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时间: 03-04
栏目:职责
篇一: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1、直接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对学校教育的接 受程度,了解学生学习、思想及家庭的变化,并据此对教学和学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2、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学生建立自信心,帮助学生解决各种思想难题,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情趣、品格,适应未来的职业需求;
3、积极支持和配合校团委开展各项活动,搞好学校和部队共建文明工作。
篇二: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1、主动关心、指导小组工作,每周了解一次小组情况;
2、协助策划小组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外有意义的活动,积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协助学校扩大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
3、帮助小组成员制定、调整阶段目标,检查、分析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
4、主动与小组指导老师和教育小组组长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
5、配合班级教育小组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等教育。
6、关注孩子的的心灵成长,收集和反馈学生的心理活动,开展生命、吃苦、节俭、亲情、感恩、公德、耐挫等方面主题教育,促使学生品学兼优和全面发展。
篇三: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1、带领队员接触社会、接触生产、接触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
2、参与大队部的工作,带领队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外出春游、办夏令营等,担任文体、科技等兴趣小组指导员,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训练队员的技能,并能及时指导,提出指导意见;
3、为活跃少先队生活创造条件,如提供活动场所、交通工具,添置活动器材等;
4、对少先队员进行个别教育、帮助。
5、定期参加校外辅导员的研讨活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篇四: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经常与学校保持沟通与联系,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校开展对双差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并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剖析典型案例,提出防范建议,指导学校落实预防措施。
二、经常性的对学校周边进行安全检查,走访学校、家长,了解学校周边的治安现状,及时收集、掌握各类治安动态信息,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的能及时与学校和有关部门联系,并督促采取相应的对
策,落实整改措施。
三、校外辅导员若发现学生有抽烟、上网、带手机、骑电动车和摩托车上学、闯红灯、在街道上相
互追逐打闹等不良行为,望能予以制止教育,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或家长。
四、对学校及周边有同学相互打架、或有社会上不良青少年骚扰滋事,欺负同学,敲诈同学财物等,
望能第一时间与学校或公安机关联系,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望能在双休日、节假日以及上学、放学等高峰期进行巡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能帮助学校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建等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和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和小商贩、小摊点等经营场所,维护校园治安,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及时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
七、协助学校与社区、家庭及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体系的完善。
八、能协调政法部门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安全,滋扰学校的案件,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九、协调处理校内、外发生的学生伤害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十、校外辅导员一般在学校和公共场所与学生见面,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带学生回家,不得安排学生在外留宿,不得在餐厅就餐等,每次对学生的教育与交流,要及时通报学校。
篇五: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1.配合学校德育处、少先队大队部向少先队员进行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关爱生命、健康成长等方面的教育。
2.配合学校大、中队辅导员组织少先队员开展队的活动,搞好少年儿童的校外教育。
3.辅导学生开展各类活动,加强对他们正面的思想引导,帮助他们逐步建立正确的三观,树立远大的理想,激发他们奋发学习、立志成才的决心。
4.当好学校的参谋,为学校制订教育计划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5.校外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学期一至两次。
1、直接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对学校教育的接 受程度,了解学生学习、思想及家庭的变化,并据此对教学和学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2、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学生建立自信心,帮助学生解决各种思想难题,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情趣、品格,适应未来的职业需求;
3、积极支持和配合校团委开展各项活动,搞好学校和部队共建文明工作。
篇二: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1、主动关心、指导小组工作,每周了解一次小组情况;
2、协助策划小组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外有意义的活动,积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协助学校扩大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
3、帮助小组成员制定、调整阶段目标,检查、分析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
4、主动与小组指导老师和教育小组组长联系,加强沟通和交流;
5、配合班级教育小组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等教育。
6、关注孩子的的心灵成长,收集和反馈学生的心理活动,开展生命、吃苦、节俭、亲情、感恩、公德、耐挫等方面主题教育,促使学生品学兼优和全面发展。
篇三: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1、带领队员接触社会、接触生产、接触英雄、模范和先进人物;
2、参与大队部的工作,带领队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外出春游、办夏令营等,担任文体、科技等兴趣小组指导员,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训练队员的技能,并能及时指导,提出指导意见;
3、为活跃少先队生活创造条件,如提供活动场所、交通工具,添置活动器材等;
4、对少先队员进行个别教育、帮助。
5、定期参加校外辅导员的研讨活动,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篇四: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经常与学校保持沟通与联系,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校开展对双差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并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剖析典型案例,提出防范建议,指导学校落实预防措施。
二、经常性的对学校周边进行安全检查,走访学校、家长,了解学校周边的治安现状,及时收集、掌握各类治安动态信息,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的能及时与学校和有关部门联系,并督促采取相应的对
策,落实整改措施。
三、校外辅导员若发现学生有抽烟、上网、带手机、骑电动车和摩托车上学、闯红灯、在街道上相
互追逐打闹等不良行为,望能予以制止教育,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或家长。
四、对学校及周边有同学相互打架、或有社会上不良青少年骚扰滋事,欺负同学,敲诈同学财物等,
望能第一时间与学校或公安机关联系,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望能在双休日、节假日以及上学、放学等高峰期进行巡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能帮助学校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城建等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和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和小商贩、小摊点等经营场所,维护校园治安,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及时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
七、协助学校与社区、家庭及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体系的完善。
八、能协调政法部门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安全,滋扰学校的案件,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九、协调处理校内、外发生的学生伤害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十、校外辅导员一般在学校和公共场所与学生见面,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带学生回家,不得安排学生在外留宿,不得在餐厅就餐等,每次对学生的教育与交流,要及时通报学校。
篇五: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1.配合学校德育处、少先队大队部向少先队员进行思想道德、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遵纪守法、关爱生命、健康成长等方面的教育。
2.配合学校大、中队辅导员组织少先队员开展队的活动,搞好少年儿童的校外教育。
3.辅导学生开展各类活动,加强对他们正面的思想引导,帮助他们逐步建立正确的三观,树立远大的理想,激发他们奋发学习、立志成才的决心。
4.当好学校的参谋,为学校制订教育计划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5.校外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学期一至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