间,价格为xx元/年,自网站交付使用二年后起算。
3.域名费:xx元/年,自网站交付使用二年后起算。
4.服务费:二年期满后,按xx/年收取维护费,维护内容包括信息添加或更新删除,网页bug修复等。如甲方需新增页面或功能,费用另算。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50%定金;
2、在合同期限内网站制作完成,经甲方验收通过并签字,自乙方送达普通正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网站制作费的50%;
3.空间、域名和服务费三年期满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当年费用。
九、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网站制作的相关作品、图片、文档及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2.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第三方。
3.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网站开发和修改。
5.本网站制作完成,经甲方验收确认,其作品、程序、文件源码和数据库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同时拷贝给甲方备份。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网站编撰资料,乙方按合同完成网站制作任务,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付款。如有违反,每愈期一日,甲方应支付网站制作费10%/日的愈期违约金。
2.甲方原因除外,乙方如无法按期完成网站制作,每愈期一日,须支付网站制作费10%的愈期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如乙方在30个日历天内无法制作完成,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3.上述要求不可抗力除外。不可抗力为: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等人为灾难。在此情况下,未履约方必须及时向另一方说明情况。
4.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资料中涉及的相关商业机密,否则需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网站开通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做好网站日常技术维护,如出现非线路技术故障,乙方须在24小时内抢修完成,确保正常运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服务保证金或空间费。
十一、其它事务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以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至镇江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镇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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