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 09-11
栏目:方案
方案一:宁南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居民安居乐业的满意度,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街道各科室职责
(1)街道城建科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发展战略,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搞好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2)街道财政所负责落实配套资金,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补贴款,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对社区的年度考核与奖惩评比。
(3)街道市容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和督促社区及时拆除住宅区内违建,指导和督促保洁员做好职责范围内各住宅区的卫生保洁工作。
(4)街道司法所负责协助街道成立物业管理矛盾调解站,加强对调解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作用,协调解决各类物管矛盾纠纷。
(5)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将社区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督促和协助社区和物管企业按照先征后返的原则,对低保户实行先征后返。
(6)街道综合科负责积极协调住宅区内幼儿园和学校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以减轻物业公司经营负责。
(7)街道纪工委负责对社区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对物管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3.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5.物业管理应急维修站职责
(1)按照快速反应、及时组织、优质服务、有偿微利的原则,开展辖区内无管理单位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业主自用部位的应急维修工作。
(2)负责实行全天候24小时专人接听应急报修电话并做好记录。
(3)负责安排维修单位,承诺服务时限,30分钟内到场及时排险,并做到修水不过天,修电不过夜,及时提供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理服务。
(4)负责督查受理结果,反馈维修信息,建立维修服务台帐。
(5)对于不在服务范围内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相关维修咨询,对涉及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的报修,应提供相关电话。
(6)对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咨询,并协助其办理维修资金申请手续。
6.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职责
(1)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2)受理调解业主与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3)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4)受理调解其它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5)有关政策规定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不予受理的矛盾纠纷,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不予受理。
(6)凡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不经街道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受理调解的不得越级上访,如越级上访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2400834。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方案二: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末,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13.2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杭州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1999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11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11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八、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3.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原绿化、市政等各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并根据社区准物业管理小区规模设置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建立物业管理改善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住宅小区内的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水、电、环卫等各公用事业专业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统一收费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管理单位专项委托费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
4.加强考核督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5.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行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要求,配合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余杭区可参照执行。
方案三: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1、服务结构
本方案为今后服务的基本结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客户服务、秩序、保洁、绿化、维修保养五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超值服务。
2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经理一名、办公室文员一名、保安三名、保洁4名。
3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3-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主、柱、梁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停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保洁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
1、公共绿地1次/天清理
2、硬化地面1次/天清扫
3、主次干道1次/天清扫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1次/月擦拭
5、水池、沟、渠、沙井1次/天清理
二、房屋共用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一次/天拖扫
2、楼道玻璃(不含封闭式玻璃)一次/天拖扫
3、楼梯扶手2次/周擦拭
4、公共活动场所一次/天清扫
5、积水、积雪及时清扫
6、室外石凳、石桌、灯罩、灯具1次/周擦拭
7、清洁完后、清洁区域内无垃圾、无污物。
三、来及处理与收集
1、合理设置垃圾桶、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一次,做到日产日清。
3、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4、对垃圾中转站,根据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 秩序服务内容和标准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站岗执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逻一次;
3、对进出小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
4、在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警示牌。
5、秩序员每半年进行1次应急处理培训。
绿化服务内容和标准
1、根据保洁员人数划分锄草范围,绿化带内杂草每半月清除一次,保证无显目的杂草。
2、持续干旱一周时,必须浇水一遍。3、绿化工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虫害及时消杀。
3、每年修剪至少五次,保持绿化植物外型美观。
4、对枯死、病死、损伤死亡的绿化植物即使及时补种。
5、每周对绿化带内的果皮、纸屑、垃圾袋清理一次
6、在绿地草坪设置宣传牌,业主爱护花木,不随意攀折、践踏。
车辆管理内容和标准
1、车辆出入凭卡放行,一车一卡,业主遗失车卡,每个罚款10元。
2、对无照牌、超高、超重,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
3、车进小区限速行驶;停放在规定车位,不能挡道。
4、外来车辆进入由业主申请后,可停放在指定地点。
5、每天12时到15时,19时到次日8时不许进入。
6、临时停放车辆交清费用后方可进入;车辆停放实行先到先停,业主优先,停满为止的原则。
维修服务
1、保修
①管理处组织建筑单位施工,费用从建筑单位保修款中支付。 ②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③保修期限以《住宅质量保证书》上规定的各部位保修时间为依据。
④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急修半小时到现场处理,一般性维修3天内处理。
⑤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单,工程科维修要有派工单。
2 、有偿服务
1、对有偿服务,由业主申请,服务科约定维修时间
2、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和派工单。
3、维修工带着派工单上门维修,到现场后,先向业主出示工作牌,宣布收费标准,业主同意后开始维修。
4、维修完成清理现场,请业主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维修单采取三联制,客户、财务、存档各一联。
5、维修人员在服务时收费应公平合理,不能向业主索取吃、用、财务等。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居民安居乐业的满意度,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街道各科室职责
(1)街道城建科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发展战略,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搞好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2)街道财政所负责落实配套资金,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补贴款,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对社区的年度考核与奖惩评比。
(3)街道市容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和督促社区及时拆除住宅区内违建,指导和督促保洁员做好职责范围内各住宅区的卫生保洁工作。
(4)街道司法所负责协助街道成立物业管理矛盾调解站,加强对调解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作用,协调解决各类物管矛盾纠纷。
(5)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将社区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督促和协助社区和物管企业按照先征后返的原则,对低保户实行先征后返。
(6)街道综合科负责积极协调住宅区内幼儿园和学校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以减轻物业公司经营负责。
(7)街道纪工委负责对社区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对物管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3.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5.物业管理应急维修站职责
(1)按照快速反应、及时组织、优质服务、有偿微利的原则,开展辖区内无管理单位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业主自用部位的应急维修工作。
(2)负责实行全天候24小时专人接听应急报修电话并做好记录。
(3)负责安排维修单位,承诺服务时限,30分钟内到场及时排险,并做到修水不过天,修电不过夜,及时提供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理服务。
(4)负责督查受理结果,反馈维修信息,建立维修服务台帐。
(5)对于不在服务范围内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相关维修咨询,对涉及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的报修,应提供相关电话。
(6)对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咨询,并协助其办理维修资金申请手续。
6.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职责
(1)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2)受理调解业主与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3)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4)受理调解其它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5)有关政策规定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不予受理的矛盾纠纷,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不予受理。
(6)凡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不经街道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受理调解的不得越级上访,如越级上访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2400834。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方案二:杭州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老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水平,巩固各类改善工程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的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要求,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扩面提质”,构建与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生活品质。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末,杭州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实施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后的住宅小区(共约3000幢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涉及住户约13.2万户)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未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根据实际条件开展物业管理改善,逐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低收费、广覆盖、有补贴”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具体目标:在整治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机制,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实施范围
杭州市区五城区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
1.1999年以前建成;
2.房屋标准成套;
3.尚未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坚持突出重点。主要针对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且目前尚未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是在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建立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3.坚持“软”“硬”共建。在开展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的同时,建立健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
4.坚持项目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应与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紧密结合。实施危旧房改善工程和庭院改善工程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结合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对住宅小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善,做到危旧房改善和庭院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推进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5.坚持业主参与。要重点突出业主、居民共同参与,在工程中切实落实“四问四权”,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五、实施步骤
1.调查计划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五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制订及计划安排等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11年年底,全面推进五城区物业管理改善工程,主要针对已开展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的住宅小区,按照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完成一个、物业管理改善工程推进一个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中20xx年完成100万平方米,20xx年完成500万平方米,2011年完成40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1000万平方米。
对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其他老旧住宅小区或零星住宅,每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和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施住宅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改善工程。
六、改善措施
(一)完善硬件配置。
1.已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除完成原定改善任务外,还要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同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所需硬件设施的配置完善。本方案出台前已完成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的住宅小区,市庭改办或危改办要通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具体新增硬件配置任务如下:
(1)划定物管区域。在住宅小区设置围墙,形成相对封闭独立的物业区域;零星住宅和小规模住宅区,可因地制宜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管理。
(2)建设特种设施。包括小区房屋单元防盗门和小区内电子监控器安装,小区消防等设施设备检查和修缮。
(3)配备物管用房。补充配置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有条件的要争取按总建筑面积5‰的标准配置,暂时不能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可临时采取租赁、借用等办法过渡。
2.未列入庭院改善或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和零星住宅,由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具体由市物改办根据住宅小区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组织实施。小区整治和硬件配置主要内容如下:
(1)新增配置。同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计划的住宅小区新增配置内容。
(2)环境整治。包括小区道路平整、汽车停车位划定、自行车棚(库)整饬、绿化整理、公共照明配置完善等。
(3)房屋整治。包括屋顶等共用部位维修整理(含平改坡)、立面整治、楼道刷白、管线序化、危房修缮等。
(4)公用事业管网整治。包括小区内自来水、电力和燃气等公用事业管线和设施的基础改造。
(二)建立物管机制。
在对住宅小区开展硬件设施整治改善的基础上,根据居民意愿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实施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确定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在硬件设施整治改善项目竣工并接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居民意见的征求工作,确定小区管理模式。部分老旧小区(或零星住宅)因特殊原因未开展整治或硬件配置改善未全部完成的,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确认同意后予以接收。
征求居民意见以户为单位(一个独立产权单位为一户),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告知居民专业化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服务内容和相应收费标准。小区内1/2以上户数居民选择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居委会在两个月内组织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民户数达不到总户数1/2以上的小区统一采用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模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委托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在两个月内组织建立日常物业管理机制。
2.实施物业管理。
(1)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组织开展。可以分别聘请保洁、秩序维护等工作人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或统一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或组织居民自治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基本服务,包括公共区域保洁、小区内安全秩序维护、停车秩序维护、共用设施维保、公共绿化养护、小区内道路保养、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管理等服务,并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按照杭州市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住户收取一定的服务成本费。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物业管理用房等的经营性收入由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收取和使用,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
(2)专业化物业管理。专业化物业管理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受聘的物业企业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
七、资金政策
1.硬件配置工程列入庭改和危改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庭院改善和危旧房改善工程专项经费。
2.硬件配置工程列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实施的,其硬件配置项目费用列入物业改善工程专项经费。经费承担方式如下:
(1)环境整治涉及的道路平整、雨污管道改造和收水口设置、照明及休闲设施设置、环卫设施改造、绿化改造等纳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以及电力“上改下”工程的土建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2)房屋整治涉及的平改坡、外立面和楼道等房屋公共部位的整治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产权单位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由产权单位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政府审核并报市物改办同意后,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直管公房、房改房和无产权单位的房屋整治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工程决算结果按1:1配套解决。
(3)弱电杆线“上改下”和合杆序化梳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产权单位承担;电力杆线“上改下”的电气配套费及一户一表改造经费由市电力局承担;管道煤气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市燃气集团承担;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除居民按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外,其余由市水业集团承担。
(4)物业管理改善工程原则上免缴工程涉及的绿化补偿、占道挖掘以及因市政工程需要迁移综合管线等费用。工程实施单位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绿化恢复和路面修复工作。
3.住宅小区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后,困难群众物业服务费用减免补贴和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1:1配套解决。
八、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物业管理改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改善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政策制订等工作。各区政府及所属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问题。各级建设、规划、房管、民政、公安、城管、城管执法、交通、绿化、环保、价格、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2.落实资金保障。物业管理改善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具体使用规定另行制订。各级财政应确保资金的配套落实,并实行全程跟踪审计。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决算依据。
3.加大扶持力度。住宅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的,原绿化、市政等各项资金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并根据社区准物业管理小区规模设置服务人员岗位补贴;建立物业管理改善考核评优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单位(个人)进行奖励;住宅小区内的困难群众确实无力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减免;水、电、环卫等各公用事业专业单位委托管理单位统一收费的,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管理单位专项委托费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不变。
4.加强考核督查。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要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区及市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5.加强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改善工程的舆论宣传,引导群众了解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理解物业管理行业运作的基本规则和标准要求,配合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余杭区可参照执行。
方案三: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1、服务结构
本方案为今后服务的基本结构,主要提供物业管理公共服务,包括客户服务、秩序、保洁、绿化、维修保养五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类服务操作规范,以便更有效的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超值服务。
2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经理一名、办公室文员一名、保安三名、保洁4名。
3物业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3-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主、柱、梁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停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保洁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小区公共场所、公共绿地、主次干道
1、公共绿地1次/天清理
2、硬化地面1次/天清扫
3、主次干道1次/天清扫
4、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雕塑小品1次/月擦拭
5、水池、沟、渠、沙井1次/天清理
二、房屋共用部位
1、多层楼内通道、楼梯一次/天拖扫
2、楼道玻璃(不含封闭式玻璃)一次/天拖扫
3、楼梯扶手2次/周擦拭
4、公共活动场所一次/天清扫
5、积水、积雪及时清扫
6、室外石凳、石桌、灯罩、灯具1次/周擦拭
7、清洁完后、清洁区域内无垃圾、无污物。
三、来及处理与收集
1、合理设置垃圾桶、果壳箱。
2、垃圾每日收集一次,做到日产日清。
3、垃圾桶、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4、对垃圾中转站,根据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 秩序服务内容和标准
1、小区出入口24小时站岗执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逻一次;
3、对进出小区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
4、在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警示牌。
5、秩序员每半年进行1次应急处理培训。
绿化服务内容和标准
1、根据保洁员人数划分锄草范围,绿化带内杂草每半月清除一次,保证无显目的杂草。
2、持续干旱一周时,必须浇水一遍。3、绿化工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虫害及时消杀。
3、每年修剪至少五次,保持绿化植物外型美观。
4、对枯死、病死、损伤死亡的绿化植物即使及时补种。
5、每周对绿化带内的果皮、纸屑、垃圾袋清理一次
6、在绿地草坪设置宣传牌,业主爱护花木,不随意攀折、践踏。
车辆管理内容和标准
1、车辆出入凭卡放行,一车一卡,业主遗失车卡,每个罚款10元。
2、对无照牌、超高、超重,携带危险品车辆严禁进入。
3、车进小区限速行驶;停放在规定车位,不能挡道。
4、外来车辆进入由业主申请后,可停放在指定地点。
5、每天12时到15时,19时到次日8时不许进入。
6、临时停放车辆交清费用后方可进入;车辆停放实行先到先停,业主优先,停满为止的原则。
维修服务
1、保修
①管理处组织建筑单位施工,费用从建筑单位保修款中支付。 ②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 ③保修期限以《住宅质量保证书》上规定的各部位保修时间为依据。
④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急修半小时到现场处理,一般性维修3天内处理。
⑤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单,工程科维修要有派工单。
2 、有偿服务
1、对有偿服务,由业主申请,服务科约定维修时间
2、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和派工单。
3、维修工带着派工单上门维修,到现场后,先向业主出示工作牌,宣布收费标准,业主同意后开始维修。
4、维修完成清理现场,请业主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维修单采取三联制,客户、财务、存档各一联。
5、维修人员在服务时收费应公平合理,不能向业主索取吃、用、财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