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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时间: 10-17 栏目:信函

1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以下简称父母)(以下简称长子)(以下简称次子)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根据家庭房产的实际情况,并经父母与俩子的共同协商,现对家庭房产提出如下分割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家庭现有房产情况

1、位于xxx。

2、位于xxx。

3、目前,两处房产的产权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权均属父亲名字,父母现在年岁已高,为此俩子依法对其房产进行较为合情、合理、合法的分割。

二、房产分割的具体实施办法

1、位于其居住及房产权归所有。

2、位于其居住及房产权归所有。

3、介于目前两处房产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持有人,均为父亲名字,由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变更过户,待协议签订后,其有关证件和票据都交给俩子各人保管。今后条件允许如需要变更或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俩子负担。

4、房产分割后,三方之间均不存在经济互补问题,均以各自所分割的房产为清结基数,不再有经济纠纷。

三、相关事宜

父母的两处房产分割后,为了确保两老人居住有保障,安度其晚年,便利幸福地生活并不受任何影响,现就有关事宜,商定如下:

1、房产分割后,俩子的居住处均须留有父母的一间卧室和一间厨房,以供父母无偿地居住和使用,直到终身。俩子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变相占用留给父母的房屋。

2、以上所分割的两处房屋,原都是父母所有,而不是俩子自购商品房,所以此次分割,只有俩子才享有房产权利,不存在他(她)们所谓共同财产的说法。

3、房产分割后,如遇房屋拆迁所产生的经济补偿费用,均归俩子各自所有,父母不享受经济互补问题,但无论谁的房屋被拆迁或出售,父母仍要随其居住,并做到卧室和厨房齐全。

4、如谁不留住处或不给父母住,谁要一次性付给父母现金6万元,以供父母租房用。

5、从明确产权之日起,父母每家住十年(不付任何费用),为减少搬迁麻烦,先从次子家开始居住。

6、在父母能自理的情况下,不要求俩子承担生活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年迈,俩子对父母的赡养问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各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四、未尽事宜,再经三方共同商定解决

五、本协议一经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协议,如有悔改,后果自负。

六、长子与次子享有房产权的时间为年月日起生效。各自对其房屋拥有占有、使用、管理的权利。本协议各自均已看过无异议。协议书凡参于人均各持一份为凭。

立协议人:

父亲:

母亲:

长子:

次子:

监证人:

年月日

2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

甲方(父母方):xxxx

乙方(儿子方):xxxx

丙方(女儿方):xxxx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

xxxx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xxxx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xx,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3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长子方):

丙方(次子方):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根据家庭房产的实际情况,并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现对家庭房产提出如下分割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第一条位于,房屋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本协议书以下简称壹号房;另外一处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母,本协议书以下简称贰号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两处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壹号房由乙方出资陆万元整做为(对甲方修建)经济补助交付甲方,其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壹号房房屋无继承权。贰号房其所有权由丙方继承,同样乙方对贰号房房屋无继承权。

第三条介于目前两处房产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持有人,均为甲方名字,由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变更过户,待协议签订后,其有关证件和票据都交给乙丙各人保管。今后条件允许如需要变更或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乙丙各自负担。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甲方的两处房产分割后,为了确保甲方居住有保障,安度其晚年,便利幸福地生活并不受任何影响,乙丙的居住处均须留有甲方的一间卧室和一间厨房,以供甲方无偿地居住和使用,直到终身。乙丙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变相占用留给甲方的房屋。

第六条本协议所述两处房屋,原都是甲方所有,而不是乙丙自购商品房,所以此次分割,只有乙丙才享有房产权利,不存在他(她)们所谓共同财产的说法。

第七条房产分割后,如遇房屋拆迁所产生的经济补偿费用,均归乙丙各自所有,甲方不享受经济互补问题,但无论谁的房屋被拆迁或出售,甲方仍要随其居住,并做到卧室和厨房齐全。

第八条在甲方能自理的情况下,不要求乙丙承担生活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甲方年迈,乙丙对甲方的赡养问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各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第九条乙方与丙方享有房产权的时间为年月日起生效。各自对其房屋拥有占有、使用、管理的权利。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叁份,每方各执壹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三份内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自乙方给付甲方人民币陆万元整时生效。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为监证人。

第十一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长子):

丙方(次子):

叔辈旁证:

监证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时

签订地点:

4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

甲方(父母方):彭英爱,女,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P062710(4),英国护照号码:704834551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英国华侨

乙方(儿子方):张活飞,男,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R955778(3)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英国华侨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为座落于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的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原为彭英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房屋权利人为乙方张活飞,归乙方张活飞所有,为乙方张活飞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三份内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x(签名、按手印)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xxxxxxx(签名、按手印)xx年xx月xx日

见证人:xxxxxxxx(签名、按手印)xx年xx月xx日

见证人:xxxxxxxx(签名、按手印)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向西路向景楼15号一楼。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

5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立协议方:

父亲:

母亲:

长子:

次子: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家庭家庭成员之间无谓的纷争,现根据家庭房产的实际情况,并经父母与俩子的共同协商,对家庭房产提出如下分割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具体实施办法

1、次子一次性补偿长子现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2、家里现所有房产,在父母百年之后,均归次子所有。

二、相关事宜

为了确保俩老人居住有保障,安度其晚年,便利幸福地生活并不受任何影响,现就有关事宜,商定如下:

1、父母对现居住房屋具有使用权,直至百年,但无权转让及重新分配;

2、长子回家探亲,可以无条件临时居住;

3、在父母能自理的情况下,不要求俩子承担生活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年迈,俩子对父母的赡养问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各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三、未尽事宜,再经三方共同商定解决。

四、本协议一经签字后即可生效。

五、协议书由父母、长子、次子各持有一份为凭。

父亲:

母亲:

长子:

次子: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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