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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习安全协议书

时间: 10-17 栏目:信函

1皖南医学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书

甲方:皖南医学院

系部:医学三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以下简称乙方)

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安排学生实习前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组织实习前,要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向学生宣讲实习过程中各项安全规定。

2、甲方要在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同时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按照甲方教学计划和实习单位的要求从事实习,实习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争取就业机会。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工作、生活过程的安全意识和纪律,努力维护甲乙双方的声誉。

2、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请假制度,严格执行公安部颁布的相关制度(如五禁令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杜绝一切危险、违法活动;严禁进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避免与陌生人和流窜人员交往,以防上当受骗。

3﹑本着便于管理、保证质量的原则,乙方实习单位由甲方统一安排,原则上不要求乙方自己联系,针对乙方要求自己联系实习点,必须由乙方学生本人提出书面,写出申请原因,乙方学生家长提供书面同意及安全责任保证书,保证负责学生本人在实习期间学习﹑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一切责任并经接收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接受证明﹚,报相关部门备案,申请的医院原则上须为二甲以上医院,能保证毕业实习的顺利完成,自己联系实习的学生必须有一位委托管理人出具证明,并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纪律、安全和管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学生自己联系实行点住宿费自理,当年应向学校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一概不退。

4﹑乙方在甲方安排的需要自己解决住宿的实习点实习情况,甲方在实习前已经告知,乙方同意在该实习点实习并对本人在实习期间学习﹑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等方面负全部责任,住宿费自理,当年应向学校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一概不退。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实习期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学校将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但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实习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终止专业实习者,甲方不再另行安排专业实习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约定

1、实习期为x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xx年xxxx月xxxx日,实习期满甲方根据实习学生的个人表现给出实习评定。

2、学生结束实习后,其行为均由学生负责。

3、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4、实习生本人自己联系实习点的需学生家长签字。

皖南医学院

医学三系(盖章)

年月日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月日

2敦煌市医院实习人员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敦煌市医院乙方:

以下简称为甲、乙方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xx

联系人:xxxx

和实习人员关系:

联系电话(手机):xx

住宅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学生在甲方实习事宜,根据劳动部门和教育部门等的有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毕业生实习期间,负责乙方实习生的工作安排、劳动安全、劳动纪律教育、考勤记录和必要的专业技术指导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住宿,并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3.甲方对乙方在医院实习期间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反馈给所在学校有关部门。

4.甲方对乙方在实习结束后,负责填写实习报告。

5.甲方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实习生,有权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对屡次批评教育不改仍然不遵守医院规定的实习生有权取消实习资格并通知其家长及所在学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的实习安排。

2.乙方需向医院提供实习生实习推荐表(盖有学校公章、贴有照片)、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户籍证明由当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派出所公章),如乙方提供的实习生有关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实习资格。

3.乙方需遵守宿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应保持宿舍区域的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大扫除,若有违反且情节恶劣者将被清退出宿舍,医院通知学校及家长并终止其实习。

4.实习人员所带贵重物品及钱物应妥善保管,若发生丢失及被盗,后果自负。

5.在医院外住宿的实习生或需要搬出宿舍另外居住的,需事先征得父母、学校及院务部的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搬出,同时医院不再承担本实习生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任何责任;如实习生不经允许擅自搬出宿舍,一经发现将终止其实习并解除协议,同时医院也不承担其离院后的任何责任。

6.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出现责任事故,由于学生不服从带教老师或违反医疗操作常规导致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或造成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如造成器械设备损坏的,按规定负责赔偿。

7.实习学生在非工作时间以外(节假日及请假期间)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由本人负责,其实习期间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由本人负责。

8.学生应仔细阅读上述协议条目,并与家长充分沟通和告知,学生本人签字,即代表家长认可上述协议。

甲方:敦煌市医院

乙方:

敦煌市医院

年月日

3医院与医学院校学生实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实习学生的管理,促进我学院学生顺利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实习任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学校教学任务安排的实习起止时间。

第二条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向乙方解释说明实习的目的、意义和内容,提供实习大纲,实习鉴定表。同时承担指导、考核乙方完成实习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实习的单位应该是乙方生源地或家庭所在地附近。

(二)乙方在准备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应向学校实习科递交“自主实习申请书”,本人及家长签字,实习单位加盖公章。实习单位确定以后,实习生应提供详实的实习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甲方跟踪了解学生实习的全过程。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实习生,一律视为“未参加毕业实习”,不得毕业。

(三)乙方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内容。同时每周与校内实习指导老师联系一次,乙方在实习期间保持手机及QQ等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学校的信息及时传达,如因乙方自己的原因造成事情延误,乙方自己负责。

(四)乙方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行为规范,同时还必须严格遵守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的校纪校规。

(五)乙方在完成实习任务后,必须向带队教师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等一切学校要求必须提供的实习材料。

(六)乙方在实习期间的教育由乙方监护人和学校共同承担,乙方家庭监护人应及时了解子女的实习动态,加强实习期间孩子的教育管理。

(七)乙方在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及实习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于实习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协议。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经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行政公章)

乙方:(签字)

时间:

乙方监护人:(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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