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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产品配送合同

时间: 10-10 栏目:信函

1农副产品配送合同书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愿意建立食堂农副产品供需配送关系。

一、乙方责任和承诺

1、配送质量:

①、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

②、粮油、调料类由正规厂商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安全保证:

乙方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如配送的农副产品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而造成甲方食用人员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经市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实,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送货时间:

乙方应保证每次送货三天之内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退货处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甲方要求退货或换货的,乙方应尽力确保供货,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

5、甲方临时加货处理:

当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接待餐任务时,乙方应尽力确保供货,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

6、验收数量:

乙方应参考甲方订单数量配送,以甲方签字确认的验收数量作为货款结算依据;乙方每次提供一式三联的送货清单公甲方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全部作为送、收货及货款结算的凭证。

7、若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有损坏甲方的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

8、在配送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做出改进。

二、甲方责任和权力

1、订货: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农副产品,必须提前一天在16:00之前以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和质量等要求。

2、验收:

如乙方所配送货物为甲方订单之准确数量且无质量、数量、品牌等差异,甲方不得拒收。

3、器具保管:

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器具(包括但不仅限于油桶、洗洁精桶等);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4、货款结算:

从第一次送货之日起,货款每30天结算一次,乙方开具(1、收款收据2、普通国税发票)给甲方,甲方以(1、支票2、现金3、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付给乙方书面委托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书面指定的银行账号,不得将货款转交给其他人员;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三、价格条款

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同等级同规格的市场零售价(含税前),由乙方每周调整更新一次后书面呈送给甲方,当期货款严格按当期价格表结算。若遇台风、暴雨或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及其价格需临时调整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四、合同时间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五、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2、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为将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会在七天内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2农副产品配送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配送农副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范围

乙方向甲方配送的商品为蔬菜、水果、鱼类、猪肉、粮油、干货、调味品等。配送产品如需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二条、农副产品配送的期限

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商品的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供应与配送的蔬菜水果的质量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

2、乙方向甲方配送的鱼类、肉类、豆制品商品应保持新鲜,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乙方向甲方配送的粮油食品及其他商品的质量符合该商品所标示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商品的价格及合同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价格,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的报价单,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配送商品的价格每日确定一次。

2、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元)。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则乙方从甲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货款等;如保证金不足扣除相关款项的,甲方必须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本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则合同期满后,乙方将保证金无息如数退回甲方。

第五条、商品的交货地址、配送时间、运费负担

乙方按照甲方订货单所载明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配送时间等信息,将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乙方的配送车辆能驶入甲方的地点为限),商品的配送运输费由乙方负担。

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时间为每日;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地址为:。

第六条、商品验收

1、乙方按甲方报送的订单信息,将甲方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在分钟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卸货并按订单的信息对乙方配送商品的数量、品种、金额等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配送的商品经甲方指定的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后,证明乙方配送的商品符合甲方订单要求,经乙方送货人员及甲方收货人员签字的送货单为双方货款结算的凭证。

3、配送商品数量约定: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进行商品配送时,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的数量为准,乙方配送商品的数量允许在甲方订单数量的基础上上下浮动%。

4、如甲方验收时发现所配送的商品与订单不符等情况,应即时在送货单上予以注明并向送货人员及有关主管人员反映,如存在相关问题,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时间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乙方配送的商品符合订单的要求,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配送的商品提出任何异议。

第七条、结算方式

1、双方货款结算时,以乙方送货人员和甲方收货验收人员共同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的原始凭证为货款结算的依据。

2、乙方向甲方配送的商品,货款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即公历每月的1日到当月的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3、每个月的日双方财务等相关人员一起共同完成上月的货款核对工作,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每月4日前将货款一次性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依次顺延),乙方收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八条、订货流程

1、甲方向乙方订购商品,应按乙方订货时间要求(水果:每日13点之前订货;干货、调味品、粮油类:每周一、四13点之前订货;蔬菜类、肉类、豆制品:每日19点之前订货),将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以网络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报送,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依据。

2、甲方每日向乙方订购商品的总金额不得低于元,每个订货单品重量不得少于市斤,如果甲方所订购的商品不符合本约定的,乙方将不受理甲方的订货申请。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配送商品的质量方面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商品质量方面的原因,并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验确认属于乙方所配送商品质量问题的,由此造成甲方有关人员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货款及时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总额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以此累计。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中途退货或无故拒收商品的,甲方应按退货或拒收货款总额2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乙方其他相关损失的,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订单的要求配送商品的,经双方协调后,乙方仍然无法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继续合作意向,本合同自然终止。

3、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双方都必须对债权债务进行清偿,做到货款两清。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或争执,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3农副产品配送合同书

甲方:

地址:

乙方:大连三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479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建立食堂农副产品供需配送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和权力

1、订货:

甲方须在前一天14:00之前以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和质量等要求。

2、验收:

如乙方所配送货物为甲方订单之准确数量且无质量、数量、品牌等差异,甲方不得拒收。

3、甲方食堂所需配送商品,只要乙方有供货能力的,甲方应确保由乙方供货。

4、乙方配送商品到甲方后,甲方应现场检查商品质量及重量,无异议后签字接收,后期发生的质量及重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二、乙方责任和承诺

1、配送质量:

①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

②生肉、蛋、粮油、调料类由正规厂商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③蔬菜主要来源于大连市周边蔬菜生产基地以及批发市场,乙方定期对供应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验。

2、安全保证:

乙方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如配送的农副产品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而造成甲方食用人员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经市级以上卫生检疫部门鉴定属实,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送货时间: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供货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退货处理:

对于送错货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甲方要求退货或换货的,乙方应尽力确保供货,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

5、甲方临时加货处理:

当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接待餐任务时,乙方应尽力确保供货,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但发生的相关物流费用应另行计算。

6、货物验收及确认:

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数量配送,以甲方签字确认的验收数量作为货款结算依据;乙方每次提供一式五联的送货清单,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同时作为货款结算的凭证。

三、货款结算:

1、甲方每月同乙方进行次货款结算,结算周期定为半月结、月结),乙方须开具正规销售发票给甲方。

2、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3、甲方应将货款转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不得将货款转交给其他人员;

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名:大连三寰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开户行:大连银行沙建支行

账号:802301209008129

四、价格条款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农副产品,其中大批量订货的商品销售价格控制在不高于市场同品类、同产地、同质量批发价格(含税前);对于零散采购或小批量的商品销售价格控制在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含税前);补货、订货当日配送,按零售价计费,产生的物流费用另行计算。以上价格参考大连市长兴、大菜市市场价格。

若遇台风、暴雨或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造成的价格上涨情况,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供货。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六、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甲方原因、战争、自然灾害或动乱等不可抗力除外)未按本合同约定送货,经甲方两次书面告知后,乙方仍不积极整改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的,逾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欠付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4农副产品配送合同

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愿意建立农副产品供需配送关系。

一、供方责任和承诺

1、配送质量:

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

2、安全保证:

供方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如配送的农副产品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而造成需求方食用人员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经市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实,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送货时间:

供方保证每天早上在规定之前将需求方所订的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

4、退货处理: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需求方要求退货或换货的,乙方应保证在指定的时间前送到。

5、需求方临时加货处理:当需求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接待餐任务时,供方应尽力确保供货,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

6、验收数量:供方应参考需求方订单数量配送,以需求方签字确认的验收数量作为货款结算依据。

7、若供方在配送过程中有损坏需求方的物品,供方应照价赔偿。

8、在配送过程中,对需求方提出的各种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二、价格条款:

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同等级同规格的市场零售价(含税前),由供方每周调整更新一次后书面呈送给需求方,当期货款严格按当期价格表结算。若遇台风、暴雨或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及其价格需临时调整的,供方应及时与需求方协商,并征得需求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需求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2、如果送货迟到30分钟以上,供方可要求需求方赔偿当天订购货款5%的违约金。

5农产品配送合同书

甲方:XX中心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配送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保障双方利益,特订立此合同。

一、订单确认

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干货、粮油、肉类、豆制品等(保鲜膜、筷子、快餐盒)品种,必须在上一周周五下午17:00之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之乙方,订单内容应说明下一周所需配送的产品品名、数量、特殊要求等。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配送到位。

2.若甲方有额外配送需求,乙方必须同样安排送货。

3.如遇台风、暴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需临时调整,乙方应提早一天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

二、质量保证

1.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经检测合格的产品;蛋类、豆制品、干货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经检测合格的产品。

2.鲜肉类、冷冻类产品保证来源于XX食品有限公司,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确保每天新鲜。

3.粮油类产品根据甲方要求的等级和规格进行配送。

4.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换货。

5.乙方配送的产品随单提供质量检测凭证,若因乙方配送产品的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后果,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数量确认

1.乙方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2.甲方申购数量以市斤计量,差距不可多送或少送5%为限度,否则由甲方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对部分配送产品进行清洗、分割。如肉类进行大排、全精肉、三层肉、子排、统排、猪蹄、猪肝等分类处理。

四、价格确认

1.以XX菜市场价格(XX日报发布)为基础,按约定下降幅度,公告上未发布的品类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每周确定一次价格。乙方配送粮油(“超一”大米、金龙鱼菜籽油),干货、禽蛋、调味品价格在标准价的基础上下降4.3%;乙方配送蔬菜、肉类、水产品、冰冻产品、豆制品、水果价格在标准价的基础上下降15.2%。

2.如遇台风、暴雨等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乙方应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3.乙方接收菜款时,双方应严格按确定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五、送货时间

乙方应保证每天上午7时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无特殊原因,乙方如送货超过规定时间半小时,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10%。

六、付款方式

送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0日之前结清。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8月30日至20XX年7月15日有效,甲方付清乙方所有款项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八、履约保证

乙方需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到期后如无安全事故,全额退回。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不得私自从配送中心以外采购相应产品。若甲方无故拒购,按价赔偿;若乙方无故不能及时配送到位,甲方自行补购,按当天需要量的2倍价款从乙方帐户扣回。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造成的,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保留追诉权利,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必须直接提供服务,不得转给第三方进行配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附文以作补充,附文于本合同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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