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
1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xx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xx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xx,xx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xx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xx年,即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xx租赁费用
3.1租金
租金为年租金。每间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xx元,共计人民币xx元。
第四条xx租赁费用的支付
4.1租赁费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第五条xx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xx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xx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xx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xx合法经营、防火安全
6.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6.2xx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3xx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xx装修条款
7.1xx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7.2xx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xx免责条款
8.1xx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8.2xx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xx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条xx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11.1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加损耗费计费。
11.2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xx乙方代表(签字):
(印章):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印章):
2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厂房租赁给乙方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潍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杨社区华疃一村房屋十二间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限自xxx到xx。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期为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金,租金一年一交,乙方就应于每年的11月6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因资金问题拖欠租金,乙方须向甲方提前协商,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应按协议交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各类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对乙方不再作任何补偿。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维护,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装修、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担装修、维护等费用,乙方自行建设的房屋等归甲方所有,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因市政动迁等原因所得的补偿归甲方所有。
2、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其它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房租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的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3、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等因素除外)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3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XXXX
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信息XXXXXX社区东宝南路08号,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XXXXXX社区东宝南路08号,建筑面积合计13322.9m2,空地5862.07m2,租赁给乙方作厂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从2012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租赁期12年,第七年起每三年租金费用在上期基础上递增10%。
三、双方议定上述厂房租金:从2012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建筑物每月每平方7元,面积13322.9平方米,月租金93260.3元,空地每月每平方2元,面积5862.07平方米,月租金11724.14元;代环卫部门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及代治保会收取治安联防费每月每平方0.3元(按建筑面积计,不含工业垃圾),合计3996.65元;月租金费用合计108981.09元,年租金费用合计1307773.08元(大写:壹佰叁拾万柒仟柒佰柒拾叁元零捌分)。
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建筑物每月每平方7.7元,面积13322.9平方米,月租金102586.33元,空地每月每平方2.2元,面积5862.07平方米,月租金12896.55元;代环卫部门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及代治保会收取治安联防费每月每平方0.33元(按建筑面积计,不含工业垃圾),合计4396.55元;月租金费用合计119879.43元,年租金费用合计1438553.16元(大写:壹佰肆拾叁万捌仟伍佰伍拾叁元壹角陆分)。
从2021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建筑物每月每平方8.47元,面积13322.9平方米,月租金112844.96元,空地每月每平方2.42元,面积5862.07平方米,月租金14186.2元;代环卫部门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及代治保会收取治安联防费每月每平方0.363元(按建筑面积计,不含工业垃圾),合计4836.21元;月租金费用合计131867.37元,年租金费用合计1582408.44元(大写:壹佰伍拾捌万贰仟肆佰零捌元肆角肆分)。
四、合同签订日起乙方须缴交326943.27元(大写;叁拾贰万陆仟玖佰肆拾叁元贰角柒分)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定金,定金不算利息,租赁期满后乙方在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五、上述租金、费用为不含税,甲方收取租金时只开具收款收据作收款凭证。乙方如需开具租金税发票,所发生的税金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缴付。
六、如乙方需要在空地搭建其它设施,必须获得甲方书面审批后,才能搭建。厂内车棚面积按空地单价计租;若作车间或仓库使用,按建筑物单价计租。
七、双方的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经营的项目要报当地工商、治安、劳动、环保、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如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内,若乙方对该厂房需要进行装修或改建,必须由我社区规划发展办审批后才能装修或改建。不能改变厂房的建筑结构,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至原状,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厂房,没收履约定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厂房转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厂房,没收履约定金。
4、租赁期内,社区出具消防使用证外,该厂房(包括主体结构和所有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维修保养情况。因厂房渗漏或水浸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将用电(但不包含供电部门收取的管理费、电损费,用电按现有设施外,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水架设到厂房一个固定位置。乙方增设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装修、门、窗及水、通讯线路等),租赁期满乙方不得自行拆除,无偿移交给甲方。
6、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为工人参报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人每月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因乙方违反劳动法造成的经济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7、租赁期内,甲方只负责投入消防设备设施和电梯安装,之后消防及电梯的年审、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出现消防等责任事故,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和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内,乙方生产经营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电视天线费)及所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9、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并配合乙方办理与该厂房租赁相关的手续。
10、租赁期内,乙方不允许在厂房内住宿、生火煮食,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没收履约定金。
12、电费每度电按1.06元收取。
八、合同终止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日内乙方无条件迁出该厂房,并将该厂房返还甲方,该厂房内的一切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乙方均不得拆除或破坏,归甲方所有而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如乙方逾期将该厂房交回给甲方,乙方应从逾期交回该厂房之日起,按原租金的两倍计算支付租金给甲方。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超过十天,乙方在甲方厂房内仍有财物未清走的,视作放弃该财产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
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租赁合同每月28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否则每逾期1日,须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缴交租金、费用等任一项超过30日,视作乙方同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厂房实行停水停电处理,并单方解除同,收回该厂房,没收履约定金,追偿乙方所欠租金,有关费用以及违约金。
2、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乙方如拖欠租金和下落不明,而且原有通讯工具无法联络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定金,并自行收回出租物另行出租。乙方放置的物品由甲方进行无因管理,但不承担自然灭失的责任。
4、租赁期内,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应无条件将该厂房还甲方,而双方各自不承担违约责任。
5、租赁期内,若政府需要征地或拆迁或改建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保证在接通知后三个月内,无条件将该厂房及空地交还甲方;若政府有补偿的,则按政府补偿文件处理;若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双方办妥交接后由甲方无息退回定金给乙方,本合同自行解除,租金计算到发出书面通知日止,此外,甲方不再对乙方作其他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6、租赁期内,如遇自然灾害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友好商定,若乙方有购买保险的,则按照国家保险法执行。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交付全部定金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甲方存档,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2013年9月日
4厂房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钢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建设日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至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3%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xx承租方:xx
授权代表人:xx授权代表人:xx
开户银行:xx开户银行:xx
帐号:xxxx帐号:xx
电话:xxxx电话:xx
签约地点:xxxxxxxxxx
签约日期:xx
xx年xx月xx日
5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xx(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承租人:xx(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厂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业座落位臵及租赁物业状况
位于太湖县城西乡树林村辖区,租赁物厂房占地面积为xx亩,包括厂房场地,办公室及区间路面等整体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面积及四至区域详见窑厂规划图)。
第二条 租赁物业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制造免烧砖。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依法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物业租赁期限二十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返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在租赁期届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为:第一个五年每年租金陆万元人民币;第二个五年每年租金为柒万元人民币;第三个五年每年租金为捌万元人民币;第四个五年每年租金为玖万元人民币。共计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00元)。
2、上述租金标准包含所租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办公厂房、宿舍和附属设施费用。
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每年支付,第一年于签订合同之日支付,以后每年支付时间依次类推。
第五条 租赁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由甲方明确厂房的四至,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厂房的装修及改造和增添建筑物
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及增添建筑物的,由乙方自行实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业中的办公房及宿舍和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如遇自然灾害倒塌或损毁,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出租物业中的轮窑(含烟囱),乙方不予使用,有条件的情况下由甲方进行爆破,乙方不负责承担此处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相关事项
1、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甲方确保有权出租给乙方,如因周边环境影响乙方的承租,甲方必须协助配合调处相关事宜。
3、甲方出租前以甲方的名义承担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负责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行为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甲方必须负责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太湖县城西乡人民政府和城西乡法律服务所各留存一份备案。
甲方:xx乙方:
在场人员:xx
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