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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协议书

时间: 10-17 栏目:信函

1投资入股协议书

现有XX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XXXXX市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2、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XXXXXX市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的中文名称为:XXXXXXXXXXXX

3、法定地址:XXXXXXXXXXXX

4、通信地址:XXXXXXXXXXXX

5、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

四、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投资各方出资最低限为xx元人民币。投资各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3天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资金额。其中:

1、XXxx出资xx元人民币,资金股占XX%;项目股占XX%,技术股XX%,能力股占XX%,占总股份的XX%;

2、XXxx出资xx元人民币,资金股占XX%;项目股占XX%,技术股XX%,能力股占XX%,占总股份的XX%;

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章程、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在章程中体现。

五、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技术股,项目股在公司未盈利或未满一年的情况下退股不得退股

4、公司解散过程中最先解决资金股的退股问题,如低于起始资金时应全额偿还资金股情况下进行

5、投资人离职及要求退股的,必须提交离职申请和退股申请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离职和退股。在离职期间,公司将分四次退还股份,在一年内退还所有股份,退股的时间为每年的下个季度的月初。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规定,总经理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同类的业务活动。

6、能力股在适当时机将转化为项目股,暂定为一个季度时间,并进行发放日常工资。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投资各方签名:

签字日期:

2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投资入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鉴于:

甲方因企业发展,针对“”项目公司拟进行股权优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资本。甲方原股东同意对其股权进行调整,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股东所认缴出资股份的认购优先权。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否则本协议所述术语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义。

(2)标题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提及

本协议中提及中国的法律时应包括届时有效的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国有关机关(包括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时应解释为对那些分别经不时修订或变更的规定的提及。对本协议的提及应解释为包括可能经修订、变更或更新之后的有关协议。

第二条新增股东

(1)甲方原股东决议,决定吸收乙方参股经营且经乙方同意,由乙方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

(2)经甲乙双方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条第1款中确定的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

(3)出资时间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60工作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股东资格取得

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全额认购金后,按照本条第2条所列金额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将乙方列入股东名册。新增股东在股东名册登记后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6)乙方按本条第5款取得股东资格后,甲方应予以办理本次投资入股后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成为股东后,不论项目公司如何架构及命名或成立多家关联项目公司,乙方都是整个项目的股东,并享受项目组总和的权益。

(2)针对甲方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乙方如发现可疑之处,即可查阅甲方相关账薄,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3)乙方损益应按照以上约定的股份权益比例分担。自获得股东资格第年期年终日进行分红。(乙方获得股东资格后年年终日为第1年期)项目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十工作日日内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代扣所得税)

(4)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

(5)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相应甲方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并且其有足够的能力依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甲方及时支付投资款。

(6)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发展项目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及全部债务。

(2)甲方决定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3)甲方可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4)甲方保证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5)甲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书面告知乙方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甲方仍有义务书面告之乙方。

(6)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了截至年终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正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并保证不得对乙方股东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第五条资金的投向和使用

(1)本次入资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甲方股东授权领导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入资后,甲方与乙方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执行董事

公司的所有事务,由甲方股东推选的执行董事执行。

(3)管理人员

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任免或依据甲方股东会决议任免。非主要职位的管理人员有执行董事任免。

第七条退出清算

自本协议生效起一年内,乙方股东可以任意退出。乙方需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全额现金支付返还投资的本金,约定无利息。一年之后,甲方不承担非员工股东保本约定,风险自负;甲方予以员工乙方股东任何时候保本退出的权利,约定无利息。

第九条保密

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任何一方聘请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及服务机构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有关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

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系甲方向特定对象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集资,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

甲方项目公司的权益。向大型机构投资者私募后,项目公司将转变为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众公司,乙方可在甲方内部股东之间进行权益转让,并经董事会书面同意。公开上市后,乙方股权转让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3个人投资入股协议书

投资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xxx投资xxxx有限公司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投资方为:xxx,身份证:xxx,住址:xxx

二、公司的信息:

1、公司地址:xxxxx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4、投资人xxx自投资之日起分享权益、利润,xxxx有限公司在xxx投资之前的债权、债务一概与xxx无关。(以投资之日起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投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投资人:xxx的出资额为(人民币)xx万元,占投资总额的xx%。

四、违约责任:

1、接受投资方即xxxx有限公司,在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前(以营业执照更换为准),不得动用xxx注入公司账户的xx万元验资款项,否则可视为违约行为,除去必须归还投资人xxx的投资款外,还需支付违约金xx万元。

五、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二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人签字(盖章):

接受投资人签字(盖章):

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月日

4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协议的投资方分别为: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

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承诺

甲方承诺,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

5公司投资入股协议书

甲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丁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丁四方为共同开拓、提高某某产品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四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住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xx作为出资,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乙方以xx作为出资,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x%; 丙方以xx作为出资,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 丁方以xx作为出资,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x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 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 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 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 银行帐户,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4、 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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