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2)

时间: 04-11 栏目:方案

篇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在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推动各方面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建立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主动维稳”的观念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事项的范围及其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每个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前,决策作出部门、政策制定部门、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改革实施部门都要严格坚持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以下六个方面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并针对评估预测主动做好化解工作。
    
1、重大事项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

(2)重大事项所涉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

2、重大事项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

(2)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

(3)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3、重大事项出台的前提条件。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造成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4、重大事项涉及的环境问题。

(1)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发展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

(2)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

(3)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4)是否具备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等。

5、社会治安方面。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

(2)是否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

(3)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4)对可能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6、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三、风险评估的实施步骤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
  
重大事项的工作方案有各事项的负责人提出,镇政府接受提案后,通过对该提案的可行性讨论后,认为可行的即发还该负责人,责其对该提案作出响应的评估报告,并确定提案人为第一责任人。提案负责人对拟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的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并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
  
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前述六个方面,对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决策作出、重大政策出台、重大工程上马、重大改革实施)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作出评估。必要时,由镇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办)牵头,邀请相关专业人员、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加,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
  
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可靠的原则。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

(二)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维稳工作考评细则和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酿成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查究办法。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一)该重大事项涉及到的相关情况;(二)预测评估情况;(三)预防和化解涉稳较大问题的工作预案;(四)对该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及其主动化解的情况。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
  
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镇综合治理委员会。镇综合治理委员会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对策建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提交镇平安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定,并将审定意见报镇党委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该重大事项并建档、备案,审定未通过的则反复第二、三、四步继续完善风险评估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点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内容,纳入计划,统筹安排,一并进行。在镇政府设立维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信息灵敏、快捷、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够超前防范、迅速处置。

(二)坚持原则,加强协作。既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镇综治工作中心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为风险评估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正确处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既要体现绝大多人的意愿,又要重视反对意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三)严格考评奖惩。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列入工作目标管理,制定考评办法。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酿成涉稳重大问题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镇社会政治和谐稳定。如未经评估或经评估制定预案后仍擅自作主,造成重大纠纷、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五: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试行)》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全面实施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社会稳定风险,紧紧围绕“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按照“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的工作思路,把握主题主线,践行三个提高,建设四大工程,提高六个能力,努力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社会风险评估化解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确定。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局队各处室、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统计管理工作中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举措和重大统计调查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1、涉及“三农”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农民工返乡等;

2、涉及企业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工业企业停产和长期亏损等;

3、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房屋拆迁安置、服务价格调整等;

4、涉及民生方面的重大事项,包括职工失就业的变化、市场物价的变化、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变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变化等;

5、涉及人员多、敏感性强,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6、其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依据;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

2、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做到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有机统一;是否以人为本,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3、是否经过严禁科学的可行性论证;是否经过专业的、严格的决策审批程序;

4、是否会引发其他群众攀比或不满情绪;是否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等;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能否彻底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5、群众有可能在哪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对其合理诉求进行妥善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法、不合理诉求能否通过宣传、教育、疏导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6、除上述几方面外,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即作决策、出对策和承担统计调查项目的部门和单位,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局队各处室、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分别对本辖区内、本单位内及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局队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统计调查系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济南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试行)》的要求,结合局队的工作性质,决定涉及局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局队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估,并由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局队各处室、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要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重大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局队各处室、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要及时召开分析论证会,邀请有关人员、相关专家及与决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代表参加,群众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涉及处室对拟决策事项作详细说明,并准确反馈民意调查情况,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提交评估报告。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局队各处室、市统计执法监察支队、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根据分析论证意见,提出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拟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并报市局队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评估结果处理。局队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对评估事项作出社会稳定风险登记评定,风险很大为一级,有一定风险为二级,风险很小为三级。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处室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对存在二级风险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处室应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落实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具体措施;对存在三级风险重大事项,要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做好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六)评估报告的报送。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三级风险以上的评估报告报送局队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局队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队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队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队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牵头,协同局队党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处等部门进行实施。

六、附则

(一)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应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本实施办法由局队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