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工作职责(2)
时间: 09-22
栏目:职责
五、加强制度建设与检查监督,协助医院党委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协助学校对医院党委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六、对医院党委和科以下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进行初查,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指导党支部提出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的建议。配合行政初查涉及政纪的案件。对医院党政领导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及时向校纪委、监察处报告。
七、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对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医院领导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干部对党纪处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协助党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
八、组织汇报、传达上级纪检部门、校党委和医院党委的有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及实施意见;拟订年度、阶段和专项工作计划,报医院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及时报告。
九、完成校纪委、监察处和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党风党纪工作事宜。
职责五:纪委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我校各级党组织、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协助党委搞好党的建设,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纠正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
3、经常检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学校的党风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及时向党委汇报并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有关条规,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熟悉学校改革大局、参与改革,为改革服务,努力使纪检工作成为学校改革、发展的促进力量;
6、负责检查和审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信访所反映的重大问题;
7、受理本校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护党员民主权利;
8、和监督部门一起,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9、加强与审计部门联系,互通信息,协调工作;
10、密切与组织部、宣传部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上级纪检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