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志愿者活动方案(2)
时间: 04-26
栏目:方案
在巩固原有队伍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壮大,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文化水平、满足贫困妇女生活需求等领域提供有效服务,为倡扬健康向上、文明融洽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三、工作方法
(一)队伍建设
通过整合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妇女志愿者人才资源,组建巾帼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县妇联负责全县各各单位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总协调、指导、组织、管理等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各学校可根据各自巾帼志愿者队员的优势和特点,对应成立巾帼志愿服务小分队,并产生正、副队长。
(二)巾帼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服务内容:主要是通过咨询、授课等形式为城乡广大儿童家庭、儿童工作者提供家庭教育信息,倡导和传播科学育儿的家教知识。
(二)申报程序
1、由志愿者本人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和需要提出申请,填写“温宿县巾帼志愿者”申请表。
2、原则上各学校的巾帼志愿者归入本学校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各学校志愿者可填写《温宿县巾帼志愿者申请登记表》,各志愿小分队填写《温宿县巾帼志愿者分队花名册》,经所在学校加盖审核意见后统一汇总,一份报县妇联,一份报教育局党建工青妇办公室
3、各学校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工作性质,确定本单位志愿服务队类型,每只服务队不少于5人。
(三)活动方式
1、组建队伍(2011年5月1日-5月15日)。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动员,成立巾帼志愿服务队。并按要求购置印有妇联徽章的统一服装,具体事宜和县妇联联系。
2、启动仪式(2011年5月下旬)。2011年5月下旬,由县妇联负责组织,各巾帼志愿服务队参加,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彰显温宿巾帼风采”为主题的巾帼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在全县掀起志愿服务热潮。
3、活动方式(2011年5月-10月30)。由县妇联结合各小分队工作实际,到指定的乡(镇)场、村队开展志愿活动。各巾帼志愿服务小分队也可根据各自学校的工作需要开展志愿活动,原则上各志愿小分队活动地点为所在单位对口帮扶点。各志愿小分队服务活动情况需及时报县妇联和教育局党建工青妇办公室。
4、总结评比(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志愿小分队开展工作情况上报县妇联和教育局党建工青妇办公室各一份。由县妇联形成全县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总结报县委、政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网络。各学校妇女组织要把加强、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妇女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动员妇女参与“四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妇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年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手段,将这项工作抓深抓实。建立温宿县巾帼志愿者三级服务网络,各学校妇委会要以组建妇女工作志愿者队伍为重点目标,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根据服务功能和规模,分设若干个服务小分队,全面构建温宿县巾帼志愿者服务新体系。
2、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各学校妇女组织要结合自己的特点,按照“志愿参加,无偿服务,志在奉献”的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妇委会的重点工作、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精心组织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制定制度、建档立卡,健全巾帼志愿者培训、服务、评选表彰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做到服务活动有方案、有台帐、有成效,每次提供志愿服务时必须统一佩戴县妇联制作的妇联徽章标志,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打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队旗,使巾帼志愿者队伍活动正常运转、全面发展,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
3、注重特色,打造品牌。各校妇委会要充分挖掘、调动、整合社会和服务队资源优势,本着“需求+可能”的原则,因地制宜,提升服务层次。要善于针对本县、本行业服务的“盲区”、“盲点”,选准服务项目,注重发现人才,培养骨干力量,既要鼓励她们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体能为妇女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又要把握党政关注、妇女所需、自身所能的结合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新式新颖的特色服务,积极打造巾帼志愿者服务品牌。
4、创新活动,促进发展。各校妇委会要充分认识到志愿者与志愿者活动是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的关系,没有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无从开展;没有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则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是活动主体,活动是志愿服务效果的最终体现。因此,要从需要和自身特点出发,根据实际要求,提目标、定计划,认真设计和开展活动,吸引和凝聚更多的志愿者。
方案五:巾帼志愿者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局文件精神,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优化文明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妇女文明素质为根本,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提升自我”为宗旨,坚持志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广大巾帼志愿者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性质
巾帼志愿者服务者是提高妇女工作覆盖面的有效途径,是妇女工作实现群众化、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是妇女群众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是新形势下妇女组织的延伸和妇联干部队伍的必要补充。在巩固原有队伍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壮大,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文化水平、满足贫困妇女生活需求等领域提供有效服务,为倡扬健康向上、文明融洽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三、组织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潘伟
成员:靖广清洪军
四.工作方法
(一)队伍建设
通过整合全校妇女志愿者人才资源,负责全校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协调、指导、表彰和宣传等。。
(二)内容和范围
1.巾帼文明岗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向广大妇女儿童传播科技、文化、卫生等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2.巾帼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巾帼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为恋爱受挫折、婚姻动荡、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群众以及在成长过程中遇到困惑的青少年(女性)提供帮助。
4.巾帼粉红丝带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通过咨询、进村入户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医疗、卫生保健知识,为城乡妇女、儿童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5.巾帼环境保护志愿者服务队:主要通过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通过参加绿化美化,护绿保洁,清理白色污染等活动,共建绿色家园。
6.巾帼扶贫帮困志愿者服务队:主要围绕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创业就业咨询等主题开展活动,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种爱心帮扶、结对资助、便民利民等服务。
7.巾帼家庭教育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通过咨询、授课、讲座等形式为城乡广大儿童家庭、儿童工作者提供家庭教育信息,倡导和传播科学育儿的家教知识。
8、“爱心妈妈”志愿者服务队:主要围绕关爱贫困、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组织志愿者通过各种爱心扶助、结对助学等形式开展关爱活动。
9、“春蕾”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春蕾受助学生以自身的知识、技能、体能等,通过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慈善志愿工作,协助“春蕾班”班主任开展工作等形式带头弘扬慈善美德、宣传慈善文化并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公益慈善服务.
10、男女平等国策宣传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宣传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相关知识,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印送宣传资料、开设讲座等方式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实践活动,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家喻户晓,大力营造促进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
(三)申报程序
1.由志愿者本人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和需要提出申请,填写“新城实验学校巾帼志愿者”申请表。经审核合格后,即成为新城实验学校巾帼志愿者。
2.将名单汇总后编入新城实验学志愿者服务队。
(三)活动方式
按照志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开展各种集中和经常性的巾帼志愿者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巾帼志愿者自愿支持妇女儿童事业,自愿服务他人,帮扶家庭,奉献社会的公益行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妇联组织的相关规定和其他管理制度.
3.不损害巾帼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保守巾帼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秘密;
4.不得以巾帼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5.自觉维护妇联组织和巾帼志愿者的形象;
6.相关法律法规及妇联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7.2012年3月9日上交活动记录和总结(包括图片)
(务必将活动记录、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用电子形式用自己的名字命名打包,发到邮箱里。
邮箱地址:103752258@qq.com)
六、活动时间
2012年2月13日——2012年3月8日
七、总结和表彰
根据活动效果进行评奖
八、附录
三、工作方法
(一)队伍建设
通过整合全县教育系统各学校妇女志愿者人才资源,组建巾帼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县妇联负责全县各各单位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总协调、指导、组织、管理等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各学校可根据各自巾帼志愿者队员的优势和特点,对应成立巾帼志愿服务小分队,并产生正、副队长。
(二)巾帼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服务内容:主要是通过咨询、授课等形式为城乡广大儿童家庭、儿童工作者提供家庭教育信息,倡导和传播科学育儿的家教知识。
(二)申报程序
1、由志愿者本人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和需要提出申请,填写“温宿县巾帼志愿者”申请表。
2、原则上各学校的巾帼志愿者归入本学校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各学校志愿者可填写《温宿县巾帼志愿者申请登记表》,各志愿小分队填写《温宿县巾帼志愿者分队花名册》,经所在学校加盖审核意见后统一汇总,一份报县妇联,一份报教育局党建工青妇办公室
3、各学校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工作性质,确定本单位志愿服务队类型,每只服务队不少于5人。
(三)活动方式
1、组建队伍(2011年5月1日-5月15日)。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动员,成立巾帼志愿服务队。并按要求购置印有妇联徽章的统一服装,具体事宜和县妇联联系。
2、启动仪式(2011年5月下旬)。2011年5月下旬,由县妇联负责组织,各巾帼志愿服务队参加,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彰显温宿巾帼风采”为主题的巾帼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在全县掀起志愿服务热潮。
3、活动方式(2011年5月-10月30)。由县妇联结合各小分队工作实际,到指定的乡(镇)场、村队开展志愿活动。各巾帼志愿服务小分队也可根据各自学校的工作需要开展志愿活动,原则上各志愿小分队活动地点为所在单位对口帮扶点。各志愿小分队服务活动情况需及时报县妇联和教育局党建工青妇办公室。
4、总结评比(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志愿小分队开展工作情况上报县妇联和教育局党建工青妇办公室各一份。由县妇联形成全县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总结报县委、政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网络。各学校妇女组织要把加强、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妇女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动员妇女参与“四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妇委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年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手段,将这项工作抓深抓实。建立温宿县巾帼志愿者三级服务网络,各学校妇委会要以组建妇女工作志愿者队伍为重点目标,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根据服务功能和规模,分设若干个服务小分队,全面构建温宿县巾帼志愿者服务新体系。
2、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各学校妇女组织要结合自己的特点,按照“志愿参加,无偿服务,志在奉献”的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妇委会的重点工作、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精心组织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制定制度、建档立卡,健全巾帼志愿者培训、服务、评选表彰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做到服务活动有方案、有台帐、有成效,每次提供志愿服务时必须统一佩戴县妇联制作的妇联徽章标志,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打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队旗,使巾帼志愿者队伍活动正常运转、全面发展,保持旺盛持久的生命力。
3、注重特色,打造品牌。各校妇委会要充分挖掘、调动、整合社会和服务队资源优势,本着“需求+可能”的原则,因地制宜,提升服务层次。要善于针对本县、本行业服务的“盲区”、“盲点”,选准服务项目,注重发现人才,培养骨干力量,既要鼓励她们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体能为妇女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又要把握党政关注、妇女所需、自身所能的结合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新式新颖的特色服务,积极打造巾帼志愿者服务品牌。
4、创新活动,促进发展。各校妇委会要充分认识到志愿者与志愿者活动是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的关系,没有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无从开展;没有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则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是活动主体,活动是志愿服务效果的最终体现。因此,要从需要和自身特点出发,根据实际要求,提目标、定计划,认真设计和开展活动,吸引和凝聚更多的志愿者。
方案五:巾帼志愿者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局文件精神,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2周年,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优化文明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妇女文明素质为根本,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提升自我”为宗旨,坚持志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广大巾帼志愿者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性质
巾帼志愿者服务者是提高妇女工作覆盖面的有效途径,是妇女工作实现群众化、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是妇女群众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是新形势下妇女组织的延伸和妇联干部队伍的必要补充。在巩固原有队伍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壮大,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文化水平、满足贫困妇女生活需求等领域提供有效服务,为倡扬健康向上、文明融洽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三、组织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潘伟
成员:靖广清洪军
四.工作方法
(一)队伍建设
通过整合全校妇女志愿者人才资源,负责全校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的协调、指导、表彰和宣传等。。
(二)内容和范围
1.巾帼文明岗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向广大妇女儿童传播科技、文化、卫生等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2.巾帼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巾帼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为恋爱受挫折、婚姻动荡、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群众以及在成长过程中遇到困惑的青少年(女性)提供帮助。
4.巾帼粉红丝带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通过咨询、进村入户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医疗、卫生保健知识,为城乡妇女、儿童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5.巾帼环境保护志愿者服务队:主要通过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通过参加绿化美化,护绿保洁,清理白色污染等活动,共建绿色家园。
6.巾帼扶贫帮困志愿者服务队:主要围绕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创业就业咨询等主题开展活动,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种爱心帮扶、结对资助、便民利民等服务。
7.巾帼家庭教育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通过咨询、授课、讲座等形式为城乡广大儿童家庭、儿童工作者提供家庭教育信息,倡导和传播科学育儿的家教知识。
8、“爱心妈妈”志愿者服务队:主要围绕关爱贫困、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组织志愿者通过各种爱心扶助、结对助学等形式开展关爱活动。
9、“春蕾”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春蕾受助学生以自身的知识、技能、体能等,通过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慈善志愿工作,协助“春蕾班”班主任开展工作等形式带头弘扬慈善美德、宣传慈善文化并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公益慈善服务.
10、男女平等国策宣传志愿者服务队:主要是宣传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相关知识,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印送宣传资料、开设讲座等方式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社区、机关、学校、企业等实践活动,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家喻户晓,大力营造促进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
(三)申报程序
1.由志愿者本人根据各自专业特长和需要提出申请,填写“新城实验学校巾帼志愿者”申请表。经审核合格后,即成为新城实验学校巾帼志愿者。
2.将名单汇总后编入新城实验学志愿者服务队。
(三)活动方式
按照志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开展各种集中和经常性的巾帼志愿者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巾帼志愿者自愿支持妇女儿童事业,自愿服务他人,帮扶家庭,奉献社会的公益行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妇联组织的相关规定和其他管理制度.
3.不损害巾帼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保守巾帼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秘密;
4.不得以巾帼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5.自觉维护妇联组织和巾帼志愿者的形象;
6.相关法律法规及妇联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7.2012年3月9日上交活动记录和总结(包括图片)
(务必将活动记录、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用电子形式用自己的名字命名打包,发到邮箱里。
邮箱地址:103752258@qq.com)
六、活动时间
2012年2月13日——2012年3月8日
七、总结和表彰
根据活动效果进行评奖
八、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