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时间: 09-22
栏目:方案
方案一: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玉政办发〔2012〕13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对被列为县级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玉环县坎门机械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消除企业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力推进“平安坎门”、“和谐坎门”建设。
二、工作目标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根据玉政办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梳理和动态分析,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通过整改活动,使县级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整改率达到100%。同时,对企业实行公开挂牌整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本次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日—4月30日)。根据玉政办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规定,办事处制订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整改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陈伟担任,成员有:瞿仁良(宣传办)、刘晓阳(工贸办)、梁徽勇(安监中队)、洪琳君(安监中队)、张仕兵(安监中队)、林川平(消防中队)、苏文辉(坎门工商所)、薛良平(坎门供电所)、蔡国长(玉环县坎门机械厂) 。另外,还深入发动企业和职工,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改工作的宣传,层层动员,形成企业广大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阶段(5月1日—5月30日)。本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一是要在原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立企业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列出整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全面治理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三是挂牌整治。将按照县政府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对实行挂牌整治后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该取缔关闭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日—6月10日)。街道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四)迎接县督查验收组验收阶段(6月11日—6月底)。办事处在督促检查企业的基础上,将情况书面上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迎接上级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办事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密切配合。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开展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明确工作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隐患排查治理要在原先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企业的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有效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方案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为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目标
切实做好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的有机结合,做好机关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抓好驾驶人员和车辆交通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机关内部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职工私车外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在年节及休息日前夕职工思想容易松懈的事故高发期,对办公室、仓库、门窗、电线线路等存在安全的部门和区域进行重点排查。落实伙房管理制度,严格卫生管理,加强伙房人员饮食卫生及安全教育,防止群体性饮食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内部安全保卫。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由3名传达人员负责值勤,外来人员一律实行入门登记制度;夜间由局领导轮流带班,安排一名科长、一名青年男职工值班;双休日分别在办公室、值班室和各单位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的有机结合,做好机关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除安排专人负责值班,值班人员配备橡胶棒等防击器物,做好110有线、无线两种警报装置的运行和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二)消防安全整治。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的能力,把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设备、设施作为捡查排查的重点。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情况,坚决进行整改。
(三)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机关内部车辆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单位车辆休息日外出必须向单位主要领导请示,职工私车外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以及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
(四)饮食安全整治。强化伙管人员安全卫生意识,落实各项卫生制度,杜绝各种饮食安全事故发生。
三、方法步骤
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根据市安委会具体部署,各科室、单位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局内宣传栏及内部网广泛宣传,动员全局广泛参与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及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总的要求是:排查要细、整改要实、监督要严、真正通过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各科室、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全局职工安全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整治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各科室、单位要查清本科室、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查清本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认真检查易发生事故的每个部位、做到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属全局性工作要及时上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整改。
2、各科室、单位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建档登记、落实监控责任和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各科室、单位开展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
(三)总结阶段,各科室、单位对本部门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总结整治行动的经验和教训,整理好有关资料,促进本部门及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切实开展好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于智副书记任组长,孙丕辉和潘学宗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科室、单位要根据此方案,周密部署和安排好整治行动,切实把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好,保证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做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整治行动的合力。不仅要积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还应该主动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不能互相推委、扯皮、确保整治行动协调一致,稳步推进。
四是加强考核,全面推进。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科室、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总结情况将列入局对各科室的年度目标考核。
方案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根据举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举宇区2012年度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整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明确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查改结合,标本兼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活动,使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吾当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镇安全办主任
镇经贸站站长
吾当国土所所长
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吾当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镇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总体负责各项事务。
四、方法步骤
2012年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根据南兴府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整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镇政府制订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发动各有关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改工作的宣传,层层动员,形成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本次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一是要在原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安全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严格按照《举宇区2012年度重大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项目情况表》明确的各类隐患项目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检查情况及整改进展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三)督促检查。镇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及其保障措施,各隐患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等内容。
(四)迎接上级督查验收组验收。镇政府在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将情况书面上报城区政府和城区安委会办公室,迎接上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特别是企业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镇安委办、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将隐患整改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沟通、强化协作、统筹兼顾,尤其是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通力协作、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镇安委办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等制度,要强化行政执法,对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治理难度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迅速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统计,按时上报。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于每月25日前向镇安全办报送《安全生产隐患项目整改汇总表》,镇安全办要及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玉政办发〔2012〕13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对被列为县级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玉环县坎门机械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消除企业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力推进“平安坎门”、“和谐坎门”建设。
二、工作目标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根据玉政办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梳理和动态分析,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通过整改活动,使县级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整改率达到100%。同时,对企业实行公开挂牌整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本次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日—4月30日)。根据玉政办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县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规定,办事处制订重大安全隐患单位整改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陈伟担任,成员有:瞿仁良(宣传办)、刘晓阳(工贸办)、梁徽勇(安监中队)、洪琳君(安监中队)、张仕兵(安监中队)、林川平(消防中队)、苏文辉(坎门工商所)、薛良平(坎门供电所)、蔡国长(玉环县坎门机械厂) 。另外,还深入发动企业和职工,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改工作的宣传,层层动员,形成企业广大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阶段(5月1日—5月30日)。本次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一是要在原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立企业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列出整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全面治理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三是挂牌整治。将按照县政府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实行挂牌整治。对实行挂牌整治后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该取缔关闭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1日—6月10日)。街道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四)迎接县督查验收组验收阶段(6月11日—6月底)。办事处在督促检查企业的基础上,将情况书面上报县政府和县安委会办公室,迎接上级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办事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密切配合。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开展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落实专人,明确工作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隐患排查治理要在原先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企业的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有效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方案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为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目标
切实做好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的有机结合,做好机关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抓好驾驶人员和车辆交通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机关内部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职工私车外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定期组织对各科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在年节及休息日前夕职工思想容易松懈的事故高发期,对办公室、仓库、门窗、电线线路等存在安全的部门和区域进行重点排查。落实伙房管理制度,严格卫生管理,加强伙房人员饮食卫生及安全教育,防止群体性饮食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内部安全保卫。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由3名传达人员负责值勤,外来人员一律实行入门登记制度;夜间由局领导轮流带班,安排一名科长、一名青年男职工值班;双休日分别在办公室、值班室和各单位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加强物防、技防、人防的有机结合,做好机关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除安排专人负责值班,值班人员配备橡胶棒等防击器物,做好110有线、无线两种警报装置的运行和监测,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二)消防安全整治。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火灾的能力,把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设备、设施作为捡查排查的重点。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情况,坚决进行整改。
(三)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机关内部车辆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单位车辆休息日外出必须向单位主要领导请示,职工私车外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以及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
(四)饮食安全整治。强化伙管人员安全卫生意识,落实各项卫生制度,杜绝各种饮食安全事故发生。
三、方法步骤
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根据市安委会具体部署,各科室、单位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局内宣传栏及内部网广泛宣传,动员全局广泛参与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及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总的要求是:排查要细、整改要实、监督要严、真正通过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各科室、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全局职工安全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整治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各科室、单位要查清本科室、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查清本单位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认真检查易发生事故的每个部位、做到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属全局性工作要及时上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整改。
2、各科室、单位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建档登记、落实监控责任和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各科室、单位开展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
(三)总结阶段,各科室、单位对本部门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总结整治行动的经验和教训,整理好有关资料,促进本部门及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切实开展好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局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于智副书记任组长,孙丕辉和潘学宗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科室、单位要根据此方案,周密部署和安排好整治行动,切实把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好,保证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做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整治行动的合力。不仅要积圾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还应该主动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不能互相推委、扯皮、确保整治行动协调一致,稳步推进。
四是加强考核,全面推进。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科室、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总结情况将列入局对各科室的年度目标考核。
方案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根据举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举宇区2012年度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整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明确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辖区内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突出重点,查改结合,标本兼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按标准开展整治,进一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活动,使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吾当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镇政府副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镇安全办主任
镇经贸站站长
吾当国土所所长
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吾当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镇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总体负责各项事务。
四、方法步骤
2012年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根据南兴府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重大安全隐患项目进行整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镇政府制订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发动各有关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改工作的宣传,层层动员,形成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本次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工作,要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一是要在原先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安全隐患档案。二是要限期整改。严格按照《举宇区2012年度重大安全生产安全隐患项目情况表》明确的各类隐患项目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检查情况及整改进展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三)督促检查。镇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隐患项目整改实施方案及其保障措施,各隐患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等内容。
(四)迎接上级督查验收组验收。镇政府在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将情况书面上报城区政府和城区安委会办公室,迎接上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特别是企业要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镇安委办、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将隐患整改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沟通、强化协作、统筹兼顾,尤其是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通力协作、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镇安委办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等制度,要强化行政执法,对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治理难度大、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迅速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闭;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统计,按时上报。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于每月25日前向镇安全办报送《安全生产隐患项目整改汇总表》,镇安全办要及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