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代销合同范本
1食品代销合同
甲方(零售商):
乙方(供应商):
开户行帐号: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二、商品价格
1.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甲方以代理价为乙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三、乙方责任及商品要求
1.代销商品的范围为:冰淇淋类、食品类、饮料类(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2.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5日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依据。
3.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4.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5.乙方负责派出不少于1名驻场销售人员,并对甲方的服务人员培训相关方面的知识。
6.乙方提供相应设备和作业工具,并负责支付其驻场销售人员的工资。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当将书面订单或口头订单指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约定地点。
2.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有权拒收;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退、换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退、换货。
五、货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后,以实际销售的数量及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向乙方进行汇款结算(每月10日结算)。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则视为双方对结算结果无异议。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乙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留追究乙方责任权利。
八、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2)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2.合同期满前五日,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摁手印)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零售商)(章):乙方(供应商)(章或手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2食品代销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销售的食品,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生产的,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3、产品的保质期为xx。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二、产品价格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xxxx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xx月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于xx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该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任何个人,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交货方式与验收方式
1、乙方可选择自行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是;□不是)或甲方送货(□是;□不是)。乙方自行提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提前xx天以xx(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甲方订货,甲方应根据乙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甲方运送的货物后应立即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通过乙方对交付货物的验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按时将产品送达乙方。
2、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如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货款。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情况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如期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若逾期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xxxx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xx%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承担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则,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重新补发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要求退货的,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还应做相应赔偿。
3、甲方需按订货单上约定数量交货,少交的部分,乙方若需要,甲方应照数按时补交,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xx作为违约金。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必须按第三条约定的结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xxxx的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日以上的,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相应损失。同时,在乙方延迟支付货款期间,甲方有权暂时停止向乙方供货。
七、合同效力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xx月xx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者,需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3食品代销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第一条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第三条 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xx
第五条 食品验收方法:xxxx
第六条 代销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第七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xxxx
第八条 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xx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xx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 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xxxx
第十条 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代销人违约责任:xxxx
委托人违约责任:xxxx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xxxxxx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xxxx
委托人(签章):xxxx 代销人(签章):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
住所:xx 住所:xx
电话:xx 电话:xx
传真:xx 传真:xx
开户银行:xxxx 开户银行:xxxx
账号:xx 账号:xx
签订时间:xxxx 签订时间: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地点:xxxx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