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行动方案(2)
时间: 03-28
栏目:方案
三是以偏远地区和农村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符合安全要求,并落实警棍、钢叉、盾牌、辣椒水等防护器具的配备,四是各学校进一步完善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实行门卫登记、夜间巡查、每日值班、食品采购登记留样等制度。
(四)严格落实重点及高危人员管控。一是开展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情况要有记录台账。全面摸清学校与社会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及校(园)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对相关人员采取纠纷调解、教育疏导、法制谈话等形式,以减缓和化解矛盾,防止酿成校园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精神病人、有严重人格缺陷人员、对社会不满、有极端行为苗头人员的排查,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三是建立校园安全信息员制度,督促全区学校按中学每个班物建安全信息员3名,每个学生寝室1名(寄宿制学校),小学每个班物建安全信息员2名的标准,全面物建校园安全信息员,建立完善安全信息上报处置工作,所建信息员要有台账。对于排查重点及高危人员学校要与派出所互相联系沟通,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和需要稳控的高危人员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研究解决方案。
(五)强化校园及周边重点部位巡逻值守。一是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
人员在校园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加强学生宿舍楼、重要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管理,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三是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学校要持续推进“护学岗”建设,协调校保卫科、派出所、责任民警、护校队员和社会力量加强对校园重点时段、重要路段的巡逻防控,城区、城镇中心校每日每校不少于2次;偏远地区和农村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通过当地村两委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是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时间长、要求高、任务艰巨,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公安派出所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和深入推进。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公安派出所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莘口派出所要建立所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的“护校安园”行动工作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排查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治力度,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各村(社区)要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村校联防等工作,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工作。镇“护校安园”领导小组负责建立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辅导站,由村(社区)组织摸排,及时通报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共同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强化检查考核。公安、综治、教育部门及镇“护校安园”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公安机关要按照《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检查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教育部门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综治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及“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等有关要求,统筹各部门考核项目,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处罚措施,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地领导及校长、园长责任;对因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案件频发、重点人漏管失控,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对因村(社区)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恶性案件事故的,镇里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此次“护校安园”行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努力固化成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六)及时报送情况。20XX年5月25日前,各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确定联络员名单,认真制定“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并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同时将情况上报至镇 “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4月起,由莘口派出所收集辖区相关学校工作情况在每月1日、15日分别报送“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每月28日另报送月工作小结。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所有报表、总结统一报送至三元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人:李青川(13859160597)、林志鹏(13459874500)。
篇五:护校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江市第一小学决定从20XX年2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学校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达到“三严防、两提升、两推进”,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和交通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安全教育机制
学校要坚持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求所有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要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校会、班会、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形式,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要定期邀请辖区民警或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要加强与社会、家庭、监护人的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教育和防范网络;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安保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楼梯楼道管理、学生放学管理、特异家庭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及学生宿舍管理。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好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三)开展安全专项活动
要继续开展好“安全教育日”、“中小学安全月”、“平安校园创建”、“平安之星创建”、“文明交通行动”、“119消防日”等活动;定期举行“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征文”等活动;坚持举办一月一次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参观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展览;通过多种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学校要按要求,配备门卫人员,加强门岗值班,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控制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外出,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学校。加强校车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审,配合公安部门坚决取缔非法校车。加大对校舍隐患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修缮和改造危旧校舍,稳步实施“校安工程”。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钢叉、橡胶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有效发挥安保队伍和设施的作用。在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在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要加强校内外集中活动的组织管理,严格集体外出上报审批制度。要努力做到幼儿班家长凭卡接送儿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要坚持“半月一排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排查要注重细节,不留死角,要建立台帐,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要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灾事故、防饮食中毒、防人为破坏、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伤亡事故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厕所、围墙及活动设施、用电设施、防火器材等逐一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要积极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及时发现与学校和师生有矛盾纠纷的人员,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在学校及周边发现的易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人,要及时向卫生和民政部门通报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严防此类人员在学校及周边滋事,扰乱秩序。
学校要建立并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不定时深入班级检查安全工作,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将责令其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报全校。
(六)积极整治周边环境
要主动认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要积极协调和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学校周边有损学生健康的因素和隐患,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和学校安全。要坚持学校、派出所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公安部门及时处理好侵害师生权益的案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校成立了以王秀红校长为组长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中心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行动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典型带动学校校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将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支差应付的部门将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严格责任追究。
(三)注重总结,及时归档。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护校安园”活动的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对行动期间开展的各项教育和活动,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对行动中的新做法、新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务于12月20日前将“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总结报综治办。
(四)严格落实重点及高危人员管控。一是开展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情况要有记录台账。全面摸清学校与社会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及校(园)内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对相关人员采取纠纷调解、教育疏导、法制谈话等形式,以减缓和化解矛盾,防止酿成校园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精神病人、有严重人格缺陷人员、对社会不满、有极端行为苗头人员的排查,落实涉校涉园高危人员管控措施。三是建立校园安全信息员制度,督促全区学校按中学每个班物建安全信息员3名,每个学生寝室1名(寄宿制学校),小学每个班物建安全信息员2名的标准,全面物建校园安全信息员,建立完善安全信息上报处置工作,所建信息员要有台账。对于排查重点及高危人员学校要与派出所互相联系沟通,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和需要稳控的高危人员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研究解决方案。
(五)强化校园及周边重点部位巡逻值守。一是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
人员在校园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加强学生宿舍楼、重要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管理,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三是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学校要持续推进“护学岗”建设,协调校保卫科、派出所、责任民警、护校队员和社会力量加强对校园重点时段、重要路段的巡逻防控,城区、城镇中心校每日每校不少于2次;偏远地区和农村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通过当地村两委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是我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时间长、要求高、任务艰巨,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公安派出所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和深入推进。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公安派出所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莘口派出所要建立所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的“护校安园”行动工作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排查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治力度,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各村(社区)要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村校联防等工作,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工作。镇“护校安园”领导小组负责建立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辅导站,由村(社区)组织摸排,及时通报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共同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强化检查考核。公安、综治、教育部门及镇“护校安园”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公安机关要按照《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检查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教育部门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综治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及“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等有关要求,统筹各部门考核项目,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处罚措施,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地领导及校长、园长责任;对因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案件频发、重点人漏管失控,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对因村(社区)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恶性案件事故的,镇里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此次“护校安园”行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努力固化成为校园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六)及时报送情况。20XX年5月25日前,各单位要成立工作机构,确定联络员名单,认真制定“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并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同时将情况上报至镇 “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4月起,由莘口派出所收集辖区相关学校工作情况在每月1日、15日分别报送“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每月28日另报送月工作小结。2014年1月2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所有报表、总结统一报送至三元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系人:李青川(13859160597)、林志鹏(13459874500)。
篇五:护校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江市第一小学决定从20XX年2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学校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达到“三严防、两提升、两推进”,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和交通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安全教育机制
学校要坚持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求所有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要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校会、班会、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家长会等形式,全面开展安全教育;要定期邀请辖区民警或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不断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要加强与社会、家庭、监护人的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教育和防范网络;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校安保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楼梯楼道管理、学生放学管理、特异家庭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及学生宿舍管理。进一步完善本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好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三)开展安全专项活动
要继续开展好“安全教育日”、“中小学安全月”、“平安校园创建”、“平安之星创建”、“文明交通行动”、“119消防日”等活动;定期举行“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征文”等活动;坚持举办一月一次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定期组织学校师生参观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展览;通过多种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学校要按要求,配备门卫人员,加强门岗值班,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控制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外出,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学校。加强校车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审,配合公安部门坚决取缔非法校车。加大对校舍隐患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修缮和改造危旧校舍,稳步实施“校安工程”。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钢叉、橡胶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有效发挥安保队伍和设施的作用。在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在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要加强校内外集中活动的组织管理,严格集体外出上报审批制度。要努力做到幼儿班家长凭卡接送儿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要坚持“半月一排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排查要注重细节,不留死角,要建立台帐,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要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灾事故、防饮食中毒、防人为破坏、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伤亡事故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厕所、围墙及活动设施、用电设施、防火器材等逐一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要积极配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及时发现与学校和师生有矛盾纠纷的人员,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在学校及周边发现的易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人,要及时向卫生和民政部门通报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严防此类人员在学校及周边滋事,扰乱秩序。
学校要建立并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不定时深入班级检查安全工作,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将责令其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报全校。
(六)积极整治周边环境
要主动认真研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要积极协调和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学校周边有损学生健康的因素和隐患,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和学校安全。要坚持学校、派出所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公安部门及时处理好侵害师生权益的案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校成立了以王秀红校长为组长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中心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制定行动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责任,确保“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典型带动学校校将不定期对各部门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将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支差应付的部门将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严格责任追究。
(三)注重总结,及时归档。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护校安园”活动的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对行动期间开展的各项教育和活动,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对行动中的新做法、新经验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务于12月20日前将“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总结报综治办。